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碰撞记录标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84359发布日期:2021-11-06 03:59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防碰撞记录标签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货物运输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防碰撞记录标签。


背景技术:

2.随着交通方式的不断发展,让生产商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的各个区域采购相关原材料去制作产品,即让商品的流动性不断增加。但对于一些易碎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必须要保证货物其放置稳定性,即要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等现象。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上述现象,采购商业需要及时发现发生上述现象的货物,让采购商能够及时进行定位和追踪,减少采购商的损失。
3.为了尽可能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针对易碎的货物,在这些易碎的货物上贴上相关易碎标签,利用易碎标签来告知货物运输人员需要针对此类货物轻拿轻放,虽然采用上述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但这种预防措施本质上是被动的,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采购商也必须开箱对货物进行检查,否则还是无法清楚地判断易碎的货物是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过碰撞的问题,这无疑会严重影响采购商的收货效率,让采购商不得不对每个易碎货物进行开箱检查,以此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进而减小采购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能够记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碰撞的,不必让采购商每次都开箱检查的,提高采购商收货效率的,减小采购损失的防碰撞记录标签。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6.一种防碰撞记录标签,包括:
7.盒体,所述盒体内设置有导轨,所述盒体于侧壁位置处上开设有两个插槽,两个所述插槽内均开设有卡槽;
8.识撞套件,所述识撞套件包括滑块、两个拉力件和两个弹性塑料片,所述滑块滑动设置于所述导轨上,两个所述拉力件均与所述滑块连接,且两个所述拉力件以所述滑块的中心呈轴对称分布,两个所述拉力件均包括拉力簧和卡块,所述拉力簧的一端与所述滑块连接,所述拉力簧的另一端与所述卡块连接,所述卡块上设置有卡凸,所述卡块插接于所述插槽内,以使所述卡凸卡接于所述卡槽内,两个所述弹性塑料片均设置于所述导轨上,且两个所述弹性塑料片以所述盒体的中心呈轴对称分布;及
9.顶盖,所述顶盖设置于所述盒体上,所述顶盖上开设有两个天窗口,两个所述天窗口一一对应位于两个所述弹性塑料片的正上方。
10.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防碰撞记录标签还包括两个玻璃透窗,所述顶盖上开设有两个天窗口,两个所述玻璃透窗一一对应设置于两个所述天窗口内。
11.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卡凸上设置有圆弧部。
12.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拉力簧和所述卡块为一体成型结构。
13.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识撞套件还包括两个辅助弹片,两个所述辅助弹片均设置于所述导轨上,且两个所述辅助弹片以所述盒体的中心呈轴对称分布。
14.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盒体和所述顶盖均为八边形结构。
15.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盒体和所述顶盖均为矩形结构。
16.本实用新型相比于现有技术的优点及有益效果如下:
17.本实用新型的防碰撞记录标签,通过设置盒体、识撞套件及顶盖,把防碰撞记录标签安装在需要运输的货物上,当货物受到较大碰撞力时,一侧位置处上的卡块上的卡凸会在碰撞力的作用下从卡槽内脱出,在另一侧拉力簧的作用,滑块会往靠近另一侧弹性塑料片的方向移动,当滑块与另一侧的弹性塑料片接触时,弹性塑料片会发生不可复位的形变,采购商可以通过顶盖上开设的天窗口看到已发生形变的弹性塑料片,就代表此货物曾经受到较大碰撞力,需要开箱进行验货,本技术的防碰撞记录标签,能够记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碰撞,不必让采购商每次都开箱检查,提高采购商收货效率,减小采购损失。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的防碰撞记录标签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图1在a处的放大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方式中的滑块和拉力件的组装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23.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4.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25.请参阅图1,一种防碰撞记录标签10包括盒体100、识撞套件200及顶盖300。
26.如此,需要说明的是,盒体100和顶盖300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识撞套件200用于让采购商判断货物是否曾经发生过剧烈碰撞。
27.请参阅图1和图2,盒体100内设置有导轨110,盒体100于侧壁位置处上开设有两个插槽120,两个插槽120内均开设有卡槽121。
28.如此,需要说明的是,导轨110起到引导的作用。
29.请参阅图1和图3,识撞套件200包括滑块210、两个拉力件220和两个弹性塑料片230,滑块210滑动设置于导轨110上,两个拉力件220均与滑块210连接,且两个拉力件220以滑块210的中心呈轴对称分布,两个拉力件220均包括拉力簧221和卡块222,拉力簧221的一端与滑块210连接,拉力簧221的另一端与卡块222连接,卡块222上设置有卡凸2221,卡块222插接于插槽120内,以使卡凸2221卡接于卡槽121内,两个弹性塑料片230均设置于导轨110上,且两个弹性塑料片230以盒体100的中心呈轴对称分布。
30.请参阅图1,顶盖300设置于盒体100上,顶盖300上开设有两个天窗口310,两个天窗口310一一对应位于两个弹性塑料片230的正上方。
31.如此,需要说明的是,把防碰撞记录标签10安装在需要运输的货物上,当货物受到较大碰撞力时,一侧位置处上的卡块222上的卡凸2221会在碰撞力的作用下从卡槽内脱出,在另一侧拉力簧221的作用,滑块210会往靠近另一侧弹性塑料片230的方向移动,当滑块210与另一侧的弹性塑料片230接触时,弹性塑料片230会发生不可复位的形变,采购商可以通过顶盖300上开设的天窗口310看到已发生形变的弹性塑料片230,就代表此货物曾经受到较大碰撞力,需要开箱进行验货,本技术的防碰撞记录标签10,能够记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碰撞,不必让采购商每次都开箱检查,提高采购商收货效率,减小采购损失。
32.进一步地,请再次参阅图1,在一实施方式中,防碰撞记录标签10还包括两个玻璃透窗400,顶盖300上开设有两个天窗口310,两个玻璃透窗400一一对应设置于两个天窗口310内。
33.如此,需要说明的是,玻璃透窗400起到隔离的作用,防止人手深入天窗口310内,对防碰撞记录标签10进行操作,用于保护防碰撞记录标签10。
34.进一步地,请再次参阅图3,在一实施方式中,卡凸2221上设置有圆弧部2221a。
35.如此,需要说明的是,圆弧部2221a的设置,能够让卡块222更加容易插入插槽120内。
36.进一步地,请再次参阅图3,在一实施方式中,拉力簧221和卡块222为一体成型结构。
37.如此,需要说明的是,拉力簧221和卡块222为一体成型结构的设计,能够增强拉力件220的整体机械强度,延长拉力件220的使用寿命。
38.进一步地,请再次参阅图1,在一实施方式中,识撞套件200还包括两个辅助弹片240,两个辅助弹片240均设置于导轨110上,且两个辅助弹片240以盒体100的中心呈轴对称分布。
39.如此,需要说明的是,辅助弹片240的设置,在滑块210与弹性塑料片230接触时,滑块210也会与辅助弹片240接触,让辅助弹片240发生不可复位的形变,进而判断货物曾受到较大碰撞。
40.进一步地,请再次参阅图1,在一实施方式中,盒体100和顶盖300均为八边形结构。
41.如此,需要说明的是,盒体100和顶盖300的形状可以是八边形,当然,也可以采用矩形结构。
42.本实用新型的防碰撞记录标签,通过设置盒体、识撞套件及顶盖,把防碰撞记录标签安装在需要运输的货物上,当货物受到较大碰撞力时,一侧位置处上的卡块上的卡凸会在碰撞力的作用下从卡槽内脱出,在另一侧拉力簧的作用,滑块会往靠近另一侧弹性塑料片的方向移动,当滑块与另一侧的弹性塑料片接触时,弹性塑料片会发生不可复位的形变,采购商可以通过顶盖上开设的天窗口看到已发生形变的弹性塑料片,就代表此货物曾经受到较大碰撞力,需要开箱进行验货,本技术的防碰撞记录标签,能够记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碰撞,不必让采购商每次都开箱检查,提高采购商收货效率,减小采购损失。
43.以上所述实施方式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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