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定所述手持机的状态时,若未收到手持机的状态信息反馈,则登记1次相应所述手持机和信号员为“未回应”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号防误判过程,对所述手持机发出的信号进行crc16校验判断是否正确;和/或,还包括所述手持机直接遥控绞车运行的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接收到所述手持机的注册信息和相应的信号员信息,则进行验证、登记和更新所述手持机和相应信号员的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实行闭锁关联的信号为所述手持机向绞车司机发出的打点指令和绞车司机向绞车发出的控制指令。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验证和判定司机的身份至少包括生物识别验证、标识卡识别验证中的一种途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系统初始化过程和系统自检过程。
8.一种绞车综合保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体机、手持机、监控设备和传感器组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体机的主控单元、语音信号单元、人机互动单元、图像识别单元和数据存储单元位于同1个隔爆箱内,并通过通信插座连接;所述键盘单元安装在所述隔爆箱前。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绞车综合保护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登录模块包括生物识别组件和/或无线识别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