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货柜以及无人运输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572123发布日期:2022-09-20 22:40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货柜以及无人运输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涉及无人运输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货柜以及无人运输车。


背景技术:

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们对效率的追求也越来越高,现在物流系统的高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为了提高货品的运输效率,无人运输车逐渐应用到市场中。
3.但是,本实用新型的发明人在实现本实用新型的过程中发现,现有的无人运输车的货柜只有一个放置储物柜的收容腔,单个储物柜通常放储存的是单种货品。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货柜以及无人运输车,能够让货柜本体分别收容至少两个储物柜,两个不同的货柜能够存放不同的货品。
5.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货柜,包括:货柜本体,所述货柜本体设置有第一收容腔和第二收容腔,所述第一收容腔和所述第二收容腔分别设置于所述货柜本体相向的两侧面;
6.第一储物柜,所述第一储物柜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中;
7.第二储物柜,所述第二储物柜收容于所述第二收容腔中。
8.可选的,所述货柜还包括第三储物柜,所述货柜本体还设置有第三收容腔,所述第三储物柜收容于所述第三收容腔中;
9.其中,所述第三收容腔设置于所述货柜本体另外两个侧面中的其中一个上。
10.可选的,所述第一收容腔设置有第一固定槽,所述第二收容腔设置有第二固定槽,所述第三收容腔设置有第三固定槽;
11.其中,所述第一固定槽用于固定所述第一储物柜,所述第二固定槽用于固定所述第二储物柜,所述第三固定槽用于固定所述第三储物柜。
12.可选的,所述货柜还包括移动机构,所述移动机构连接所述货柜本体,所述货柜本体能通过所述移动机构自由移动。
13.可选的,移动机构包括转动连接件和滚轮,所述转动连接件的一端连接所述货柜本体,所述滚轮转动连接所述转动连接件的另一端;其中,所述转动连接件能够相对于所述货柜本体转动。
14.可选的,所述移动机构还包括止动片,所述止动片的一端设置于所述转动连接件上;
15.其中,所述止动片能够绕所述转动连接件在所述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之间转动,当所述止动片处于所述第一角度时,所述止动片的另一端与所述滚轮相互间隔,当所述止动片处于第二角度时,所述止动片的另一端抵接所述滚轮。
16.可选的,所述货柜还包括升降机构,所述升降机构的一端连接所述货柜本体,所述
升降机构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转动连接件,所述升降机构能够升高或者降低所述货柜本体的高度。
17.可选的,所述升降机构包括电动伸缩杆和连接杆,所述货柜本体设置有固定腔和贯穿所述固定腔的通孔,所述电动伸缩杆安装于所述固定腔内,所述连接杆的一端连接所述电动伸缩杆的套筒,所述连接杆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转动连接件;
18.其中,所述电动伸缩杆的套筒可以在所述通孔中伸出或者收入所述固定腔中。
19.可选的,所述货柜本体由铝合金制备而成。
20.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无人运输车实施例,包括:车架,设置有收容空间,并且所述收容空间设置有导轨;
21.如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货柜,所述货柜还设置有导槽,所述货柜可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间,当所述货柜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间时,所述导槽与所述导轨滑动配合,以使所述货柜能够在所述收容空间内沿着所述导轨移动;
22.锁定装置,当所述货柜处于所述收容空间的预设位置时,所述锁定装置锁定或解锁所述货柜;
23.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连接所述车架,所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车架移动。
2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在所述货柜本体上分别设置第一收容腔和第二收容腔,使所述第一储物柜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中,所述第二储物柜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二收容腔中,实现货柜能够分别收容两个储物柜,两个储物柜能够分别存放不同的货品,从而提高所述货柜转运不同货品的能力。
附图说明
25.图1是本实用新型货柜实施例的爆炸示意图;
26.图2是本实用新型货柜实施例的另一示意图;
27.图3是本实用新型货柜实施例的货柜本体结构示意图;
28.图4是本实用新型货柜实施例的移动机构示意图;
29.图5是本实用新型无人运输车实施例的整体示意图;
30.图6是本实用新型无人运输车实施例的爆炸示意图;
