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50748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压延轧机,更具体地是指一种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



背景技术:

二辊压延轧机主要是用于塑料薄膜的压延轧制,由于轧制厚度非常薄,因此对其精度要求很高,而其中对两轧辊之间的距离控制最为重要。但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轧辊没有相应的限位和调整机构,因此在前一卷料轧完后,后一卷未轧制时,两轧辊收轧制力影响会产生相对位移,造成两轧辊之间距离减小,从而导致后一卷料轧制时头部厚度变小。并且,当轧制料的软硬程度不一时,也无法保证轧制厚度的均一。另外,由于轧辊与轴承座之间有间隙,在轧制时,会产生跳动,一旦发生跳动,也会导致轧制不均匀,造成材料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缺陷,提出一种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不但能够防止轧辊跳动,而且还能够精确控制量轧辊间的距离。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包括机座、设于机座上的一对轧辊,还包括防跳动机构和间距控制机构,防跳动机构具有两套,分别设于轧辊的两端部,每套防跳动机构均包括一拉力器和一对连接板,两连接板的上端均与拉力器的拉杆端部相铰接,两连接板的下端分别于两轧辊的同侧端轴头相连接;间距控制机构也具有两套,分别与轧辊的两端部的轴承座相抵。

每套间距控制机构均包括一对丝杆,两丝杆一端分别于同侧两轧辊的轴承座外侧面相抵。

所述的间距控制机构还包括分别设于轧辊外侧的用以设置丝杆的机架。

所述的丝杆一端设有球头,通过球头与轴承座外侧面相抵。

所述的压延轧机还包括一自动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拉力传感器、丝杆驱动电机,拉力传感器用以检测拉杆的拉力,控制器接受拉力信号,并输出控制信号,以控制丝杆驱动电机带动相应丝杆进行旋进或旋出。

在本发明的上述技术方案中,本发明的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通过防跳动机构的拉力器下拉或上拉两轧辊轴头,从而用以控制两轧辊之间的距离,并且可防止轧辊的跳动,通过间距控制机构的丝杆调整,进一步精确调整两轧辊的距离,并对轧辊起到横向限位作用,防止回弹。并且,丝杆通过球头与轴承座外侧面相抵,不会应轴承座偏移而产生受力偏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的结构侧视图;

图2是本发明的间距控制机构安装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的自动控制系统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请参阅图1~图2所示,本发明的一种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与现有技术相同的是,同样也包括机座1、设于机座1上的一对轧辊2,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还包括防跳动机构3和间距控制机构4,防跳动机构3具有两套,分别设于轧辊2的两端部,每套防跳动机构3均包括一拉力器31和一对连接板32,两连接板32的上端均与拉力器31的拉杆33端部相铰接,两连接板32的下端分别于两轧辊2的同侧端轴头21相连接,通过拉力器31的拉杆33向下拉,可给轧辊2一个斜向外的力,通过拉力器31的拉杆33向上拉,可给轧辊2一个斜向内的力,从而在轧制时,可控制两轧辊2之间的距离,保证轧制的厚度,并且可防止轧辊2的跳动,提高轧制产品的品质。

而间距控制机构4也具有两套,每套间距控制机构4均包括一对丝杆41,两丝杆41一端分别于同侧两轧辊2的轴承座22外侧面相抵。通过丝杆41旋进或旋出,也可进一步对轧辊2间的距离进行精确调整,并起到横向限位作用,防止轧辊2回弹。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间距控制机构4还包括分别设于轧辊2外侧机架42,用以设置丝杆41。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丝杆41一端设有球头43,通过球头43与轴承座22外侧面相抵,采用球头43能够不受轧辊2跳动、偏向等影响,能够给予轴承座22一个始终垂直轧辊2轴线方向上的顶力。

作为一个实施例,所述的压延轧机还包括一自动控制系统,见图3,该自动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拉力传感器、丝杆41驱动电机,拉力传感器用以检测拉杆33的拉力,控制器接受拉力信号,并输出控制信号,以控制丝杆41驱动电机带动相应丝杆41进行旋进或旋出,以及调整拉力器31的拉力,从而实现自适应调整控制。

综上所述,采用本发明的高精度防跳动二辊压延轧机,通过防跳动机构3的拉力器31下拉或上拉两轧辊2轴头21,从而用以控制两轧辊2之间的距离,并且可防止轧辊2的跳动,通过间距控制机构4的丝杆41调整,进一步精确调整两轧辊2的距离,并对轧辊2起到横向限位作用,防止回弹。并且,丝杆41通过球头43与轴承座22外侧面相抵,不会应轴承座22偏移而产生受力偏移。采用本发明的二辊压延轧机,能够提高生产精度,适于微米级厚度的塑料薄膜轧制,且保证产品头尾厚度的均匀,厚度误差可控制在3微米之内,减少了材料的浪费。

本技术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例仅是用来说明本发明,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只要在本发明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变化、变型都将落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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