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T型吊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70219发布日期:2022-08-17 09:18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T型吊钩的制作方法
一种新型t型吊钩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通用起重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新型t型吊钩。


背景技术:

2.井盖在我们生活中虽然不起眼,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每一座城市建造的必需品。在一座城市的规划建设之前可是要先规划排水系统。井盖是排水系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排水系统与人们“亲密接触”的重要部位,它的安全性是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的。
3.目前各类井盖(或其它起重物)的起升也是比较困难,很多人经常使用撬棍等器具通过蛮力打开井盖。这样虽然能够把井盖掀开,但是费时费力,最坏的一点是对井盖破坏性较大,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有必要创新一种新型t型吊钩。


技术实现要素:

4.本部分的目的在于概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一些方面以及简要介绍一些较佳实施例。在本部分以及本技术的说明书摘要和实用新型名称中可能会做些简化或省略以避免使本部分、说明书摘要和实用新型名称的目的模糊,而这种简化或省略不能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5.鉴于上述或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本实用新型。
6.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t型吊钩,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省时省力把井盖起升,并降低起升时对井盖(或其它起重物)的破坏。
7.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t型吊钩,其包括起重组件,所述起重组件包括承重螺杆与承重梁,承重螺杆设置有下部吊环,承重螺杆通过下部吊环与承重梁连接;加固组件,所述加固组件包括套筒与挡板,套筒上设置有螺纹孔,套筒套设于承重螺杆上。
8.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承重螺杆连接承重梁的一端设置有下部吊环,另一端设置有上部吊环,上部吊环与下部吊环结构相同。
9.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承重梁包括第一圆柱杆、连接杆与第二圆柱杆,连接杆一端连接第一圆柱杆,另一端连接第二圆柱杆。
10.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连接杆与下部吊环连接,连接杆的直径不大于下部吊环的内直径。
11.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连接杆连接第一圆柱杆的一端设置有第一螺纹接口,连接第二圆柱杆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螺纹接口。
12.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第一圆柱杆设置有第一螺纹槽,第一螺纹槽与第一螺纹接口连接。
13.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第二圆柱杆设置有第二螺纹槽,第二螺纹槽与第二螺纹接口连接。
14.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套筒底部设置有挡板。
15.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套筒通过螺纹孔与承重螺杆旋转连接。
16.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新型t型吊钩的一种优选方案,其中:所述挡板与套筒同轴心设置,挡板的直径大于套筒的直径。
1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两个端部均带吊环的螺杆,当井盖(或其它起重物)起升时有很好的受力点,能够省力,通过中间设置可移动带挡板的套筒,稳住起升的井盖,能够避免井盖起升时晃动,也能够省时,通过下端部设置非对称h型的承重梁,承重梁与螺杆成t型连接方式,能够降低对井盖的破坏。
附图说明
1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19.图1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个实施例中的整体结构图。
20.图2为第二个实施例中的承重梁结构图。
21.图3为第三个实施例中的加固组件结构图。
22.图4为第三个实施例中的工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
24.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推广,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25.其次,此处所称的“一个实施例”或“实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实用新型至少一个实现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在本说明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在一个实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个实施例,也不是单独的或选择性的与其他实施例互相排斥的实施例。
