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夹取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741199发布日期:2021-12-01 12:53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夹取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夹取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夹取搬运装置。


背景技术:

2.在一些产品的加工过程中,为了使产品不发生移位,需要通过夹取搬运装置对产品进行夹持定位,产品加工完毕后,夹取搬运推动机构再将加工完后的产品搬运至下一道工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加工。
3.目前,现有的夹取搬运装置存在着只能完成单一的搬运动作以及多个搬运动作无法同时进行的问题,这导致装置动作变化少、适用范围窄且使用效率低下,令使用人员不得不同时设置多台不同的夹取搬运装置,不仅提高了生产的成本,还提高了检修的难度,影响了工作的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夹取搬运装置,以增加装置搬运动作的变化,进而提高工作的效率。
5.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一种夹取搬运装置,包括机座和翻转架;所述翻转架转动连接于所述机座上,所述翻转架相对的两侧分别为夹装侧和转动侧,所述夹装侧安装有第一夹爪和第二夹爪,所述第一夹爪与所述第二夹爪能相互靠近或背离;所述转动侧转动连接有钳爪模块,所述第一夹爪和/或所述第二夹爪相对于所述翻转架移动时能带动所述钳爪模块转动。
7.其中,所述第一夹爪上固连有第一齿条,所述第二夹爪上固连有第二齿条,所述钳爪模块上连接有带动杆,所述带动杆延伸到所述翻转架的夹装侧,并连接有传动齿轮,所述传动齿轮与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第二齿条分别啮合。
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齿条和所述传动齿轮的啮合位置与所述第二齿条和所述传动齿轮的啮合位置关于所述传动齿轮中心对称。
9.优选地,所述翻转架上还安装有用于驱动所述第一夹爪的第一夹爪气缸和用于驱动所述第二夹爪的第二夹爪气缸。
10.优选地,所述钳爪模块包括钳爪底座和至少一个钳爪件,所述带动杆固连于所述钳爪底座一侧,所述钳爪件设于所述钳爪底座的另一侧。
11.进一步地,所述钳爪件设有两个,两个所述钳爪件相对于所述带动杆对称设置。
12.优选地,所述机座上开设有用于避让所述翻转架的避让槽。
13.优选地,所述翻转架的两端均连接有翻转轴,所述翻转架与所述机座通过所述翻转轴转动连接。
14.进一步地,所述机座上安装有翻转电机,所述翻转电机通过传动组件带动一个所述翻转轴转动。
15.再进一步地,所述传动组件包括电机皮带轮、翻转轴皮带轮和传动皮带;所述电机
皮带轮固连于所述翻转电机的输出端;所述翻转轴皮带轮固连于一个所述翻转轴;所述传动皮带套设于所述电机皮带轮和所述翻转轴皮带轮上。
1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7.利用第一夹爪和/或第二夹爪能带动钳爪模块转动的设置,使得第一夹爪和第二夹爪的夹取动作与钳爪模块的旋转动作能够同时完成,配合翻转架与机座的转动连接,增加了装置搬运动作的变化,保证了夹取搬运装置同时完成多个搬运动作的可行性,进而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附图说明
18.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夹取搬运装置第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夹取搬运装置第二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20.图中:
21.100、机座;101、避让槽;110、翻转电机;120、电机皮带轮;130、翻转轴皮带轮;140、传动皮带;
22.200、翻转架;210、第一夹爪;211、第一齿条;220、第二夹爪;221、第二齿条;231、第一夹爪气缸;232、第二夹爪气缸;240、翻转轴;
