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分子材料生产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用于环保隔音卷材生产的混合设备。
背景技术:2.在高分子隔音卷材生产中,为了达到好的隔音效果,配方多为高填充体系,因此生产加工方式通常为先进行高混混炼,使树脂、粉末填料及加工助剂预先分散均匀,然后通过双螺杆挤出机进行造粒。由于粉体含量高,因此为了保证产品软硬度适中以方便铺设施工,配方体系内需要填充增塑剂等油类以降低产品硬度。
3.当前高分子卷材硬度普遍偏高,对一些隔音要求很高的产品,为了达到客户要求必须将产品厚度做大,而过高的硬度导致这种卷材在生产和安装使用的时候都非常困难。为了降低产品硬度,配方体系内的增塑剂等油类成分的含量必须增加。但是过多的增塑剂加入除了导致产品成本增加外,更会极大的降低产品力学性能和阻燃性能。生产中可以通过将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提前预混并静置一段时间的方法,使树脂充分吸收增塑剂,从而实现少量添加也能得到低硬度产品。但是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长时间静置会极大延长混料时间,降低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包括提供一种用于环保隔音卷材生产的混合设备,其针对用于环保隔音卷材生产的混合设备而设计,能够在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混料的同时预混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减少生产工序,提高生产效率。
5.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6.一种用于环保隔音卷材生产的混合设备,包括混料机,该混料机配置有混料罐,该混料罐配置有预混料斗,该预混料斗的出料端配置有阀门,还包括真空吸料装置和油剂上料装置,该真空吸料装置用于输送树脂基料至该预混料斗,该油剂上料装置用于泵送增塑剂油料至该预混料斗。
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吹料气管,该吹料气管设于所述预混料斗上方,该吹料气管喷气至该预混料斗内。
8.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预混料斗包括圆筒部和漏斗部,该漏斗部连接于该圆筒部的底部,该漏斗部的斜面与水平平面的夹角为α。
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吹料气管配置有支架,该支架固定于所述混料罐。
1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油剂上料装置包括储油箱、液体泵和上料管,该上料管与所述预混料斗连通,该液体泵的吸油端与该储油箱连通,该液体泵的出油端与该上料管连通。
1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螺旋输送机,该螺旋输送机的出料端与所述
混料罐连通。
1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吹料气管连通有压缩气源。
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在混料机的混料罐上设置预混料斗,并且通过真空吸料装置将树脂基料输送至预混料斗,利用油剂上料装置将增塑剂油输送至预混料斗,利用预混料斗实现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预混,预混结束后,打开预混料斗的阀门,将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放入混料罐中进行混料。当混料罐中在混料的同时,预混料斗中同步进行下一批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预混,实现了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与混料机内的搅拌同时进行,减少生产工序,缩短了生产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人工的利用率。
附图说明
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预混料斗的结构示意图。
18.图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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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料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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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料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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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混料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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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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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吸料装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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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剂上料装置,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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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油箱,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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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泵,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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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料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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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料气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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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输送机。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0.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若出现术语“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若出现术语“设置”、“安装”、“配置”、“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
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4.请参照图1至图2,一种用于环保隔音卷材生产的混合设备,包括混料机1,该混料机1配置有混料罐11,该混料罐11配置有预混料斗2,该预混料斗2的出料端配置有阀门3,还包括真空吸料装置4和油剂上料装置5,该真空吸料装置4用于输送树脂基料至该预混料斗2,该油剂上料装置5用于泵送增塑剂油料至该预混料斗2。
25.为了在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混料的同时预混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减少生产工序,提高生产效率,本技术方案在混料机1的混料罐11上设置预混料斗2,该混料机1为现有技术,可直接从市场购买,本实施例中,该混料机1采用高速混合机。预混料斗2包括圆筒部和漏斗部,该漏斗部连接于该圆筒部的底部,该漏斗部的斜面与水平平面的夹角为α,本实施例中,该夹角α的角度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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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换言之,预混料斗2底部相对扁平,这样可以保证增塑剂油能与尽量多的树脂接触,提升树脂吸油效率。需要说明的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改该夹角α的大小。为了将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添加子预混料斗2中,本技术方案采用真空吸料装置4和油剂上料装置5,该真空吸料装置4为现有技术,可直接从市场购买,如真空吸料机等,利用该真空吸料装置4将树脂基料输送至预混料斗2。该油剂上料装置5包括储油箱51、液体泵52和上料管53,该上料管53与所述预混料斗2连通,该液体泵52的吸油端与该储油箱51连通,该液体泵52的出油端与该上料管53连通,利用该液体泵52将增塑剂有泵送至预混料斗2。而且预混料斗2的出料端配置有用于控住出料的阀门3,该阀门3采用市场购买的产品即可。本实施例用于环保隔音卷材生产的混合设备还包括吹料气管6,该吹料气管6设于所述预混料斗2上方,该吹料气管6喷气至该预混料斗2内。吹料气管6连通有压缩气源。吹料气管6配置有支架,该支架固定于所述混料罐11。当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静置预混结束时,打开阀门3并且吹料气管6向预混料斗2喷气,预混料斗2中的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流入混料罐11内,利用吹料气管6喷出的高速气流促使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流入混料罐11,放料时使预混料斗2内的树脂基料及增塑剂油完全排空,保证每一批次混料生产时产品配方的稳定性。
26.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还包括螺旋输送机7,该螺旋输送机7的出料端与所述混料罐11连通。利用螺旋输送机7将配方内的粉体填料及加工助剂输送至混料罐11内。
27.工作原理:开始生产时,树脂基料通过真空吸料装置4吸入混料罐11上方的预混料斗2内,如果树脂基料不止一种,则树脂基料需要按照配比先行进行预混,然后再上料至预混料斗2。然后增塑剂油通过液体泵52泵送至料斗,并静置10
‑
15分钟,在静置期间将配方内的粉体填料及加工助剂按比例称量,然后通过螺旋输送机7将其输送至混料罐11料罐内。完成静置后,打开预混料斗2与混料罐11连接的阀门3,使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进入到混料罐11内,同时预混料斗2顶部的吹料气管6打开,将流挂在预混料斗2壁上的增塑剂油和树脂基料吹入混料罐11内。关闭阀门3,开始混料罐11搅拌至需要工艺再放料。在混料罐11内高速混合期间,将下一批次的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加入预混料斗2内进行静置。待混料罐11内的物料放空后再将下一批次的粉末填料及加工助剂输送入混料罐11内。
2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在混料机1的混料罐11上设置预混料斗2,并且通过真空吸料装置4将树脂基料输送至预混料斗2,利用油剂上料装置5将增塑剂油输送至预混料斗2,利用预混料斗2实现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预混,预混结束后,打开预混料斗2的阀门
3,将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放入混料罐11中进行混料。当混料罐11中在混料的同时,预混料斗2中同步进行下一批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预混,实现了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与混料机1内的搅拌同时进行,减少生产工序,缩短了生产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提高了人工的利用率。
29.需要说明的是,现有已公开的专利名称为“一种粉末涂料预混合装置”、公开号为cn210752281 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在搅拌机本体上方设置料斗一和料斗二,利用料斗一和料斗二分别预存基料和辅料,在搅拌时,料斗一和料斗二同时向搅拌机本体内放料,再利用搅拌桨搅拌,达到边加料边混合的目的,保证了基料和辅料的充分接触,达到较好地预混合效果,避免了传统的一次性添加基料和辅料造成混合不均的现象。但是,该专利无法实现树脂基料与增塑剂油的静置预混。
30.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