26.实施例1
27.参照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个实施例,该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新型t型吊钩,其包括起重组件100,起重组件100包括承重螺杆101与承重梁102,承重螺杆101设置有下部吊环104,承重螺杆101由下部吊环104与承重梁102连接,通过承重梁102托起井盖,由承重螺杆101提起井盖(或其它起重物),完成井盖的起升过程。
28.加固组件200,加固组件200包括套筒201与挡板202,套筒201上设置有螺纹孔201a,套筒201套设于承重螺杆101上,在起升井盖(或其它起重物)时,通过螺纹旋转套筒201,与挡板202结合把井盖稳住,避免井盖起升时左右晃动。
29.实施例2
30.参照图1~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个实施例,该实施例基于上一个实施例。
31.承重螺杆101连接承重梁102的一端设置有下部吊环104,另一端设置有上部吊环103,上部吊环103与下部吊环104结构相同;承重梁102包括第一圆柱杆102a、连接杆102b与第二圆柱杆102c,连接杆102b一端连接第一圆柱杆102a,另一端连接第二圆柱杆102c,通过下部吊环104与承重梁102的t型连接,稳定在起吊孔下部,能够省力地托起井盖(或其它起重物)。
32.连接杆102b与下部吊环104连接,连接杆102b的直径不大于下部吊环104的内直径,连接杆102b连接第一圆柱杆102a的一端设置有第一螺纹接口102b-1,连接第二圆柱杆102c的一端设置有第二螺纹接口102b-2,第一圆柱杆102a设置有第一螺纹槽102a-1,第一螺纹槽102a-1与第一螺纹接口102b-1连接;第二圆柱杆102c设置有第二螺纹槽102c-1,第二螺纹槽102c-1与第二螺纹接口102b-2连接,通过第一螺纹接口102b-1旋转到第一螺纹槽102a-1,第二螺纹接口102b-2旋转到第二螺纹槽102c-1,连接杆102b与第一圆柱杆102a、第二圆柱杆102c固定连接,能够完成托起井盖(或其它起重物),承重梁102还能够拆卸拿取。
33.实施例3
34.参照图1~4,为本实用新型第三个实施例,该实施例基于上两个实施例。
35.起重组件100,起重组件100包括承重螺杆101与承重梁102;加固组件200,加固组件200包括套筒201与挡板202,套筒201上设置有螺纹孔201a,套筒201套设于承重螺杆101上。
36.承重螺杆101连接承重梁102的一端设置有下部吊环104,另一端设置有上部吊环103;套筒201底部设置有挡板202,套筒201通过螺纹孔201a与承重螺杆101旋转连接,挡板202与套筒201同轴心设置,挡板202的直径大于套筒201的直径。
37.第一圆柱杆102a的一侧长度要比另一侧较短,与第一圆柱杆102a一样,第二圆柱杆102c的一侧长度也要比另一侧较短,当没有托起井盖(或其他重物)时,承重梁102因左右不对称会自然下垂,与承重螺杆101保持在一个竖立面。
38.当吊钩放入井盖(或其它起重物)的起吊孔洞中,通过套筒201在承重螺杆101上面旋转移动至起吊孔上部,从而锁住井盖。井盖完成起升后,通过再次转动套筒201至上部吊环103,承重梁102因左右不对称自然下垂与承重螺杆101保持在一个竖立面,能够取出吊钩。
39.重要的是,应注意,在多个不同示例性实施方案中示出的本技术的构造和布置仅是例示性的。尽管在此公开内容中仅详细描述了几个实施方案,但参阅此公开内容的人员应容易理解,在实质上不偏离该申请中所描述的主题的新颖教导和优点的前提下,许多改型是可能的(例如,各种元件的尺寸、尺度、结构、形状和比例、以及参数值(例如,温度、压力等)、安装布置、材料的使用、颜色、定向的变化等)。例如,示出为整体成形的元件可以由多个部分或元件构成,元件的位置可被倒置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并且分立元件的性质或数目或位置可被更改或改变。因此,所有这样的改型旨在被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根据替代的实施方案改变或重新排序任何过程或方法步骤的次序或顺序。在权利要求中,任何“装置加功能”的条款都旨在覆盖在本文中所描述的执行所述功能的结构,且不仅是结构等同而且还是等同结构。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在示例性实施方案的设计、运行状况和布置中做出其他替换、改型、改变和省略。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制于特定
的实施方案,而是扩展至仍落在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的多种改型。
40.此外,为了提供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简练描述,可以不描述实际实施方案的所有特征(即,与当前考虑的执行本实用新型的最佳模式不相关的那些特征,或与实现本实用新型不相关的那些特征)。
41.应理解的是,在任何实际实施方式的开发过程中,如在任何工程或设计项目中,可做出大量的具体实施方式决定。这样的开发努力可能是复杂的且耗时的,但对于那些得益于此公开内容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需要过多实验,所述开发努力将是一个设计、制造和生产的常规工作。
42.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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