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452043发布日期:2021-08-31 13:37阅读:93来源:国知局
折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口罩生产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折痕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口罩类产品的生产过程包括使用折痕装置对口罩防护层进行折痕处理和折皱成型的步骤。现有的折皱装置采用一次性挤压折叠成型的方式对待加工材料进行折皱和折痕处理来获得所需加工产品。当需要多待加工材料加工出多条折皱层或折痕时,待加工材料无法顺利地在折痕组件中走料,容易相对折痕组件滑移从而出现叠料、堆料以及异常变形等不良问题,折皱加工的作业质量难以保证,从而影响加工产品的品质。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改进的折痕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折痕装置,用于口罩生产线,折痕装置包括第一折痕机构,第一折痕机构包括沿预设方向依次并列设置的第一折痕组件及第二折痕组件,第一折痕组件与第二折痕组件能够分别对待加工材料加工出第一折痕与第二折痕,折痕装置能够驱动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依次通过第一折痕组件与第二折痕组件;第一折痕组件能够形成相互嵌合的第一折痕结构,用于对待加工材料施加压紧力以加工出第一折痕,并限定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相对折痕装置运动;第二折痕组件能够形成第一折痕结构,还能够形成相互嵌合的第二折痕结构,第二折痕结构用于对待加工材料施加压紧力以加工出第二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折痕组件包括相互平行并能够相对转动的第一辊轴及第二辊轴,第一辊轴的周壁向外突出形成第一凸起部,第二辊轴的周壁开设有与第一凸起部相匹配的第一压痕槽;第一凸起部嵌入第一压痕槽并形成第一折痕结构,第一凸起部与第一压痕槽之间具有间隙。

如此设置,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从第一辊轴与第二辊轴之间穿过,并且在第一凸起部与第一压痕槽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一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二折痕组件包括相互平行并能够相对转动的第三辊轴及第四辊轴,第三辊轴的周壁向外突出形成第二凸起部与第三凸起部,第二凸起部与第三凸起部沿第三辊轴的轴线方向并列设置;第四辊轴的周壁开设有第二压痕槽与第三压痕槽,第二压痕槽与第三压痕槽沿第四辊轴的轴线方向并列设置,并分别与第二凸起部及第三凸起部相匹配;第二凸起部嵌入第二压痕槽形成第一折痕结构,第三凸起部嵌入第三压痕槽形成第二折痕结构,第二凸起部与第二压痕槽之间具有间隙,且第三凸起部与第三压痕槽之间具有间隙。

如此设置,来自第一折痕组件的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从第三辊轴与第四辊轴之间穿过,并在第三凸起部与第三压痕槽的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二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辊轴与第三辊轴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且相互平行,第一凸起部与第二凸起部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

如此设置,设在第一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与设在第二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由第一折痕组件挤压得到的第一折痕仍可以被第二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继续挤压,第一折痕的形状与第二凸起部和第二压痕槽继续适配,可以对第一折痕进一步强化;此外第一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与第二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共同作用,实现了对待加工材料的限位作用,产生了相当于将待加工材料一侧边缘夹紧的效果,防止待加工材料在运动过程中相对预设方向偏离。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凸起部为第一辊轴的周壁沿径向外凸的周向圆锥形凸起,第二凸起部为第三辊轴的周壁沿径向外凸周向圆锥形凸起,第一凸起部与第二凸起部的形状相同。

如此设置,折痕装置可以保证待加工材料在第一折痕组件与第二折痕组件内经过两次挤压处理后仍具有清晰的第一折痕;并且还可以获得与第一折痕形状及尺寸相同的第二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折痕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压紧件及第二压紧件,第一压紧件靠近第二压紧件的一侧向外突出形成第一折痕凸起,第二压紧件开设有与第一折痕凸起相适配的第一压痕凹槽,第一折痕凸起嵌入第一压痕凹槽并形成第一折痕结构,第一折痕凸起与第一压痕凹槽之间具有间隙。

如此设置,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从第一压紧件与第二压紧件之间穿过,并且在第一折痕凸起与第一压痕凹槽的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一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二折痕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三压紧件及第四压紧件,第三压紧件靠近第四压紧件的一侧向外突出形成并列设置的第二折痕凸起与第三折痕凸起,第四压紧件开设有分别与第二折痕凸起及第三折痕凸起相适配的第二压痕凹槽及第三压痕凹槽;第二折痕凸起嵌入第二压痕凹槽形成第一折痕结构,第三折痕凸起嵌入第三压痕凹槽形成第二折痕结构,第二折痕凸起与第二压痕凹槽之间具有间隙,且第三折痕凸起与第三压痕凹槽之间具有间隙。