31.图7是本实用新型无人运输车实施例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2.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详细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表述“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其间可以存在一个或多个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表述“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其间可以存在一个或多个居中的元件。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33.除非另有定义,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说明书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34.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货柜实施例,所述货柜10包括货柜本体11以及储物柜12,所述货柜本体11设置有放置腔111,所述储物柜12收容于所述放置腔111内,所述储物柜12用于存放货品,所述货柜10可以收容于车架20。
35.请参阅图2和图3,所述放置腔111包括第一收容腔1111和第二收容腔1112,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设置于所述货柜本体11的其中一侧面,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设置于所述货柜本体11背离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 的一侧面,所述储物柜12包括第一储物柜121和第二储物柜122,所述第一储物柜121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内,所述第二储物柜122 收容于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内。其中,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设置有第一固定槽2111a,所述第一固定槽2111a用于安装固定所述第一储物柜 121,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设置有第二固定槽1112a,所述第二固定槽 1112a用于安装固定所述第二储物柜122。当所述第一储物柜121和所述第二储物柜122分别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和所述第二收容腔 1112,所述第一储物柜121和所述第一固定槽2111a卡合,所述第二储物柜122和所述第二固定槽1112a卡合,由此,当所述货柜10在移动时,所述第一储物柜121和所述第二储物柜122能够很好的固定在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和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内,降低了所述第一储物柜121 和所述第二储物柜122从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内和所述第二收容腔 1112内滑落的风险。另外,由于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和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分别设置于所述货柜本体11相向的两侧,从而使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内的所述第一储物柜121,和收容于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 内的所述第二储物柜122能够平衡所述货柜本体的重量,使所述货柜的重心尽量维持在所述货柜10的中间,降低了所述货柜10侧翻的风险。
36.进一步的,所述货柜10还包括第三收容腔1113,所述第三收容腔 1113设置于所述货柜本体11背离所述第二架体12的一侧,所述储物柜 12包括第三储物柜123,所述第三储物柜123收容于所述第三收容腔 1113内。并且所述第三收容腔1113设置有第三固定槽1113a,所述第三固定槽1113a用于卡合安装于所述第三收容腔1113内的所述第三储物柜123。
37.所述货柜10通过设置第一收容腔1111、第二收容腔1112以及第三收容腔,并且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收容所述第一储物柜121,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收容所述第二储物柜122,所述第三收容腔1113收容所述第三储物柜123来增加所述货柜10用来储物的空间。
3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货柜本体11由铝合金制备而成。
39.请参阅图3和图4,对于上述货柜10,所述货柜10还包括移动机构13和升降机构14,所述升降机构14安装于所述货柜本体11,并且所述升降机构14连接所述移动机构13。所述货柜本体11能够通过所述移动机构13自由移动,以及所述货柜本体11能够通过所述升降机构14 调节高度。
40.对于上述升降机构14,所述升降机构14包括电动伸缩杆141和连接杆142,所述连接杆142的一端连接所述电动伸缩杆141的套管,所述连接杆142的另一端连接所述移动机构13。当所述货柜10装载有货品并且需要进行移动时,启动所述电动伸缩杆141让所述套杆收缩,从而降低所述货柜本体11的高度,使所述货柜10的整体中心下降,进而降低所述货柜10在移动过程中侧翻的风险。
41.值得说明的是,所述货柜本体11还设置有固定腔11a以及连通所述固定腔11a的通孔11b,所述固定腔11a用于收容安装所述升降机构 14。所述固定腔11a的数量和所述升降
机构14为四个,其中两个所述固定腔11a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收容腔1111的两侧,另外两个所述固定腔11a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的两侧,一所述升降机构14 安装于一所述固定腔11a内,所述套筒通过所述通孔11b伸出或收入所述固定腔11a。
