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载荷吊挂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多组钢卷座架吊具。
背景技术:2.在传统的轧制钢卷铁道运输中,要求钢卷垂直摆放在车皮内并做加固处理,而钢厂钢卷轧制工艺中的钢卷往往是卧式状态,这样铁道运输前就要求钢卷做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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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翻转,在装卸过程中,需要用到准用的立卷夹钳吊装,实现钢卷立式运输。根据铁道运输的最新规定,在使用专用的钢卷座架固定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卧式钢卷状态运输,这样就减少了对钢卷翻转90的吊装流程以及车皮内的固定。
3.在使用钢卷座架进行卧式运输时,出现了钢卷座架的周转装卸问题。当钢卷发往目的地时,钢卷座架进行集中码垛,并由汽车运输周转返回钢铁企业,以备再次钢卷发运。现场钢卷座架进行集中码垛及汽运装卸时,采用钢丝绳吊装时,由于钢卷座架的规格多、组合形式多样,通用吊运机具调运时,需要多个装卸人员参与工作,费时、费力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采用电动吊具的起重机还往往受场地动力电源的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多组钢卷座架吊具,具有使用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等优点,同时能够满足多种规格的钢卷座架吊装需求,提高钢卷座架的装卸效率以及降低装卸时间,提高钢卷座架周转运输效率。
5.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组钢卷座架吊具,包括吊耳、垂直导向机构、连接架、平动机构、限位式吊臂,所述吊耳底部配套安装有启闭器,所述连接架设置在吊耳底部并通过垂直导向机构与吊耳相连,所述垂直导向机构用于实现吊耳、连接架沿竖直方向相对滑动,所述限位式吊臂包括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两组,且限位式吊臂通过所述平动机构与连接架相连;
6.所述垂直导向机构包括:固接在吊耳两侧并沿竖直方向布置的导轨,开设在连接架顶部内侧并与凸起导轨嵌套组合的导槽,顶端铰接在吊耳上并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上层拉板,底端铰接在连接架上并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下层拉板,设置在连接架上并与所述启闭器嵌套卡接的锁孔;相同一侧的上层拉板底端与下层拉板顶端铰接;
7.所述平动机构包括: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连接主板、辅助板,相同一侧的连接主板、辅助板顶端铰接在所述连接架上,连接主板、辅助板底端铰接底端铰接在相同一侧限位式吊臂的顶端,且相同一侧的连接主板、辅助板始终保持平行布置。
8.所述吊耳与起重机的通用吊钩配挂,所述吊耳上配套安装有上层铰接轴,竖直中心线两侧的上层拉板至少包括并排布置的两组,且各组上层拉板的顶端均转动安装在上层铰接轴上。
9.所述连接架的顶部固接有u型卡槽,所述导槽开设在u型卡钳的内侧壁;所述连接架上配套安装有下层铰接轴,竖直中心线两侧的下层拉板至少包括并排布置的两组,且各
组下层拉板的底端均所述连接主板的顶端均转动安装在下层铰接轴上。
10.所述连接架的两侧还配套安装有第一铰接轴,所述限位式吊臂的顶端配套安装有第二铰接轴、第三铰接轴,竖直中心线两侧的辅助板、连接主板均至少包括并排布置的两组,各组辅助板的两端分别铰接在相同一侧的第一铰接轴、第二铰接轴上,各组连接主板的底端均铰接在相同一侧的第三铰接轴上。
11.各组所述连接主板的顶端均铰接在所述下层铰接轴上。
12.所述限位式吊臂的顶部固接有水平布置的定位平面板,所述限位式吊臂的底部转动安装有支撑辊。
13.所述限位式吊臂的侧壁开设有箱型缺口,所述定位平面板设置在箱型缺口的顶部,两组所述限位式吊臂的箱型缺口中吊运钢卷座架。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机械式吊具避免受动力电源的限制,两组限位式吊臂可做水平移动,可满足多种规格、多种形式组合的钢卷座架的吊运要求。钢卷座架专用吊具采用机械式自闭合启闭方式,能够完成不同数量钢卷座架的吊运装卸,完全替代钢卷座架的钢丝绳人工吊装,具有使用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等诸多优点,同时能够提高钢卷座架的装卸效率以及降低装卸时间,提高钢卷座架周转运输效率。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吊耳的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垂直导向机构与吊耳、连接架配套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平动机构与连接架、限位式吊臂配套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限位式吊臂与连接架配套安装的结构示意图。