如此设置,来自第一折痕组件的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从第三压紧件与第四压紧件之间穿过,并在第三折痕凸起与第三压痕凹槽的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二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压紧件与第三压紧件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且第一折痕凸起与第二折痕凸起沿预设方向并且设置。

如此设置,设在第一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与设在第二折痕组件中的第二折痕结构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由第一折痕组件挤压得到的第一折痕仍可以被第二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继续挤压,第一折痕的形状与第二折痕凸起和第二压痕凹槽继续适配,可以对第一折痕进一步强化;此外,第一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与第二折痕组件中的第一折痕结构共同作用,实现了对待加工材料的限位作用,产生了相当于将待加工材料边缘夹紧的效果,防止待加工材料在运动过程中相对预设方向偏离。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第一折痕凸起为第一压紧件的外壁向外突出形成的第一折痕凸筋,第一折痕凸筋沿预设方向延伸,第一折痕凸筋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第二折痕凸起为第三压紧件的外壁向外突出形成的第二折痕凸筋,第二折痕凸筋沿预设方向延伸,第二折痕凸筋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第一折痕凸筋的截面形状与第二折痕凸筋的截面形状相同。

如此设置,折痕装置可以保证待加工材料在第一折痕组件与第二折痕组件内经过两次挤压处理后仍具有清晰的第一折痕;并且还可以获得与第一折痕形状及尺寸相同的第二折痕。

在其中一个实施方式中,折痕装置还包括第二折痕机构,第二折痕机构与第一折痕机构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用于将待加工材料沿折痕折叠并压紧待加工材料。

如此设置,第一折痕机构与第二折痕机构协同配合,可以分别作为折痕装置的粗折机构和精折机构,从而分别对待加工材料进行粗折处理以活动折痕加,以及对待加工材料进一步压紧、折皱成型,从而获得具有多层折皱层的加工产品。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折痕装置,能够允许待加工材料依次经过第一折痕组件与第二折痕组件,通过第一折痕结构与第二折痕结构协同配合,实现对待加工材料上多条折痕与多个折皱层的分步挤压折叠处理,避免同时加工多个折皱层或折痕,导致待加工材料出现叠料、堆料或者变形等不良问题,以提高折皱加工的作业质量,保证加工产品的品质,有利于后工序作业的开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个实施例的折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个实施例的折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第一折痕组件;11、第一辊轴;111、第一凸起部;12、第二辊轴;121、第一压痕槽;20、第二折痕组件;21、第三辊轴;211、第二凸起部;212、第三凸起部;22、第四辊轴;221、第二压痕槽;222、第三压痕槽;30、第一折痕结构;40、第二折痕结构;51、第一压紧件;511、第一折痕凸起;52、第二压紧件;521、第一压痕凹槽;61、第三压紧件;611、第二折痕凸起;612、第三折痕凸起;62、第四压紧件;621、第二压痕凹槽;622、第三压痕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或/及”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参阅图1至图2,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个实施例的折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个实施例的折痕装置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目前,在口罩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折痕装置对口罩防护层进行折皱成型处理,以便于在佩戴口罩时,通过撑开折皱层获得具有弧度的口罩防护层从而更充分地覆盖使用者的面部。

现有的折皱装置采用一次性挤压折叠成型的方式对待加工材料进行折皱和折痕处理来获得所需加工产品。当需要多待加工材料加工出多条折皱层或折痕时,待加工材料无法顺利地在折痕组件中走料,容易相对折痕组件滑移从而出现叠料、堆料以及异常变形等不良问题,折皱加工的作业质量难以保证,从而影响加工产品的品质。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折皱装置,可以设置在口罩自动化生产线中,包括第一折痕机构与第二折痕机构。第一折痕机构作为粗折机构,对口罩防护层进行的粗折处理以获得折痕,第二折痕机构用于精折机构,对口罩防护层沿第一折痕机构加工获得的折痕折叠,并进一步压紧、折皱成型口罩防护层,从而获得具有多层覆盖折皱层的口罩本体。

第一折痕机构包括沿预设方向依次并列设置的第一折痕组件10及第二折痕组件20,第一折痕组件10与第二折痕组件20能够分别对待加工材料,例如口罩防护层加工出第一折痕以及第二折痕,折痕装置能够驱动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依次通过第一折痕组件10与第二折痕组件20;

预设方向是指,折皱装置设置于口罩或其他棉纺类产品产品的自动化生产线时,用于对待加工材料上料至生产线的上料装置、折皱装置和将待加工材料从生产线上下料的下料装置三者安装位置的连线方向。优选地,为了合理布置生产线,上述预设方向优先布置成平行于地面的直线方向,也即上料装置、折皱装置与下料装置连线为直线段,以供待加工材料沿直线方向在生产线上移动。

