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风电叶片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风电叶片腹板免切割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风力发电机叶片是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成电能的基本元件。风力发电机叶片通常包括吸力面壳体和压力面壳体,吸力面壳体和压力面壳体通过沿叶片后缘和前缘方向的粘接面粘接在一起,叶片内部表面通过抗剪腹板的粘接连接,腹板粘接效果直接影响叶片的使用寿命。
抗剪腹板必须具有一定长度,这样抗剪腹板才能将吸力面壳体和压力面壳体整体连接接,并在主梁帽与抗剪腹板之间形成具有足够宽度和厚度的粘接层,这样才能保证吸力面壳体和压力面壳体粘接强度,所以就需要在腹板制造过程中制作出法兰宽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的腹板。
传统风电叶片腹板制造首先制作法兰宽度大于设计要求的腹板,通过二次切割使腹板粘接法兰宽度达到要求。多于尺寸要求的玻璃钢会造成玻璃纤维、树脂等主辅材的浪费,二次切割增大了切割机的损耗。切割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污染车间环境。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的风电叶片腹板制造方法,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风电叶片腹板免切割制作方法,降低了材料的使用量,减少成本投入,缩短腹板成型周期,提高了生产效率。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技术方案的基本思路是:一种风电叶片腹板免切割制作方法,包括:
S1:根据腹板设计尺寸要求,选好腹板成型模板,同时切割制作法兰挡边,将切割好的法兰挡边固定在腹板成型模具上;
S2:在腹板成型模具上铺设多层下层玻纤布层,最下面的下层玻纤布层两侧法兰边分别向外翻边,其它每层下层玻纤布层两侧均与法兰挡边齐平,并用喷胶粘结固定;
S3:按照起点位置、过渡点位置、结束点位置,在下层玻纤布层上放置芯材,芯材与下层玻纤布层贴实;
S4:在芯材上铺设多层上层玻纤布层,每层上层玻纤布层两侧均与法兰挡边齐平,用喷胶固定粘结;
S5:将最下层的下层玻纤布层两侧的翻边翻到法兰内侧与上层玻纤布层两侧边贴合,用喷胶粘结固定;
S6:在上层玻纤布层上铺设真空辅材,真空灌注成型,放置固化。
进一步说明,所述步骤S2中,铺设下层玻纤布前,先在腹板成型模具上铺设一层脱模布,所述脱模布两侧边与法兰挡边齐平,并用喷胶粘结固定。
进一步说明,所述步骤S2中,最下面的下层玻纤布层两侧法兰边向外翻边80mm。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的一种风电叶片腹板免切割制作方法,避免玻璃纤维、树脂的浪费,降低腹板成型过程辅材使用量,减少成本投入。减少切割机的使用损耗,杜绝了切割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对车间环境的污染,免除二次切割操作,减少人工投入,缩短腹板成型周期,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步骤S2后的产品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步骤S4后的产品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步骤S5后的产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的一种风电叶片腹板免切割制作方法,包括:
S1:将腹板法兰挡边按照腹板成型粘结法兰中的尺寸要求进行切割,包括法兰宽度过渡区域,通过焊接、粘结的方式将法兰挡边按照腹板宽度要求固定在腹板成型模具上,若所用模具为金属模具则通过切割方法将法兰挡边切割至工艺要求法兰宽度,通过焊接的方法将法兰挡边固定在腹板成型模具上。若所用模具为非金属模具则通过重新制作法兰挡边,通过粘接的方式将法兰挡边固定在腹板模具上;
S2:在腹板成型模具上先铺设一层脱模布,脱模布两侧边与法兰挡边齐平,并用少量喷胶粘结固定,然后在脱模布上铺设2层下层玻纤布层,第一层玻纤布层的两侧法兰边分别向外翻边,翻边长度为80mm,其它每层下层玻纤布层两侧均与法兰挡边齐平,并用少量喷胶粘结固定;
S3:按照起点位置、过渡点位置、结束点位置,在下层玻纤布层上放置芯材,芯材与下层玻纤布层贴实;
S4:在芯材上铺设多层上层玻纤布层,每层上层玻纤布层两侧均与法兰挡边齐平,用少量喷胶固定粘结;
S5:将第一层的下层玻纤布层两侧的翻边翻到法兰内侧与上层玻纤布层两侧边贴合,用少量喷胶粘结固定;
S6:在上层玻纤布层上铺设真空辅材,真空灌注成型,放置固化。
避免玻璃纤维、树脂的浪费,降低腹板成型过程辅材使用量,减少成本投入。减少切割机的使用损耗,杜绝了切割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对车间环境的污染,免除二次切割操作,减少人工投入,缩短腹板成型周期,提高生产效率。
本发明是一种节能、可靠、经济、实用的装置,使用方便,适合推广。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发明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