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用车纵梁铆接生产线下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97172发布日期:2021-07-09 12:06阅读:1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商用车纵梁铆接生产线下料机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架铆接装配技术领域,具体地指一种商用车纵梁铆接生产线下料机构。


背景技术:

2.当前商用车车架下生产线的方式一般是:采用手动操作铆接生产线环链葫芦升降,将车架纵梁从铆接生产线放置于缓存辊道上。这种操作方式存在以下问题:1、需要人过多的参与操作,影响生产节拍,劳动强度较大,耗费人工,效率低。2、车架铆接生产线需要配备环链葫芦,设备费用投入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铆接生产线下料采用环链葫芦而存在的效率低,劳动强度大,人工和设备成本高的问题,提供一种商用车纵梁铆接生产线下料机构,包括rgv小车及设于所述rgv小车上端的举升装置;
4.所述举升装置包括底座、连接座、托梁、顶升气缸、横担和滑架;所述底座通过连接座与所述rgv小车连接;所述托梁水平设于所述底座上方,并通过至少两个所述顶升气缸与所述底座连接;所述顶升气缸上连接有用于调控其同步顶升的电磁阀;所述托梁两端设有横担并通过横担连接有滑架;所述滑架的上端面为倾斜面,并沿该倾斜面设有多个辊轮。
5.进一步,所述举升装置还包括用于限制所述托梁处于水平状态的被动调节装置;所述被动调节装置包括调整轴、轴承座、齿轮和齿条;所述调整轴通过轴承座水平安装于所述底座上;所述调整轴上同轴设有齿轮,每个所述齿轮上配合有竖直的齿条,所述齿条上端与所述托梁连接。
6.进一步,所述齿轮的设置数量与所述顶升气缸的设置数量相同。
7.进一步,所述举升装置还包括导向柱;所述导向柱上端与所述托梁连接,导向柱下端与所述底座活动连接。
8.进一步,所述滑架上端倾斜面的低端设有竖直的限位板。
9.进一步,所述顶升气缸的杆体伸出至所述托梁上端,并通过连接块与所述托梁上端连接。
10.进一步,所述底座下端四角设有连接座,并通过所述连接座与所述rgv小车上端连接。
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rgv小车上设置举升装置,替代现有手工操作环链葫芦升降的方式来实现商用车铆接生产线纵梁的自动下线,由于车间内rgv小车的周转率比环链葫芦周转率更高,相对使用成本更低,且无需人工干预,降低了人工成本,提高了铆接生产线纵梁下料效率。通过电磁阀对顶升气缸的调控实现托梁的同步升降,使托梁可始终保持相对水平,保证纵梁下料的稳定。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商用车纵梁铆接生产线下料机构的举升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图1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14.图3为图2的举升装置下端设有rgv小车的结构示意图。
15.图中,1、rgv小车;2、底座;3、连接座;4、托梁;5、顶升气缸;6、盖板;7、导向柱;8、横担;9、滑架;10、辊轮;11、限位板;12、调整轴;13、轴承座;14、齿轮;15、齿条;16、连接块;17、电磁阀。
具体实施方式
16.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17.如图1~3所示的一种商用车纵梁铆接生产线下料机构,包括rgv小车及设于rgv小车上端的举升装置。
18.举升装置包括底座、连接座、托梁、顶升气缸、导向柱、横担和滑架;底座通过连接座与rgv小车连接,具体为:底座下端四角设有连接座,并通过连接座与rgv小车上端连接,这种连接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活动可拆式的连接,优选为通过螺栓连接,便于当rgv小车发生故障时,可及时将举升装置更换至其他rgv小车上,不影响生产线进度。托梁水平设于底座上方,并通过至少两个顶升气缸与底座连接,顶升气缸的杆体伸出至托梁上端,并通过连接块与托梁上端连接;顶升气缸上连接有用于调控其同步顶升的电磁阀,电磁阀优选为双电控五通阀,在电磁阀的作用下保证本实施例的两个顶升气缸同步升降;导向柱上端与托梁连接,导向柱下端与底座活动连接;托梁两端设有横担并通过横担连接有滑架;滑架的上端面为倾斜面,并沿该倾斜面设有多个辊轮,滑架上端倾斜面的低端设有竖直的限位板。
19.滑架的倾斜面设有一块同向同角度倾斜的盖板,纵梁先与盖板接触,再通过辊轮滑落至滑架低端并抵接于限位板上,盖板可保护辊轮,延长辊轮的使用寿命。盖板与滑架的位置可调节,两者可通过螺栓连接用于调节盖板的固定位置。
20.举升装置还包括用于限制托梁处于水平状态的被动调节装置;被动调节装置包括调整轴、轴承座、齿轮和齿条;调整轴通过轴承座水平安装于底座上;调整轴上同轴设有齿轮,每个齿轮上配合有竖直的齿条,齿条上端与托梁连接。齿轮的设置数量与顶升气缸的设置数量相同。
21.本实施例中,顶升气缸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托梁的两端,两个顶升气缸之间的区域间隔设置有两个导向柱,而靠近顶升气缸的位置设有相啮合的齿轮和齿条。调整轴上还可设置更多的相啮合的齿轮和齿条,但应保证各齿轮和齿条的齿数和齿间距相同,以便于实现齿条的同步等距升降,进一步保证托梁的水平。
22.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同样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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