第一折痕组件10能够形成相互嵌合的第一折痕结构30,用于对待加工材料施加压紧力以加工出第一折痕,并限定待加工材料沿预设方向相对折痕装置运动;第二折痕组件20能够形成与第一折痕组件10中相同的第一折痕结构30,还能够形成可以相互嵌合的第二折痕结构40,用于对待加工材料施加压紧力以加工出第二折痕。

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一些使用场合中,折皱装置还可以对其他类型的待加工材料进行折皱处理,而并不仅限于对口罩防护层的加工,本专利也并不对折皱装置的使用场合或待加工材料的材质类型作出限定。以下将以折皱装置在口罩生产的使用场合为例进行详细阐述。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折痕装置,能够允许待加工材料例如口罩防护层依次经过第一折痕组件10与第二折痕组件20,通过第一折痕结构30与第二折痕结构40协同配合,实现对待加工材料上多个折皱层的分步加工,避免同时加工多个折皱层导致待加工材料出现叠料、堆料或者变形等不良问题,以提高折皱加工的作业质量,保证加工产品的品质从而有利于后工序作业的开展。

请再次参阅图1。具体地,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实施例(以下简称实施例一)中,第一折痕组件10a包括相互平行设置并能够相对转动的第一辊轴11及第二辊轴12,第一辊轴11的周壁向外突出形成第一凸起部111,第二辊轴12的周壁开设有与第一凸起部111形状相匹配的第一压痕槽121,第一凸起部111嵌入第一压痕槽121并形成第一折痕结构30以用于加工第一折痕,同时第一凸起部111与第一压痕槽121之间还设有供口罩防护层通过的间隙,口罩防护层沿预设方向(图1所示箭头方向)从第一辊轴11与第二辊轴12之间穿过,并且在第一凸起部111与第一压痕槽121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一折痕。

第二折痕组件20a包括相互平行设置并能够相对转动的第三辊轴21及第四辊轴22,第三辊轴21的周壁向外突出形成第二凸起部211与第三凸起部212,第二凸起部211与第三凸起部212沿第三辊轴21的轴线方向并列设置;第四辊轴22的周壁开设有与第二凸起部211形状相匹配的第二压痕槽221,且开设有与第三凸起部212形状相匹配的第三压痕槽222,与之相适应地,第二压痕槽221与第三压痕槽222沿第四辊轴22的轴线方向并列设置,且分别与第二凸起部211和第三凸起部212沿预设方向相对应。

第二折痕组件20a通过第二凸起部211嵌入第二压痕槽221,从而形成与第一折痕组件10a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相同的第一折痕结构30,第三凸起部212嵌入第三压痕槽222形成第二折痕结构40以用于加工第二折痕;同时第二凸起部211与第二压痕槽221之间,以及第三凸起部212与第三压痕槽222之间均设有供口罩防护层通过的间隙。来自第一折痕组件10a的口罩防护层沿预设方向从第三辊轴21与第四辊轴22之间穿过,并在第三凸起部212与第三压痕槽222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二折痕。

在实施例一中,第一辊轴11与第三辊轴21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并且相互平行,第一凸起部111与第二凸起部211同样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因而设在第一折痕组件10a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与设在第二折痕组件20a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

如此设置,由第一折痕组件10a挤压得到的第一折痕仍可以被第二折痕组件20a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继续挤压,第一折痕的形状与第二凸起部211和第二压痕槽221继续适配,可以对第一折痕进一步强化;此外第一折痕组件10a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与第二折痕组件20a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共同作用,实现了对口罩防护层的限位作用,产生了相当于将口罩防护层一侧边缘夹紧的效果,防止口罩防护层在运动过程中相对预设方向偏离。

进一步地,在实施例一中,第一凸起部111为第一辊轴11的周壁沿径向向外凸出的周向圆锥形凸起,第二凸起部211为第三辊轴21的周壁沿径向向外凸出的周向圆锥形凸起,第一凸起部111与第二凸起部211的形状和大小均相同,以保证口罩防护层在第一折痕组件10a与第二折痕组件20a内经两次挤压处理后仍具有清晰的第一折痕;此外,为了保证口罩防护层上第一折痕与第二折痕的形状相同,第三凸起部212的形状和大小也与第一凸起部111相同。

实施例一提供的折痕装置,通过设置两组分别由两根相互平行并且相对转动的辊轴组成的折痕组件,使得口罩防护层在辊轴间隙内以相对辊轴滚动的方式获得第一折痕和第二折痕,并且口罩防护层的运送也更加平缓稳定,有利于保证第一折痕和第二折痕的品质。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第二个实施例的折痕装置(以下简称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实施例二是通过设置两组均包含有两个夹紧件的折痕组件,口罩防护层与夹紧件之间相对滑动。

