[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出料翻转输送机构。
背景技术:[0002]
国内现有的真空包装机产品中,多是采用单包料包的出料筒与输送机进行组合输送,其占用空间大,工作流程长,工效相对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0003]
鉴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出料翻转输送机构,不仅结构简单合理,而且高效便捷。
[0004]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出料翻转输送机构,包括由翻转气缸推动翻转的翻转料筒,所述翻转料筒开口朝上且其内并排放置双料包,双料包均可经翻转气缸活塞杆推动翻转料筒翻转倾覆滑至下方输送机构上,该输送机构包括斜向上延伸的输送带,沿输送带输送方向两侧均安装有防掉落的挡板,其中一挡板外侧固设有挡包气缸,所述挡包气缸活塞杆朝输送带方向水平延伸并在其端部固连呈l状的限位板。
[0005]
进一步的,所述翻转气缸的活塞杆端部同轴固连有推杆,该推杆远离活塞杆一端铰接有翻转柄,该翻转柄另一端经转杆垂直穿设固定,所述转杆朝翻转料筒方向水平延伸并固连在翻转料筒上。
[0006]
进一步的,所述翻转气缸远离输出一端通过连板固连在上方出料机构上,所述翻转料筒通过其两侧的连接架与出料机构连接,连接架下端均螺固有带座轴承,带座轴承均由转杆同轴穿设,以通过带座轴承与连接架对翻转料筒有效支撑。
[0007]
进一步的,所述输送侧部均经若干长度不一的支杆支撑,靠近翻转料筒倾覆落料端的支杆最短,该支杆下端均固接在机座上。
[0008]
进一步的,连接有挡包气缸一侧的挡板上开设有供限位板穿出的让位口。
[0009]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出料翻转输送机构,适用于单料包及双料包的出料输送,通过将翻转料筒进行翻转,将料包送至输送机,避免已经成型的料包在送至后道工序时造成的成型破坏。当使用双料包的出料输送时,输送机构的档包气缸工作,将双料包分流,使得两个料包一前一后进入后道工序,避免造成堵料,该机构简单实用可靠。
[0010]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0011]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构造示意图;
[0012]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去除输送机构、出料机构的构造示意图;
[0013]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去除出料机构的俯视示意图;
[0014]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0015]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工作状态俯视示意图。
[0016]
图中:1-翻转气缸,2-翻转料筒,3-料包,4-输送机构,5-输送带,6-挡板,7-挡包气缸,8-限位板,9-翻转柄,10-转杆,11-连板,12-出料机构,13-连接架,14-带座轴承,15-支杆,16-机座,17-让位口,18-推杆。
具体实施方式
[0017]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0018]
如图1~5所示,一种出料翻转输送机构,包括由翻转气缸1推动翻转的翻转料筒2,所述翻转料筒开口朝上且其内并排放置双料包3,双料包均可经翻转气缸活塞杆推动翻转料筒翻转倾覆滑至下方输送机构4上,该输送机构包括斜向上延伸的输送带5,沿输送带输送方向两侧均安装有防掉落的挡板6,其中一挡板外侧固设有挡包气缸7,所述挡包气缸活塞杆朝输送带方向水平延伸并在其端部固连呈l状的限位板8。
[0019]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翻转气缸的活塞杆端部同轴固连有推杆18,该推杆远离活塞杆一端铰接有翻转柄9,该翻转柄另一端经转杆10垂直穿设固定,所述转杆朝翻转料筒方向水平延伸并固连在翻转料筒上,所述转杆与翻转柄过盈配合即可通过键连接。
[0020]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翻转气缸远离输出一端通过连板11固连在上方出料机构12上,所述翻转料筒通过其两侧的连接架13与出料机构连接,连接架下端均螺固有带座轴承14,带座轴承均由转杆同轴穿设,以通过带座轴承与连接架对翻转料筒有效支撑。
[0021]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输送侧部均经若干长度不一的支杆15支撑,靠近翻转料筒倾覆落料端的支杆最短,该支杆下端均固接在机座16上。
[0022]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连接有挡包气缸一侧的挡板上开设有供限位板穿出的让位口17。
[0023]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初始位置,翻转气缸活塞杆缩回,采用双料包工作时,双料包置于翻转料筒中,随后翻转气缸伸出,通过翻转柄作用于翻转料筒上,将翻转料筒进行翻转。翻转后,双料包在重力作用下,下滑至输送机构的输送带上,将双料包斜向上移动;此时挡包气缸伸出,对其中一料包进行阻挡以停留在原地,另一料包继续输送,输送一段距离后,挡包气缸缩回,料包失去阻挡后恢复输送,由此将双料包进行分流,依次送入后道工序。
[0024]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以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出料翻转输送机构。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