42.对于上述移动机构13,请参阅图4,所述移动机构13包括转动连接件131、滚轮132和止动片133,所述转动连接件131的一端套接所述连接杆142远离所述套筒的一端,并且所述转动连接件131能够绕所述连接杆142的中心轴转动,所述滚轮132转动连接所述转动连接件131 的另一端,所述止动片133的一端设置于所述转动连接件131上,并且所述止动片133能够绕所述转动连接件131在第一角度和第二角度之间转动。其中,当所述止动片133处于所述第一角度时,所述止动片133 另一端与所述滚轮132相互间隔,所述滚轮132能够绕所述转动连接件 131转动,当所述止动片133处于所述第二角度时,所述止动片133的另一端抵接所述滚轮132,从而限制所述滚轮132转动,完成对所述移动机构13的制动。
4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升降机构14为液动伸缩杆或者气动伸缩杆。
4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货柜10通过在所述货柜本体11上分别设置第一收容腔1111和第二收容腔1112,使所述第一储物柜121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一收容腔中2111,所述第二储物柜122能够收容于所述第二收容腔1112中,实现货柜10能够分别收容两个储物柜,两个储物柜能够分别存放不同的货品,从而提高所述货柜转运不同货品的能力。
45.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无人运输车实施例,请参阅图5和图6,所述无人运输车1包括货柜10、车架20、锁定装置30和驱动装置40,所述车架20设置有收容空间201,所述货柜10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间201 内,所述锁定装置30设置于所述车架20上,所述锁定装置30用于将所述货柜10锁定在所述收容空间201,或者,将所述货柜10从所述收容空间201解锁。所述驱动装置40连接所述车架20,所述驱动装置40 用于驱动所述车架20移动。其中,所述收容空间201内设置有导轨2011,所述货柜10设置有导槽101,当所述货柜10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间201 内时,所述导槽101与所述导轨2011滑动配合,从而使所述货柜10能够在所述收容空间201内沿着所述导轨2011移动,并且当所述货柜10 处于所述收容空间201内的预设位置时,能够通过所述锁定装置30锁定或解锁所述货柜10。其中,所述货柜10的机构以及功能请参阅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46.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车架20包括限位梁21,所述限位梁 21设置于所述收容空间201内。所述货柜本体11还设置有限位槽11c,当所述货柜10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间201内时,所述限位梁21收容于所述限位槽11c。所述货柜10通过所述导槽101与导轨2011相配合,从外界滑动进所述收容空间201内的预设位置时,所述限位梁21和所述限位槽11c配合,由此限定所述货柜10在所述收容空间201内的位移。从而降低所述无人运输车1在行进的过程中货柜10从所述收容空间201 内脱离的风险。
47.对于上述驱动系统40,所述驱动系统40包括驱动电机401、传动机构402以及车轮(图未标示),所述车轮转动安装于所述车架20,所述传动机构402和所述驱动电机401设置于所述车架20,所述传动机构 402分别连接所述驱动电机401以及车轮,所述驱动电机401电性连接所述供电装置50,所述控制器60分别连接所述传动机构403和所述驱动电机401。其中,所述控制器60操控所述驱动电机401以及传动机构 403工作,从而使所述无人运输车1运动。
48.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请参阅图7,所述无人运输车1还包括供电装置50和控制
器60,所述供电装置50和控制器60均设置于所述车架20。其中,所述车架20设置有安装腔111,所述安装腔111设置于所述第一架体11背离所述收容空间2011的一面,所述供电装置50安装于所述安装腔111内。所述供电装置50与电磁锁31连接,所述控制器60与所述供电装置50连接,所述控制器60用于控制供电装置50向所述电磁锁31供电,或者,停止向所述电磁锁31供电。当所述货柜10 位于所述收容空间201内的预设位置,并且所述货柜10需要进行锁定时,所述控制器60控制所述供电装置50向所述电磁锁31供电,从而完成对所述货柜10的锁定,当所述货柜10需要从所述收容空间201内的预设位置解锁时,所述控制器60控制所述供电装置50断开与所述电磁锁31之间的电路,从而完成对所述货柜10的解锁。
4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控制器60设置有无线传输模块(图未示出),用户能够通过外部设备连接所述无线传输模块从而连接所述控制器60,以此完成对所述无人运输车1的远程操控。
50.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在所述车架20上设置收容空间201,在所述收容空间201内设置导轨2011,在所述货柜10上设置导槽101,使所述货柜10能够通过导槽101与导轨2011之间的配合在所述收容空间201内移动,从而实现货柜10与车架20的安装与分离。
51.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及其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说明书所描述的实施例,这些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内容的额外限制,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并且,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例,均视为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进一步地,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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