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以及硅橡胶混合头折弯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1367748发布日期:2020-07-04 04:43阅读:649来源:国知局
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以及硅橡胶混合头折弯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治具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以及硅橡胶混合头折弯方法。



背景技术:

口腔修复科在使用硅橡胶制取精准印模时,印模的准确与否,关系着最终修复体能否顺利就位,这就对制取的印模准确性提出很高的要求。在临床操作中,用混合头搅拌硅橡胶,印模材能够调拌的非常均匀,但牙医在口内操作时,挤出的硅橡胶软体因为流量大,压力不定向,往往不能充分渗入解剖软组织细微(如龈缘)处,造成最终修复体不精准。

硅橡胶混合头即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印模用注射头,其端部设置弯头,保证硅橡胶充分渗入解剖软组织细微处,使修复体更精准。

硅橡胶混合头是通过注塑制造,为了保证注塑质量,首先注塑直线状的硅橡胶混合头,然后人工对头部进行折弯,人工折弯不仅生产效率低,而且难以保证折弯质量。因此,现市场中急需一种折弯效率高,成型质量有保证的硅橡胶混合头生产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的折弯效率和折弯质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包括安装主体件、第一夹具、第二夹具以及加热组件;所述安装主体件设有用于与注塑机机械手连接的连接结构;所述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均安装在所述安装主体件上,所述第一夹具上设有用于夹持硅橡胶混合头根部的第一夹持位,所述第二夹具位于第一夹具的一侧,第二夹具上设有用于夹持硅橡胶混合头头部的第二夹持位,所述第二夹持位为若干弯折形状的凹槽;所述加热组件与第二夹具连接。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具包括第一驱动组件、两夹头固定架以及第一夹头组件,所述第一驱动组件与两夹头固定架连接,用于驱动两夹头固定架相互接近和远离;所述第一夹头组件包括两第一夹头,两第一夹头分别安装在两夹头固定架上,所述第一夹头上分别设有与夹持硅橡胶混合头根部适配的卡位,两第一夹头的卡位构成所述第一夹持位。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头组件有两个,两个第一夹头组件分别安装在夹头固定架的两端。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头组件为铁氟龙材质,所述夹头固定架的材质是铝合金。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第一驱动组件包括立式气缸。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夹具包括第二驱动组件、第二夹头公头以及第二夹头母头;所述第二驱动组件与第二夹头公头、第二夹头母头连接,以驱动第二夹头公头和第二夹头母头相互接近和远离;所述第二夹头公头设有弧形凸出部,所述第二夹头母头设有与弧形凸出部适配的弧形凹陷部,所述弧形凸出部和弧形凹陷部上分别设有若干弯折形状的凹槽。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驱动组件包括卧式气缸。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所述加热组件为加热片,所述加热片与控制器连接;所述加热片与第二夹头公头以及第二夹头母头固定连接。

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硅橡胶混合头折弯方法,包括:

利用第一夹具夹持硅橡胶混合头根部,从注塑模型中取出硅橡胶混合头;

将第二夹具加热至设定温度,所述第二夹具设有若干弯折形状的凹槽;

利用第二夹具夹持硅橡胶混合头头部,由凹槽对头部进行成型控制。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利用注塑机机械手驱动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在注塑模型和成料储仓之间移动;成型控制完成后,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释放硅橡胶混合头,使硅橡胶混合头落于成料储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第一夹具用第一夹持位夹持硅橡胶混合头根部,将硅橡胶混合头从注塑模具中取出;加热组件将第二夹具加热至预设温度,第二夹具夹持硅橡胶混合头头部,在夹持过程中,加热后的第二夹具能够软化硅橡胶混合头,并通过弯折形状的凹槽对持硅橡胶混合头头部做折弯成型。通过两次夹取,在脱模取件的同时,也完成了对硅橡胶混合头的折弯处理,实现了自动折弯的效果,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人工,进而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通过设定形状的凹槽对硅橡胶混合头做成型处理,折弯效果精准,能够保证每次加工后硅橡胶混合头形状稳定,提高了硅橡胶混合头的品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的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的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的爆炸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第一驱动组件;2-夹头固定架;3-第一夹头组件;4-第二驱动组件;5-第二夹头公头;6-第二夹头母头;7-硅橡胶混合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有益效果能够更为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做详细的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的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的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的爆炸图;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参阅图1-图3,本发明提供的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包括安装主体件、第一夹具、第二夹具以及加热组件,所述安装主体件设有用于与注塑机机械手连接的连接结构;所述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均安装在所述安装主体件上,所述第一夹具上设有用于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根部的第一夹持位,所述第二夹具位于第一夹具的一侧,第二夹具上设有用于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头部的第二夹持位,所述第二夹持位为若干弯折形状的凹槽;所述加热组件与第二夹具连接。

