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侧板定位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95624发布日期:2023-03-24 21:28阅读:4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侧板定位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门柜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侧板定位结构。


背景技术:

2.储物柜用于收纳和暂时存储物品,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储物和使用,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储物柜在商超、学校、游泳馆等场所随处可见。这些场合中使用的储物柜一般由多个储物柜相堆叠拼接而成,而单个储物柜一般包括底板、侧板、后板等部件,通过各个部件的装配来实现储物柜的拼接。
3.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储物柜,如申请号为cn201720434529.3的一种门柜的后板定位装置,侧板通过其底部的卡块与底板上设有的卡口相卡接后,后板插入侧板后端的卡槽中,通过直插式的配合来实现后板与侧板的定位固定。这种固定结构的缺陷在于,由于侧板采用卡接的方式连接于底板上,在后板插入侧板后端之后,其只能保证侧板后端牢固不发生晃动,当在侧板之上进行继续拼装时,侧板容易相对底板发生晃动,使得侧板底部的卡块容易发生变形甚至断裂,进而影响储物柜拼接的稳固性。
4.因此,针对目前市面上储物柜存在的缺陷,本案由此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侧板定位结构。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7.一种侧板定位结构,包括底板、左侧板、右侧板及后板,所述底板的左右两端分别卡接有所述左侧板和右侧板,所述左侧板和右侧板的后端卡接有所述后板,还包括稳定块,所述左侧板和右侧板的前端均设置有插接部,所述底板的前端设置有与所述插接部相对应的插接口,所述稳定块插入所述插接部和插接口中,实现所述左侧板和右侧板与所述底板的固定。
8.进一步地,所述插接部为上下贯通结构,并由所述左侧板和右侧板的上下端面向其中部延伸形成,所述稳定块包括插接体和限位部,所述插接体的一端边缘向外延伸形成所述限位部,所述插接体插入所述插接部和插接口中,所述限位部抵顶于所述插接部的端面。
9.进一步地,所述插接部的内壁凸出形成有第一凸筋,所述插接体的侧壁设置有第二凸筋,所述第二凸筋与第一凸筋相卡配。
10.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凸筋上凸出形成有防脱部,所述第二凸筋上设置有让位口,所述让位口与防脱部对应设置,通过所述防脱部来限制所述稳定块脱离所述插接部。
11.进一步地,还包括中侧板,所述中侧板前端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所述插接部,两所述插接部分别通过所述稳定块与底板相插接。
12.进一步地,所述插接部一体成型于所述左侧板、右侧板及中侧板的前端。
13.进一步地,所述插接体的侧面设置有第一插孔。
14.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插孔贯通所述插接体和限位部,并偏离所述插接体的中间位置。
15.进一步地,所述插接部上设置有缺口,所述插接体的侧面设置有第二插孔,所述第二插孔的位置与所述缺口的位置相对应。
16.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插孔位于所述插接体的中间位置,并由所述插接体中部位置延伸至所述限位部的底面。
17.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18.1、本实用新型在左侧板和右侧板的前端均设置有插接部,在底板的前端设置有与插接部相对应的插接口,通过稳定块与插接部和插接口的插配,实现左侧板和右侧板与底板的固定,使得侧板与底板卡接后,其前后端均不易发生晃动,确保储物柜拼接后的稳固性。
19.2、本实用新型中的中侧板可以实现两个储物柜的并柜拼接,并通过稳定块与中侧板前端插接部和底板插接口的插配,实现储物柜并柜拼接的稳固性。
20.3、本实用新型在插接体侧面设置的第一插孔,或者在插接部上设置的缺口和插接体侧面设置的第二插孔,通过第一插孔或第二插孔即可拆卸下稳定块,提高了稳定块拆卸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21.图1为实施例一的立体示意图;
22.图2为实施例一的分解示意图;
23.图3为实施例一中左侧板和右侧板的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图3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25.图5为实施例一中稳定块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26.图6为实施例一中稳定块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27.图7为实施例二的立体示意图;
28.图8为实施例二的分解示意图;
29.图9为实施例二中中侧板的结构示意图;
30.图10为图9中b处的局部放大图;
31.图11为实施例三的立体示意图之一;
32.图12为实施例三的分解示意图之一;
