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皮带防跑偏托辊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76698发布日期:2021-07-06 21:32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皮带防跑偏托辊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皮带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皮带防跑偏托辊组。


背景技术:

2.皮带机是带式输送机的简称,皮带机运用输送带的连续或间歇运动来输送各种轻重不同的物品,既可输送各种散料,也可输送各种纸箱、包装袋等单件重量不大的件货,用途广泛。但由于皮带机托辊缺陷、皮带接头歪斜、安装不正、下料点不正等原因,皮带跑偏是顽固性的问题,容易造成皮带磨损、撕裂,物料撒落等事故。常用的解决办法是设置前倾托辊,或者皮带两侧设挡辊,或者通过人工调整头尾轮的调节丝杠来解决,但效果均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皮带防跑偏托辊组,包括挡板1和皮带2,挡板1设有两块,所述皮带2设在两块挡板1之间,皮带2内部安装有防跑偏器4,所述液防跑偏器4与挡板1相接;所述皮带2内设有辊轮组3,辊轮组3设有多组,所述辊轮组3包括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所述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结构类似,所述上辊轮301包括中心轴3011,所述中心轴3011从左至右依次安装有第一轴承3012、环形卡块3013、环形凹槽3014、辊轮3015、固定块3016和第二轴承3017;位于辊轮组3边缘的单个所述上辊轮301,其中心轴3011一侧安装有减速机5,减速机5底部设有支座6,支座6与地相接。
4.优选的,所述防跑偏器4设有一对,且分别安装于皮带2两端。
5.优选的,所述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均通过固定块3016安装在挡板1上。
6.优选的,所述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的两个所述辊轮3015之间以槽接方式接触。
7.优选的,所述第一轴承3012和第二轴承3017内设滚珠7。
8.优选的,所述辊轮组3与皮带2紧密贴合。
9.优选的,所述挡板1底面与地面接触。
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防跑偏皮带机,设二级防跑偏措施,同时自动可自动纠偏,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立体结构示意图;
13.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关于辊轮组的主视图;
14.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关于辊轮组的侧视图;
15.图中,
16.1、挡板;2、皮带;3、辊轮组;301、上辊轮;3011、中心轴;3012、第一轴承;3013、环形卡块;3014、环形凹槽;3015、辊轮;3016、固定块;3017、第二轴承;302、下辊轮;4、防跑偏器;5、减速机;6、支座;7、滚珠。
具体实施方式
17.为了使本技术领域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目的以及优点更加清晰易懂,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18.如图1

4所示可知,本实用新型包括有:挡板1和皮带2,挡板1设有两块,皮带2设在两块挡板1之间,皮带2内部安装有防跑偏器4,液防跑偏器4与挡板1相接;皮带2内设有辊轮组3,辊轮组3设有多组,辊轮组3包括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所述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结构类似,上辊轮301包括中心轴3011,中心轴3011从左至右依次安装有第一轴承3012、环形卡块3013、环形凹槽3014、辊轮3015、固定块3016和第二轴承3017;位于辊轮组3边缘的单个上辊轮301,其中心轴3011一侧安装有减速机5,减速机5底部设有支座6,支座6与地相接。
19.在本实施中优选的,防跑偏器4设有一对,且分别安装于皮带2两端。
20.设置上述结构,起到防止辊轮组3跑偏的作用,属二级防护措施。
21.在本实施中优选的,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均通过固定块3016安装在挡板1上。
22.在本实施中优选的,上辊轮301和下辊轮302的两个辊轮3015之间以槽接方式接触。
23.设置上述结构,两者之间通过摩擦力带动对方运动。
24.在本实施中优选的,第一轴承3012和第二轴承3017内设滚珠7。
25.在本实施中优选的,辊轮组3与皮带2紧密贴合。
26.设置上述结构,安装有减速机5的上辊轮301通过皮带2带动辊轮组运动。
27.在使用中,减速机带动单个上辊轮转动,此上辊轮带动其对应的下滚轮及皮带做相应运动,皮带带动其余辊轮组做相应运动,本装置中的环形卡块与环形凹槽相配合,可有效避免辊轮因故障而造成的皮带跑偏现象,同时防跑偏器因与挡板相接,防跑偏器外侧与挡板之间的摩擦力变大,内侧摩擦力不变,皮带所受内应力会促使皮带重新回到正常位置,达成自动纠偏的效果,解决当皮带因接头歪斜、安装不正而出现皮带跑偏的问题。
28.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专利申请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专利申请。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专利申请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专利申请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专利请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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