23.300、钳爪模块;310、钳爪底座;320、钳爪件;330、传动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使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技术效果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固定”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7.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28.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夹取搬运装置,包括机座100和翻转架200;翻转架200转动连接于机座100上,翻转架200相对的两侧分别为夹装侧和转动侧,夹装侧安装有第一夹爪210和第二夹爪220,第一夹爪210与第二夹爪220能相互靠近或背离;转动侧
转动连接有钳爪模块300,第一夹爪210和/或第二夹爪220相对于翻转架200移动时能带动钳爪模块300转动。利用第一夹爪210和/或第二夹爪220能带动钳爪模块300转动的设置,使得第一夹爪210和第二夹爪220的夹取动作与钳爪模块300的旋转动作能够同时完成,配合翻转架200与机座100的转动连接,增加了装置搬运动作的变化,保证了夹取搬运装置同时完成多个搬运动作的可行性,进而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29.作为优选,第一夹爪210与第二夹爪220彼此正对,第一夹爪210与第二夹爪220的位移方向相同,且与翻转架200的长度方向平行。上述设置优化了夹装侧的结构不仅能够对所夹持产品位置所在位置进行找正,还减少了夹取搬运装置占用的空间。
30.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夹爪210上固连有第一齿条211,第二夹爪220上固连有第二齿条221,钳爪模块300上连接有带动杆,带动杆延伸到翻转架200的夹装侧,并连接有传动齿轮330,传动齿轮330与第一齿条211和第二齿条221分别啮合。具体地,第一齿条211和第二齿条221的长度方向均与翻转架200的长度方向平行。通过第一齿条211和第二齿条221与传动齿轮330的啮合关系,能保证夹装侧的夹取动作与转动侧的旋转动作能够同时完成,从而由此保证了夹取搬运装置同时完成多个搬运动作的可行性。
31.进一步地,第一齿条211和传动齿轮330的啮合位置与第二齿条221和传动齿轮330的啮合位置关于传动齿轮330中心对称。上述设置优化了传动齿轮330的受力关系,降低了传动齿轮330啮合位置发生偏移的隐患,保障了夹取搬运装置的稳定运行。
32.作为优选,翻转架200上还安装有用于驱动第一夹爪210的第一夹爪气缸231和用于驱动第二夹爪220的第二夹爪气缸232。第一夹爪气缸231与第二夹爪气缸232的设置使得第一夹爪210与第二夹爪220的动作能够准时且精确地完成,从而保证了夹取搬运装置运行的精准度。同时第一夹爪气缸231和第二夹爪气缸232均易于与控制系统相连接,从而使得第一夹爪210与第二夹爪220的动作能够自动完成,让夹取搬运装置的工作效率能够进一步地提高。
33.进一步地,钳爪模块300包括钳爪底座310和至少一个钳爪件320,带动杆固连于钳爪底座310一侧,钳爪件320设于钳爪底座310的另一侧。利用上述结构能够优化转动侧的结构,从而进一步地减少了夹取搬运装置占用的空间。
34.再进一步地,钳爪件320设有两个,两个钳爪件320相对于带动杆对称设置。具体地,带动杆固连于钳爪底座310的中心。借助上述设置,能使钳爪件320能将所夹持的产品进行旋转,从而使得其能够完成对产品的角度转换及方向移载等操作。
35.优选地,机座100上开设有用于避让翻转架200的避让槽101。避让槽101的设置避免了翻转架200及夹持与其上的产品在翻转过程中与机座100发生冲突,规避了夹取搬运装置的搬运动作无法正常实现的情况。
36.优选地,翻转架200的两端均连接有翻转轴240,翻转架200与机座100通过翻转轴240转动连接。翻转轴240的设置方便了翻转架200相对机座100翻转动作的实现。
37.进一步地,机座100上安装有翻转电机110,翻转电机110通过传动组件带动一个翻转轴240转动。翻转电机110的设置使得翻转架200相对机座100翻转的动作能够准时且精确地完成,从而保证了夹取搬运装置运行的精准度。同时翻转电机110易于与控制系统相连接,从而使得翻转架200的翻转动作能够自动完成,让夹取搬运装置的工作效率能够更进一步地提高。
38.再进一步地,传动组件包括电机皮带轮120、翻转轴皮带轮130和传动皮带140;电机皮带轮120固连于翻转电机110的输出端;翻转轴皮带轮130固连于一个翻转轴240;传动皮带140套设于电机皮带轮120和翻转轴皮带轮130上。上述结构简单可靠,且便于维护,保证了翻转架200相对机座100翻转的动作能够稳定且高效地完成。
39.本实施例中,钳爪件320、第一夹爪气缸231和第二夹爪气缸232为本领域中常规的设备,其具体结构和工作原理在此不再赘述,控制系统控制钳爪件320、第一夹爪气缸231和第二夹爪气缸232的原理为本领域中常规设置,其具体工作原理在此不再赘述。
40.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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