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案申请是基于申请号为201580043712.4,申请日为2015年08月28日,发明名称为“带有具有可移除部分的封套的容器”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该中国专利申请为国际申请号为pct/ep2015/069778的国际申请的中国国家阶段。
本发明涉及一种容纳裹包在封套中的一个或多个消费品的消费品容器。本发明特别适用于诸如香烟的包装吸烟制品。
背景技术:
诸如香烟和雪茄的吸烟制品通常包装在刚性铰接盖容器中,其具有盒子和盖子,盖子围绕延伸穿过容器的后壁的铰接线连接到盒子。这种铰接盖容器通常由一片层状纸板坯件构建而成。在使用中,该盖子被围绕铰接线枢转以便打开该容器并触及容置在该盒子中的一捆吸烟制品。
容置在盒子中的一捆吸烟制品通常裹包在金属化纸张、金属箔或其它柔性薄片材料制成的内衬中。内衬通常是矩形材料薄片,其围绕该捆吸烟制品折叠,然后例如使用包封折叠物在顶部和底部末端处折叠封闭。可使用吸烟制品和其它消费品的一些已知容器的内衬向消费者传达信息。举例来说,已知在一些内衬上压花或印刷品牌信息。
为了触及内衬内的该捆吸烟制品,当第一次打开铰接盖容器时,消费者可以解开内衬的顶部部分以露出吸烟制品。替代地,一些内衬具备可拆卸的上部部分,消费者可以移除和抛弃该上部部分以触及吸烟制品。然而,这些内衬的可拆卸部分通常尺寸相对较小,形状和外观相对简单。因此,这些可拆卸的突片部分的用处目前很少能超出允许消费者触及容器的容纳物的功能。
希望提供一种用于诸如吸烟制品的裹包成捆消费品的新颖封套布置,其中该封套经过调适以提供用于与消费者交流的改进的方式。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消费品容器,其包括壳体,壳体包括盒子和封闭盒子的盖子,以及裹包在封套中并且容纳在壳体内的一个或多个消费品,当盖子打开时,封套部分地暴露,并且封套具有可移除部分,当盖子打开时可移除部分可以被移除以暴露消费品,封套的可移除部分具有第一组成部分和第二组成部分,当盖子打开时,第一组成部分是可见的,第二组成部分下伏于盒子的一个或多个壁下面,当盖子打开时,第二组成部分是不可见的,其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二组成部分带有一个或多个标志,该标志在视觉上与当盖子打开时暴露的封套的组成部分相异。
封套的第二组成部分上的一个或多个标志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抽象或象征图片、彩色图案、字型、文字、徽标、这些标志的组合或任何其它标志。
封套的第二组成部分上的一个或多个标志在视觉上与当盖子打开时暴露的封套的组成部分相异。也就是说,如果封套的第一组成部分带有一个或多个标志,则封套的第二组成部分上的一个或多个标志在视觉上与这些标志相异,也就是说,不同于这些标志。替代地,封套的第一组成部分可能不带标志,在此情况下,封套的第二组成部分上的一个或多个标志将在视觉上与盖子打开时暴露的封套的组成部分相异。以此方式,封套的第二组成部分带有的一个或多个标志仅仅在消费者首次移除封套的可移除部分时第一次显露给消费者并且对于消费者是可见的。
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一组成部分(第一次打开壳体盖子时可见的组成部分)中的一些或全部或者打开壳体盖子时可见的封套的其它组成部分中的一些或全部可以带有标志,或者可以不带有标志;如果这些组成部分带有标志,则那些标志在视觉上与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二组成部分上的一个或多个标志相异。举例来说,当打开容器时可见的封套组成部分可以带有品牌信息的重复图案,诸如重复徽标,而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二组成部分带有例如风景或动物的图片,或者第一组成部分可以带有图片,第二组成部分可以带有商标材料或不同的图片等等。在从壳体移除封套的可移除部分之前,图片将是不可见的。作为另一实例,打开壳体盖子时可见的封套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可以带有整体标志的一部分,而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二组成部分带有整体标志的另一部分。这表示,当从壳体移除封套的可移除部分时,可以向消费者显露整体标志。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盖子沿着跨越壳体的后壁的铰接线从盒子延伸,其中盖子可在打开位置与关闭位置之间移动,在所述关闭位置中,盖子的前壁与盒子的前壁一起限定壳体的与壳体后壁相对的前壁。
