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管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缠绕结构壁管加工的成型导向装置。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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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缠绕结构壁管加工过程所使用的成型导向装置,只是将条形料带引导至旋转的钢制模具表面并将其与前面一圈条形料带压接在一起,起到导向和压接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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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以及导向效果更佳的一种用于缠绕结构壁管加工的成型导向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缠绕结构壁管加工的成型导向装置,包括装置本体以及设置在装置本体上的条形膜料带导向装置、O型料带导向装置、料带冷却装置,装置本体上部一侧设置缠绕成型压力架。
进一步的,所述的缠绕成型压力架包括设置在装置本体上的压力弹性支撑架以及压力架压片。
进一步的,所述的条形膜料带导向装置包括设置在装置本体一端的条形膜料带导向轮。
进一步的,O型料带导向装置包括装置本体底部处的至少一组骨架管导向轮。
优选的,O型料带导向装置包括装置本体底部处的O型料带导向轮以及装置本体前部的O型料带压平调节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料带冷却装置包括设置在装置本体上部相对于缠绕成型压力架3另一侧的冷却器,冷却器呈直角三角形设置,冷却器的斜边形成条形膜料带的导向边,冷却器的斜边由装置本体进料一端斜向其排料的一端。
进一步的,装置本体的上部接近条形膜料带导向轮处设置有条形膜料带横向导向轮。
进一步的,所述的条形膜料带横向导向轮通过滑动机构沿装置本体横向滑动。
进一步的,设置O型料带压平调节装置包括装置本体上设置的驱动气缸,导向辊可转动的安装在装置本体前部处,驱动气缸通过驱动杆驱动连接装置本体前部的导向辊的一端,导向辊另一端连接压力导向轮。
进一步的,所述的冷却器为水循环冷却器,水循环冷却器具有进水口以及出水口。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增加了条形带冷却系统,保证了条形料带缠绕形状,导向更准确,结构高度提高,可有效提高产品环刚度,骨架管的导向输送能得到有效调节和控制。
附图说明:
附图1为实施例1的成型导向装置的立体结构图;
附图2为实施例1的成型导向装置的正视结构图;
附图3为实施例1的成型导向装置的俯视结构图;
附图4为实施例1的成型导向装置的仰视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4,一种用于缠绕结构壁管加工的成型导向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以及设置在装置本体1上的条形膜料带导向装置、O型料带导向装置、料带冷却装置,装置本体1上部一侧设置缠绕成型压力架3,装置本体前部的装置本体的一端设置有支架,优选的,上述的冷却器表面设置有多组条纹。
一种优选的实施例中,缠绕成型压力架3包括设置在装置本体1上的压力弹性支撑架31以及压力架压片32。
一种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料带冷却装置包括设置在装置本体上部相对于缠绕成型压力架3另一侧的冷却器4,冷却器4呈直角三角形设置,冷却器4的斜边形成条形膜料带的导向边,冷却器4的斜边由装置本体进料一端斜向其排料的一端,上述的冷却器为水循环冷却器,水循环冷却器具有进水口41以及出水口42。
本实施例中,当条形膜料带通过冷却器4表面进行冷却成型,冷却成型后的条形膜料带在缠绕过程中可以减小后续的O形膜料带施加的勒痕,提高产品的结构高度进而保证产品的环刚度以及保证质量。
上述的条形膜料带导向装置包括设置在装置本体1一端的条形膜料带导向轮11,支架2上部设置起始条形膜料带导向轮24,具体的条形膜料带依次通过起始条形膜料带导向轮24、条形膜料带导向轮11后同时通过装置本体1上的缠绕成型压力架3以及料带冷却装置,条形膜料带一侧由料带冷却装置适当冷却不影响其与模具的粘合,一侧通过缠绕成型压力架3可以保证成型的加压作用。
为了适应于多种尺寸的条形膜料带的缠绕,装置本体1的上部接近条形膜料带导向轮11处设置有条形膜料带横向导向轮12,条形膜料带横向导向轮12通过滑动机构5沿装置本体横向滑动,其滑动机构5包括条形膜料带横向导向轮安装的滑块51、限位轴52、滑轨53,滑块51穿过限位轴52沿滑轨53横向滑动。
为了实现在缠绕加工过程中承插口的料带压平,进一步在装置本体1上设置O型料带压平调节装置,O型料带压平调节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上设置的驱动气缸21,导向辊212可转动的安装在装置本体前部处,驱动气缸21通过驱动杆211驱动连接装置本体1前部的导向辊212的一端,导向辊212另一端连接压力导向轮23, O型料带导向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底部处的至少一组骨架管导向轮13。
支架2下部设置两组骨架管导向轮25,具体的可以为两组间距设置,压力导向轮23位于骨架管导向轮13的前部。
上述实施例中,其适用于管道的加工,在使用过程中设置在接近模具处,条形料带以及用于加强管道强度的O型料带由上述的成型导向装置进行导向后至模具上进行缠绕,条形料带在缠绕过程中由于冷却器的冷却后可以减小其后续在缠绕骨架O型料带的过程中被O型料带压扁而影响其环刚度。
当然,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范围,故,凡是在本实用新型原理上做等效改变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