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管材制备工艺,具体涉及一种铁氟龙管的制备工艺。
背景技术:
铁氟龙,即聚四氟乙烯,是一种使用了氟取代聚乙烯中所有氢原子的人工合成高分子材料。这种材料具有抗酸抗碱、抗各种有机溶剂的特点,几乎不溶于所有的溶剂。同时,聚四氟乙烯具有耐高温的特点,它的摩擦系数极低,所以可作润滑作用之馀,亦成为了不沾锅和水管内层的理想涂料。但是由于技术限制,铁氟龙管材的制备成本高,所需设备复杂,且成品率较低,导致铁氟龙管材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致使铁氟龙管材不能成批量大批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铁氟龙管的制备工艺。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铁氟龙管的制备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a、选取聚四氟乙烯、助挤剂和高分子色浆作为原料,三者按照1:0.18-0.25:0.002-0.006的重量比例进行混合,并置于双轴桨叶搅拌机中充分搅拌;
b、将混合完成的混合料改成常温下静置2小时以上,使材料陈化;
c、将陈化后的混合料倒入预制成型机中挤出成型,制作坯料;
d、将混合料坯料输送至料腔机中进行二次挤出,并经料腔机的料筒通过油压挤出,形成中空的线材管;
e、将线材管输送至烘干管进行烘干;
f、将烘干后的线材管输送至烧结设备高温烧结;
g、将烧结完成的管材常温下静置冷却成型;
h、成品包装。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a的搅拌时间为3min-15min。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b的保温温度为18℃-25℃。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c的预制成型机的挤出压力为40kg-60kg。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d中料腔机的挤压压力为6吨。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e的烘干温度为180℃-230℃。
作为优选,所述步骤f的烧结温度为350℃-420℃。
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相较于现有技术对设备要求较低,可采用通用设备制作,铁氟龙管的制造条件易于控制,生产成本较低,且成品率高,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结合图1所示,本发明所述一种铁氟龙管的制备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a、选取聚四氟乙烯、助挤剂和高分子色浆作为原料,三者按照1:0.18-0.25:0.002-0.006的重量比例进行混合,并置于双轴桨叶搅拌机中充分搅拌;
b、将混合完成的混合料改成常温下静置2小时以上,使材料陈化;
c、将陈化后的混合料倒入预制成型机中挤出成型,制作坯料;
d、将混合料坯料输送至料腔机中进行二次挤出,并经料腔机的料筒通过油压挤出,形成中空的线材管;
e、将线材管输送至烘干管进行烘干;
f、将烘干后的线材管输送至烧结设备高温烧结;
g、将烧结完成的管材常温下静置冷却成型;
h、成品包装。
实施例一:
a、选取聚四氟乙烯、助挤剂和高分子色浆作为原料,三者按照1:0.18:0.002的重量比例进行混合,并置于双轴桨叶搅拌机中搅拌15min;
b、将混合完成的混合料保持20℃温度静置24h,使材料陈化;
c、将陈化后的混合料倒入预制成型机中以40kg挤出成型,制作坯料;
d、将混合料坯料输送至料腔机在6吨压力下进行二次挤出,并经料腔机的料筒通过油压挤出,形成中空的线材管;
e、将线材管输送至烘干管在180℃下烘干;
f、将烘干后的线材管输送至烧结设备载350℃温度下烧结;
g、将烧结完成的管材常温下静置冷却至20℃成型;
h、成品包装。
实施例二:
a、选取聚四氟乙烯、助挤剂和高分子色浆作为原料,三者按照1:0.22:0.004的重量比例进行混合,并置于双轴桨叶搅拌机中搅拌3min;
b、将混合完成的混合料保持23℃温度静置24h,使材料陈化;
c、将陈化后的混合料倒入预制成型机中以50kg挤出成型,制作坯料;
d、将混合料坯料输送至料腔机在6吨压力下进行二次挤出,并经料腔机的料筒通过油压挤出,形成中空的线材管;
e、将线材管输送至烘干管在200℃下烘干;
f、将烘干后的线材管输送至烧结设备载380℃温度下烧结;
g、将烧结完成的管材常温下静置冷却至20℃成型;
h、成品包装。
实施例三:
a、选取聚四氟乙烯、助挤剂和高分子色浆作为原料,三者按照1:0.25:0.006的重量比例进行混合,并置于双轴桨叶搅拌机中搅拌10min;
b、将混合完成的混合料保持25℃温度静置24h,使材料陈化;
c、将陈化后的混合料倒入预制成型机中以60kg挤出成型,制作坯料;
d、将混合料坯料输送至料腔机在6吨压力下进行二次挤出,并经料腔机的料筒通过油压挤出,形成中空的线材管;
e、将线材管输送至烘干管在230℃下烘干;
f、将烘干后的线材管输送至烧结设备载420℃温度下烧结;
g、将烧结完成的管材常温下静置冷却至20℃成型;
h、成品包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