在一些实施例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二组成部分的面积优选地是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面积的至少10%,更优选地是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面积的至少20%,并且甚至更优选地是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面积的至少30%。以此方式,封套的第二部分可以当盖子处于打开位置时在标准制造机械设备预期的公差水平内可靠地位于容器的不可见部分中。
在一些实施例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与封套的其余部分一体成形,并且从其中拆掉以用于移除。举例来说,封套的可移除部分可以由诸如封套中的穿孔线的弱化线限定。在其它实施例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是与封套的其余部分分开的薄片。
在一些实施例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优选地包括前嵌板,并且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前嵌板的面积的至少20%下伏于盒子的前壁下面,更优选的是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前嵌板的面积的至少40%下伏于盒子的前壁下面,并且甚至更优选的是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前嵌板的面积的至少60%下伏于盒子的前壁下面。
在一些实施例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优选地包括前嵌板,并且可移除部分的前嵌板的高度对应于壳体高度的至少30%,更优选的是对应于壳体高度的至少40%,并且甚至更优选的是对应于壳体高度的至少50%。
在一些实施例中,封套的可移除部分包括从前嵌板延伸的至少一个侧嵌板,其中可移除部分的所述或每个侧面突片嵌板的至少50%下伏于盒子部分的相应侧壁下面,以提供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一组成部分的一部分。或者或另外,封套的可移除部分可以包括从前嵌板延伸的顶嵌板。
在一些实施例中,一个或多个消费品是多个吸烟制品。
在使用时,容器的使用者打开盖子并移除封套的可移除部分以暴露容器中的消费品。封套的可移除部分的第二组成部分(在从壳体移除可移除部分之前无法看到的组成部分)上的一个或多个标志由此暴露,并且第一次对于使用者可见。
封套可以由任何合适的柔性层状材料制成,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箔、金属箔和纸张层合物、金属化纸张、金属化聚合物薄膜、聚合物薄膜和纸张。
可以通过印刷、压花、压印或以其它方式或通过这些方式的任何组合向封套施加标志。然而,优选地,通过印刷向封套施加标志。
该容器可由任何适当的材料制成,该任何适当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卡片、卡板、纸板、塑料、金属及其组合。
所述一个或多个消费品可以是多个卷烟或者其它吸烟制品。
在本说明书中,“前”、“后”、“侧”、“顶”、“底”、“上”、“下”、“上方”和“后方”这些术语指的是常规竖直位置的容器;在一包香烟的情况下,包装中的香烟通常在这个位置中是竖直的。
容器可以是香烟或其它吸烟制品的铰接盖包装。铰接盖香烟包装是众所周知的。铰接盖包装包括包装主体,其具有相对的前壁和后壁,前壁与后壁通过相对侧壁彼此连接以形成截面通常为矩形或总体上矩形的包装。盖子也具有通过相对侧壁彼此连接的相对前壁和后壁,盖子从包装主体的后壁延伸并且铰接连接到包装主体的后壁,以及安置在包装主体内部的内部框架。内部框架处于包装主体的前壁后方,并且在前壁的顶部边缘上方延伸;盖子关闭到内部框架上,盖子的下部前边缘与包装主体的上部前边缘会合。
铰接盖包装通常由围绕一捆吸烟制品折叠的卡纸坯材形成,该捆吸烟制品裹包在诸如金属箔或金属箔与纸张的层合物的层状材料制成的封套或内衬中。封套围绕一捆吸烟制品的后部、底部和前部、围绕该捆的侧面折叠,并且在捆的顶部通过包封折叠物封闭。该捆香烟或其它吸烟制品通常包括10个或20个吸烟制品。根据吸烟制品的总数,吸烟制品可被以不同的排序方式布置。例如,吸烟制品可被布置成一排五个、六个、七个、八个、九个或十个。替代地,吸烟制品可以以两个或更多个排布置。一排中的吸烟制品可以部分地处于邻近排中的吸烟制品之间。两个或更多个排可以包括相同数量的吸烟制品。例如,吸烟制品可以以下列方式布置:五个、六个、七个、八个、九个或十个的两排;五个或七个的三排;或四个、五个或六个的四排。替代地,两个或更多个排可以包括包含彼此不同数量的吸烟制品的至少两排。例如,吸烟制品可以以下列方式布置:五个的一排和六个的一排(5-6);六个的一排和七个的一排(6-7);七个的一排和八个的一排(7-8);五个的中间排和六个的两个外排(6-5-6);五个的中间排和七个的两个外排(7-5-7);六个的中间排和五个的两个外排(5-6-5);六个的中间排和七个的两个外排(7-6-7);七个的中间排和六个的两个外排(6-7-6);九个的中间排和八个的两个外排(8-9-8);或六个的中间排与五个的一个外排和七个的一个外排(5-6-7)。通常,一捆中的外排分别邻近于容器的前壁和后壁。