33.图13为实施例三中左侧板和右侧板的结构示意图;
34.图14为图13中c处的局部放大图;
35.图15为实施例三的立体示意图之二;
36.图16为实施例三的分解示意图之二;
37.图17为实施例三中稳定块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38.图18为实施例三中稳定块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39.图19为实施例三中中侧板的结构示意图;
40.图20为图19中d处的局部放大图。
41.附图标记说明:
42.底板100、插接口110;
43.左侧板200;
44.右侧板300;
45.后板400;
46.稳定块500、插接体510、第二凸筋511、让位口512、第一插孔513、第二插孔514、限位部520;
47.插接部600、第一凸筋610、防脱部611、缺口620;
48.中侧板700。
具体实施方式
4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另外,需要说明的是:
50.术语“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均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者暗示本实用新型的装置或者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51.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者“设置于”或者“设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
52.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者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者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3.实施例一
54.配合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侧板定位结构,包括底板100、左侧板200、右侧板300及后板400,底板100的左右两端分别卡接有左侧板200和右侧板300,左侧板200和右侧板300的后端卡接有后板400,还包括稳定块500,左侧板200和右侧板300的前端均设置有插接部600,底板100的前端设置有与插接部600相对应的插接口110,稳定块500插入插接部600和插接口110中,实现左侧板200和右侧板300与底板100的固定。
55.插接部600为上下贯通结构,并由左侧板200和右侧板300的上下端面向其中部延伸形成,在本实施例中,插接部600既可以与左侧板200或右侧板300为一体式结构,也可以为分体式结构(如采用粘固于左侧板200或右侧板300中),优选地,插接部600一体成型于左侧板200和右侧板300的前端。
56.配合图3至图6所示,稳定块500包括插接体510和限位部520,插接体510的一端边缘向外延伸形成限位部520,插接体510插入插接部600和插接口110中,限位部520抵顶于插接部600的端面。
57.插接部600的内壁凸出形成有第一凸筋610,插接体510的侧壁设置有第二凸筋511,第二凸筋511与第一凸筋610相卡配,使稳定块500能够稳固地插接于插接部600上。第
一凸筋610上凸出形成有防脱部611,第二凸筋511上设置有让位口512,让位口512与防脱部611对应设置,通过防脱部611来限制稳定块500脱离插接部600。
58.插接体510的侧面设置有第一插孔513,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插孔513贯通插接体510和限位部520,并偏离插接体510的中间位置,需要拆卸稳定块500时,使用工具插入第一插孔513中,在插接体510的端面向上或向下用力即可使工具将稳定块500拆卸下来。
59.实施例二
60.配合图5至图10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
61.一种侧板定位结构,还包括中侧板700,中侧板700前端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插接部600,两插接部600分别通过稳定块500与底板100相插接。在本实施例中,插接部600既可以与中侧板700为一体式结构,也可以为分体式结构(如采用粘固于中侧板700中),优选地,插接部600一体成型于中侧板700的前端。中侧板700可以实现两个储物柜的并柜拼接,中侧板700两侧的插接部600分别通过稳定块500固定于底板100上,进而实现两储物柜稳固地并柜拼接在一起。
62.实施例三
63.配合图11至图20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的区别在于:
64.插接部600上设置有缺口620,插接体510的侧面设置有第二插孔514,第二插孔514的位置与缺口620的位置相对应。在本实施例中,第二插孔514位于插接体510的中间位置,并由插接体510中部位置延伸至限位部520的底面。
65.需要拆卸稳定块500时,用手或工具从缺口620的位置伸入第二插孔514,然后向上或向下用力掰动稳定块500即可将稳定块500拆卸下来,相对于从稳定块500底部或顶部拆卸的方式,本实施例的这种结构,拆卸更加便捷。
6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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