20.图中:1吊耳、11上层铰接轴、21导轨、22导槽、23上层拉板、24下层拉板、25锁孔、3连接架、31u型卡槽、32下层铰接轴、33第一铰接轴、 41连接主板、42辅助板、5限位式吊臂、51第二铰接轴、52第三铰接轴、53 定位平面板、54支撑辊、55箱型缺口、6启闭器、7通用吊钩。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请参阅图1-5,一种多组钢卷座架吊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吊耳1、垂直导向机构、连接架3、平动机构、限位式吊臂5,吊耳1底部配套安装有启闭器6,连接架3设置在吊耳1底部并通过垂直导向机构与吊耳1相连,垂直导向机构用于实现吊耳1、连接架3沿竖直方向相对滑动,限位式吊臂5包括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两组,且限位式吊臂5通过平动机构与连接架3相连;
23.垂直导向机构包括:固接在吊耳1两侧并沿竖直方向布置的导轨21,开设在连接架3顶部内侧并与凸起导轨21嵌套组合的导槽22,顶端铰接在吊耳 1上并沿竖直中心线对称
布置的上层拉板23,底端铰接在连接架3上并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下层拉板24,设置在连接架3上并与启闭器6嵌套卡接的锁孔25;相同一侧的上层拉板23底端与下层拉板24顶端铰接;
24.平动机构包括:沿竖直中心线对称布置的连接主板41、辅助板42,相同一侧的连接主板41、辅助板42顶端铰接在连接架3上,连接主板41、辅助板42底端铰接底端铰接在相同一侧限位式吊臂5的顶端,且相同一侧的连接主板41、辅助板42始终保持平行布置。
25.本实用新型中,吊耳1与起重机的通用吊钩7配挂,以使吊耳1与起重机配合使用,通过起重机带动吊耳1以及吊耳1上安装的垂直导向机构、连接架3、平动机构、限位式吊臂5运动,吊耳1上配套安装有上层铰接轴11,上层铰接轴11采用固接或转动嵌套的方式安装在吊耳1上,竖直中心线两侧的上层拉板23至少包括并排布置的两组,且各组上层拉板23的顶端均转动安装在上层铰接轴11上。
26.连接架3的顶部固接有u型卡槽31,导槽22开设在u型卡钳的内侧壁,能够使连接架3与吊耳1配套组合,并在竖直方向上发生相对运动,进而对两侧上层拉板23的开合度进行调节,同时能够使启闭器6的底部结构伸入锁孔25中进行换向,以通过启闭器6将吊耳1与连接架3锁紧并保持相对固定,使上层拉板23、下层拉板24的开合度处于最大状态,为吊装工作做好准备;连接架3上配套安装有下层铰接轴32,下层铰接轴32采用固接或转动嵌套的方式安装在连接架3上,竖直中心线两侧的下层拉板24至少包括并排布置的两组,且各组下层拉板24的底端均连接主板41的顶端均转动安装在下层铰接轴32上,上层拉板23与下层拉板24组合构成菱形连杆运动机构,进而能够控制吊耳1与连接架3之间的间距。
27.连接架3的两侧还配套安装有第一铰接轴33,限位式吊臂5的顶端配套安装有第二铰接轴51、第三铰接轴52,第一铰接轴33、第二铰接轴51、第三铰接轴52均采用固接或转动嵌套的方式安装在连接架3或限位式吊臂5上,竖直中心线两侧的辅助板42、连接主板41均至少包括并排布置的两组,各组辅助板42的两端分别铰接在相同一侧的第一铰接轴33、第二铰接轴51上,保证各组辅助板42稳定安装,各组连接主板41的底端均铰接在相同一侧的第三铰接轴52上。
28.各组连接主板41的顶端均铰接在下层铰接轴32上。连接主板41与辅助板42能够保持同角度转动进而使处于同一侧的二者始终保持平行,进而能够控制安装在连接主板41、辅助板42底部的限位式吊臂5在高度可变的状态下水平移动,进而将所要吊装的钢卷座架处于两组限位式吊臂5之间,方便对多组叠放的钢卷座架进行卡接并进行吊装。
29.为了确定一次吊运钢卷座架的最大数量以及限位式吊具的最大高度限制,限位式吊臂5的顶部固接有水平布置的定位平面板53,使钢卷座架处于定位平面板53的下方侧并由两组限位式吊臂5进行卡接固定,限位式吊臂5 的底部转动安装有支撑辊54,在实际吊装钢卷座架时,往往是多组钢卷座架叠加放置,支撑辊54能够支撑在未被吊装的钢卷座架之上,以通过限位式吊臂5对该组钢卷座架上方的钢卷座架进行同步吊运。
30.限位式吊臂5的侧壁开设有箱型缺口55,定位平面板53设置在箱型缺口 55的顶部,两组限位式吊臂5的箱型缺口55中吊运钢卷座架,两组限位式吊臂5的最大吊运量的整体高度小于箱型缺口55的高度。
31.本实用新型的原理是,在实际吊装钢卷座架的过程中,多组钢卷座架呈竖直向上的叠放状态,首先控制上层拉板23、下层拉板24打开最大开合度,并将启闭器6与锁孔25锁
紧以对连接架3与吊耳1的进行固定并保持相对静止,以方便吊装叠放的钢卷座架,通过通用吊钩7与吊耳1挂配并带动吊耳1 以及垂直导向机构、连接架3、平动机构、限位式吊臂5同步运动至钢卷座架上方,通过人工控制两组限位式吊臂5分离并将钢卷座架置入其中间隙,使所要吊装的钢卷座架布置在两组限位式吊臂5的箱型缺口55之间,对启闭器 6换向并取消与锁孔25的锁定效果,在起重机带动整体向上运动的过程中,由于钢卷座架以及本技术自身结构的自重下,会使钢卷座架稳定的固定在两组限位式吊臂5之间,实现对多组钢卷座架的吊装工作。
32.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3.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