请再次参阅图2。具体地,在实施例二中,第一折痕组件10b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压紧件51及第二压紧件52,二者分别是两个独立的长方体元件,能够保持相对静止。第一压紧件51靠近第二压紧件52的一侧向外突出形成第一折痕凸起511,第二压紧件52靠近第一压紧件51的一侧开设有与第一折痕凸起511相适配的第一压痕凹槽521。第一折痕凸起511嵌入第一压痕凹槽521内并形成第一折痕结构30以用于加工第一折痕,同时第一折痕凸起511与第一压痕凹槽521之间还设有供口罩防护层通过的间隙,口罩防护层沿预设方向(图2所示箭头方向)从第一压紧件51与第二压紧件52之间穿过,并且在第一折痕凸起511与第一压痕凹槽521的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一折痕。

第二折痕组件20b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三压紧件61及第四压紧件62,二者同样是两个独立的长方体形元件。第三压紧件61靠近第四压紧件62的一侧向外突出形成第二折痕凸起611与第三折痕凸起612,第四压紧件62靠近第三压紧件61的一侧开设有分别与第二折痕凸起611及第三折痕凸起612相适配的第二压痕凹槽621及第三压痕凹槽622。

第二折痕组件20b通过第二折痕凸起611嵌入第二压痕凹槽621,从而形成与第一折痕组件10b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相同的第一折痕结构30,并通过第三折痕凸起612嵌入第三压痕凹槽622形成第二折痕组件20b的第二折痕结构40,以用于加工第二折痕;同时第二折痕凸起611与第二压痕凹槽621之间,以及第三折痕凸起612与第三压痕凹槽622之间均设有供口罩防护层通过的间隙。来自第一折痕组件10b的口罩防护层沿预设方向从第三压紧件61与第四压紧件62之间穿过,并在第三折痕凸起612与第三压痕凹槽622的共同挤压作用下产生第二折痕。

在实施例二中,第一压紧件51与第三压紧件61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且第一折痕凸起511与第二折痕凸起611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因而设在第一折痕组件10b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与设在第二折痕组件20b中的第二折痕结构40沿预设方向并列设置。

如此设置,由第一折痕组件10b挤压得到的第一折痕仍可以被第二折痕组件20b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继续挤压,第一折痕的形状与第二折痕凸起611和第二压痕凹槽621继续适配,可以对第一折痕进一步强化;此外第一折痕组件10b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与第二折痕组件20b中的第一折痕结构30共同作用,实现了对口罩防护层的限位作用,产生了相当于将口罩防护层边缘夹紧的效果,防止口罩防护层在运动过程中相对预设方向偏离。

进一步地,在实施例一中,第一折痕凸起511为位于第一压紧件51靠近第二压紧件52的外壁上向外突出形成的第一折痕凸筋,第二折痕凸起611为位于第三压紧件61靠近第四压紧件62的外壁上向外突出形成的第二折痕凸筋。第一折痕凸起511与第二折痕凸起611的形状和大小均相同,二者均沿预设方向延伸,并且其各自的截面形状为三角形。如此设置,折痕装置可以保证口罩防护层在第一折痕组件10b与第二折痕组件20b内经两次挤压处理后仍具有清晰的第一折痕;此外,为了保证口罩防护层上第一折痕与第二折痕的形状相同,第三折痕凸起612的形状也与第一折痕凸起511相同,同样是沿预设方向延伸且具有三角形截面的凸筋。

在一些扩展实施方式中,第一压紧件51与第二压紧件52能够相对微量地靠近或远离,也即第一折痕凸起511与第一压痕凹槽521之间的间隙宽度可调,以便于对不同厚度或材质的口罩防护层进行挤压,同时还能够调节第一压紧件51和第二压紧件52对口罩防护层的摩擦力大小,以保证口罩防护层能够平顺地经过第一折痕组件10b并继续运动。

当然,第一压紧件51与第二压紧件52之间也可以相对固定,也即第一折痕凸起511与第一压痕凹槽521之间的间隙宽度为定值。

实施例二提供的折痕装置,通过设置两组分别由两个相对静止的压紧件组成的折痕组件,使得口罩防护层在压紧件间隙内以相对压紧件滑动的方式获得第一折痕和第二折痕,相比实施例一省去了用于驱动或传动辊轴的动力装置,从而简化折痕装置的结构并降低折痕装置的成本。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折痕装置,能够允许待加工材料依次经过第一折痕组件10与第二折痕组件20,通过第一折痕结构30与第二折痕结构40协同配合,实现对待加工材料上多条折痕与多个折皱层的分步挤压折叠处理,避免同时加工多个折皱层或折痕,导致待加工材料出现叠料、堆料或者变形等不良问题,以提高折皱加工的作业质量,保证加工产品的品质,有利于后工序作业的开展。

以上所述实施方式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以上的实施方式仅是用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用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范围内,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适当改变和变化都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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