根据本发明的吸烟制品的容器可以容纳相同类型或品牌或不同类型或品牌的吸烟制品。容器中的吸烟制品可以是非过滤吸烟制品或带有过滤嘴的吸烟制品或者这两种吸烟制品。吸烟制品可以全部具有相同或不同的长度(例如,大约40mm与大约180mm之间)和相同或不同的直径(例如,大约4mm与大约9mm之间)。另外,吸烟制品可以在口味的强度、吸阻和总颗粒物质输送方面不同。优选地,裹包捆和容器的尺寸适应于吸烟制品的长度和直径以及吸烟制品的排序方式。典型地,容器的外部尺寸比容置在容器内部的吸烟制品的一个或多个裹包捆的尺寸大约0.5mm到约5mm之间。
优选地,根据本发明的容器可以具有介于约60mm(毫米)与约150mm之间的高度、更为优选地介于约70mm与约125mm之间的高度,高度是从容器的底壁至顶壁测量的。在一些实施例中,根据本发明的容器具有介于约12mm与约150mm之间的宽度,更优选的是是介于约70mm与约125mm之间的宽度,其中宽度是从容器的一个侧壁到另一个侧壁测量的。
优选地,根据本发明的容器具有介于约6mm与约150mm之间的深度、更为优选地介于约12mm与约25mm之间的深度,其中,深度是从容器的前壁至后壁测量的(包括处于盒子与盖子之间的铰链)。
优选地,该容器的高度与该容器的深度的比率介于约0.3比1与约10比1之间,更为优选地介于约2比1与约8比1之间,最为优选地介于约3比1与5比1之间。
优选地,容器的宽度与容器的深度的比率在约0.3比1与约10比1之间,更优选地在约2比1与约8比1之间,最优选地在约2比1与3比1之间。
优选地,盖子后壁的高度与盒子后壁的高度的比率介于约0(盖子铰接在该容器的顶部边缘处)与约1比1之间,更为优选地介于约1比5与约1比10之间,最为优选地介于约1比6与约1比8之间。
优选地,盖子前壁的高度与盒子前壁的高度的比率介于约0(盖子提供容器的整个正面)至约1比10之间,更为优选地介于约1比1至约1比5之间,最为优选地介于约1比2至约1比3之间。
在该裹包捆容置吸烟制品的情况下,该容器可还包括废弃物隔间(例如用于烟灰或烟头)或其它消费品,例如火柴、打火机、熄灭装置、口气清新剂或电子设备。其它消费品可附接于该容器的外侧,连同吸烟制品的烟包一起被容纳在该容器内,处于该容器的单独隔间内,或其组合中。
根据本发明的容器的外表面可以用印刷、压花、压印或其它方式用制造商或品牌徽标、商标、标语以及其它消费信息和标志美化。
一旦装满,根据本发明的容器就可被以诸如高或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定向聚丙烯、聚偏二氯乙烯、纤维素膜、或其组合之类的透明的聚合物膜以常规的方式紧缩裹包或以其它方式外裹包。在根据本发明的容器被外裹包的情况下,外裹包材可包括一个或多个撕条。此外,外裹包材可以印刷有图像、消费信息或其他数据。
附图说明
现在将参考附图仅仅通过例子进一步描述本发明,其中:
图1a和图1b示出了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一实施例的容器。
具体实施方式
图1a和图1b示出了铰接盖香烟包装10的形式的本发明的一实施例,铰接盖香烟包装10包括包装主体12和安置于包装主体12内部的内部框架16,盖子14沿着后壁铰接到包装主体12。包装内部是裹包在内衬或封套20中的一捆香烟18。内衬由诸如金属箔或金属箔与纸张的层合物的层状材料制成。所述铰接盖包装10可以由卡纸坯材形成。坯材围绕裹包在内衬20中的一捆香烟18折叠。内衬围绕该捆香烟(通常数量是10只或20只)折叠,并且在顶部(在附图中观看时)用包封折叠物封闭。内衬20部分地在捆的侧面上延伸。
内衬20包括可移除部分22,其安置在包装的前部(在附图中观看时),从而使得当包装打开时,内衬的可移除部分20是可见的,如图1a中所示。
图1a示出了就在包装10第一次打开之后在外部外裹包材(未图示)已移除之后的包装10。整个内衬20在包装中放置在位。在图中所示的实施例中,当包装第一次打开时可见的内衬的组成部分不带有任何标志。在其它实施例中,内衬的这个组成部分可以带有标志,诸如商标材料,包括徽标或纯粹装饰性材料。通过穿孔线或其它弱化线(未图示)从内衬20的其余部分限定衬垫的可移除部分22。当包装10第一次打开时,可以握紧并牵拉内衬20的可移除部分22的自由顶部边缘部分24(在香烟捆的顶部末端处)并且因此将其从内衬的其余部分拆掉并且从包装中移除。
图1b示出了包装10打开并且内衬的可移除部分22被移除。在移除之前不可见的可移除部分22的组成部分带有标志26,在这个实施例中是图片;所述标志可以是任何种类的标志,诸如商标材料、图片或任何其它可视标志,其在视觉上不同于当包装第一次打开时可见的内部封套20的组成部分上带有的任何标志。
在图1b中可以看出,在这个实施例中,内衬20的可移除部分22的大约50%下伏于包装10的内部框架16和前壁28下面。这允许内衬20的可移除部分22比用于常规容器的壳套带有更多信息或带有其它标志。如图1b中同样能看到的,可移除部分的前嵌板(也就是说,延伸到自由顶部边缘部分24下方的部分)的高度对应于包装高度的大约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