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束层的拼接装置,尤其是一种带束层拼接辅助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裁断设备在轮胎制造过程中属于比较关键部位,一台裁断设备的生产效率直接影响到所配的数台成型机的制造效率。目前国内大部分轮胎厂帘布中使用的钢丝普遍都有一定内应力,造成裁断后会有一定回弹、翘头。这样在拼接时,会导致前后两块帘布的边缘不重合,产生搭接或是空隙,严重影响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提高拼接质量的带束层拼接辅助定位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安装在缝合机构上的下压机构以及安装在拼接装置架体上的吸附机构;
所述下压机构包括第一气缸、连接板、轴承架以及多个作用在前后两个帘布拼接处的悬挂轴承,所述第一气缸竖直固接在缝合机构上,该第一气缸下部的气缸杆通过所述连接板与所述轴承架固接,所述轴承架底部一侧并排设有多个所述悬挂轴承,且多个所述悬挂轴承沿着缝合机构中缝合轮的缝合移动方向水平布置;
所述吸附机构包括安装架、第二气缸、托板以及多个磁铁,所述安装架固接在拼接装置的架体上,该安装架上设有一斜梁,所述斜梁设置在拼接装置的输送带下方,斜梁与输送带上方缝合轮水平移动方向重合,且该斜梁一侧上下对应设有顶板和底板,所述底板上竖直固接有所述第二气缸,所述第二气缸上部的气缸杆固接有所述托板,所述托板上并排设有多个所述磁铁,多个所述磁铁沿着前后两个帘布拼接处水平布置,所述顶板上端面贴合输送带底面设置,且该顶板上设有多个能够供磁铁穿过的通孔,多个所述通孔与多个所述磁铁上下一一对应设置。
所述缝合机构上竖直设有滑轨,所述连接板上设有滑槽,所述连接板通过滑槽能够上下滑动地安装在滑轨上。
所述第二气缸的数量两个,且两个所述第二气缸对称布置在所述托板的底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在不影响自动拼接输送的情况下,能够有效防止帘布翘头导致问题,大大提高了拼接质量;本实用新型对于钢丝翘头适应性较好,并对输送过程无任何影响,保证了拼接速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带束层拼接辅助定位装置安装在拼接装置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下压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吸附机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吸附机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的带束层拼接辅助定位装置包括安装在缝合机构1上的下压机构2以及安装在拼接装置架体上的吸附机构3。
所述下压机构2包括第一气缸21、连接板22、轴承架23以及多个作用在前后两个帘布拼接处的悬挂轴承24,所述第一气缸21竖直固接在缝合机构1上,该第一气缸21下部的气缸杆通过所述连接板22与所述轴承架23固接,所述轴承架23底部一侧并排设有多个所述悬挂轴承24,且多个所述悬挂轴承24沿着缝合机构1中缝合轮11的缝合移动方向水平布置。所述缝合机构1上竖直设有滑轨,所述连接板22上设有滑槽,所述连接板22通过滑槽能够上下滑动地安装在滑轨上。
所述吸附机构3包括安装架31、第二气缸32、托板33以及多个磁铁34,所述安装架31固接在拼接装置的架体上,该安装架31上设有一斜梁311,所述斜梁311设置在拼接装置的输送带(图中未示)下方,斜梁与输送带上方缝合轮水平移动方向重合,且该斜梁311一侧上下对应设有顶板312和底板313,所述底板313上竖直固接有所述第二气缸32,所述第二气缸32上部的气缸杆固接有所述托板33,所述托板33上并排设有多个所述磁铁34,多个所述磁铁34沿着前后两个帘布拼接处水平布置,所述顶板312上端面贴合输送带底面设置,且该顶板312上设有多个能够供磁铁34穿过的通孔,多个所述通孔与多个所述磁铁34上下一一对应设置。所述第二气缸32的数量两个,且两个所述第二气缸32对称布置在所述托板33的底部。
在拼接装置架体内部、上层输送带下部,增加一套由气缸(第二气缸32)控制可垂直升降的磁铁架体及托板33。在正常输送过程中,托板33落下,这样防止输送时帘布受到磁铁吸力而增大与输送带间摩擦力,导致帘布位置偏移,也减小了输送带磨损消耗。帘布输送到位后,第二气缸32升起,这样可保证翘头的帘布被磁铁34吸回到输送带上,同时也使得在拼接时帘布不会发生侧向移动,保证拼接质量。磁铁34为保证拼接质量,不会把磁通量定的很高,因此在有些厂家翘头过于严重时,会在缝合轮后方加装一套由第一气缸21、连接板22、轴承架23和悬挂轴承24组成的下压机构2,在进行拼接动作时,先进行帘布展平,再拼接帘布,由悬挂轴承24配合缝合轮进行拼接。拼接后磁铁托板33落下,继续进行输送。磁铁托板33设计成可升降的结构较使用不升降的电磁铁,可防止长时间使用磁化输送带下方铁板,导致电磁铁没有通电的情况下,铁板仍有磁性,对帘布输送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不局限在上述的实施例中,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指导思想之内提出其他的实施例,但这些实施例都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