具有折弯功能的治具安装在注塑机机械手上,注塑机机械手驱动该治具在注塑模型和成料储仓之间移动;当硅橡胶混合头7完成注塑后(注塑成型后的硅橡胶混合头7为直线型),通过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配合完成取件和折弯成型,最终将折弯成型后的硅橡胶混合头7转移至成料储仓。

具体来说,第一夹具用第一夹持位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根部,将硅橡胶混合头7从注塑模具中取出;加热组件将第二夹具加热至预设温度,第二夹具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头部,在夹持过程中,加热后的第二夹具能够软化硅橡胶混合头7,并通过弯折形状的凹槽对持硅橡胶混合头7头部做折弯成型。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工,折弯效果精准,降低成本。

通过两次夹取,在脱模取件的同时,也完成了对硅橡胶混合头7的折弯处理,实现了自动折弯的目的,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通过设定形状的凹槽对硅橡胶混合头7做成型处理,能够保证每次加工后硅橡胶混合头7形状稳定,提高了硅橡胶混合头7的品质。

第一夹具包括第一驱动组件1、两夹头固定架2以及两第一夹头组件3。所述第一驱动组件1与两夹头固定架2连接,用于驱动两夹头固定架2相互接近和远离;所述第一夹头组件3有两个,两个第一夹头组件3分别安装在夹头固定架2的两端;所述第一夹头组件3包括两第一夹头,两第一夹头分别安装在两夹头固定架2上,所述第一夹头上分别设有与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根部适配的卡位,两第一夹头的卡位构成第一夹持位。第一驱动组件1包括立式气缸。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夹头固定架2的材质是铝合金,所述第一夹头为铁氟龙材质,其优点在于导热慢,比铝合金材质软,不会夹伤工件。

第二夹具包括第二驱动组件4、第二夹头公头5以及第二夹头母头6;所述第二驱动组件4与第二夹头公头5、第二夹头母头6连接,以驱动第二夹头公头5和第二夹头母头6相互接近和远离;所述第二夹头公头5设有弧形凸出部,所述第二夹头母头6设有与弧形凸出部适配的弧形凹陷部,所述弧形凸出部和弧形凹陷部上分别设有若干弯折形状的凹槽。第二驱动组件4包括卧式气缸。

第二夹头公头5和第二夹头母头6分别设有相互配合的导向定位结构,能够保证第二夹头公头5和第二夹头母头6相互配合的准确性,使相对的凹槽能够精准对齐。

所述加热组件为加热片,所述加热片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器控制加热片将第二夹具加热至预设温度。

第二夹头公头5和第二夹头母头6采用黄铜材质,利于加热片加热。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硅橡胶混合头7折弯方法,包括:

利用第一夹具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根部,从注塑模型中取出硅橡胶混合头7;

将第二夹具加热至设定温度,所述第二夹具设有若干弯折形状的凹槽;

利用第二夹具夹持硅橡胶混合头7头部,由凹槽对头部进行成型控制;

利用注塑机机械手驱动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在注塑模型和成料储仓之间移动;成型控制完成后,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释放硅橡胶混合头7,使硅橡胶混合头7落于成料储仓。

在脱模取件至放料的过程中,通过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的两次夹取,完成了对硅橡胶混合头7的折弯处理,实现了自动折弯的效果,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人工,进而降低了生产成本。

虽然本发明披露如上,但本发明并非限定于此。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均可作各种更动与修改,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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