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水泥窑窑头烟气进入余热锅炉的烟气是通过在篦冷机中温段开孔,通过烟道将热烟气引入锅炉入口处,在烟道中间安装烟道阀门,烟道阀门在锅炉投运时打开,停运时关闭。
目前在篦冷机中温段开孔的温度较低和烟气量少,且只有一个孔,这导致进入烟道的烟气温度在330-380℃之间,且较多时候处于350℃左右,达不到锅炉额定的蒸发量。主蒸汽出口温度低,作用到汽轮机处的温度低,发电量达不到额定发电,机组得不到较为经济利用。汽轮机长期处于低温、低压运行,一旦锅炉发生事故,主蒸汽温度将会带来水冲击的风险,安全隐患较大,还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提高工业窑炉烟气余热利用效率进而提高设备运行安全性的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方案为:一种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包括用于与窑头篦冷机连接的取风母管,所述取风母管另一端与余热锅炉的锅炉入口连接,所述取风母管与所述窑头篦冷机连接的一端包括常用取风管与辅助取风管,所述窑头篦冷机上设置有常用取风口与辅助取风口,所述常用取风管与所述常用取风口连接,所述辅助取风管与所述辅助取风口连接。
优选地,所述常用取风管内设置有第一蝶阀,所述辅助取风管内设置有第二蝶阀,所述第一蝶阀、第二蝶阀通过控制器控制打开或关闭。
优选地,所述常用取风管内位于所述第一蝶阀与所述常用取风口之间设置有第一测温元件;所述辅助取风管内位于所述第二蝶阀与所述辅助取风口之间设置有第二测温元件。
优选地,所述第一测温元件、第二测温元件均为温度计。
优选地,所述取风母管采用耐高温钢材料制成。
优选地,所述常用取风口、辅助取风口均位于所述窑头篦冷机中部位置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的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由于在取风母管上与窑头篦冷机连接的一端设置常用取风管和辅助取风管,常用取风管与常用取风口连接,辅助取风管与辅助取风口连接,这使得进入余热锅炉的温度得到了提高,烟气温度从原来的330-380℃之间涨至390℃-430℃,蒸汽温度以及产气量得到很大提高,使得进入汽轮机的温度升高,降低了水冲击的风险,在提升设备的安全性能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窑头篦冷机,2-余热锅炉,3-辅助取风口,4-常用取风口,5-第一测温元件,6-第一蝶阀,7-第二蝶阀,8-第二测温元件,9-取风母管,10-锅炉入口,11-该常用取风管,12-辅助取风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请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的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包括用于与窑头篦冷机 1连接的取风母管9,取风母管9采用耐高温钢材料制成。取风母管9另一端与余热锅炉2的锅炉入口10连接。其中,该取风母管9与窑头篦冷机1连接的一端包括常用取风管11与辅助取风管12,该窑头篦冷机1上的中部位置处设置有常用取风口4和辅助取风口3,该常用取风管11与常用取风口4连接,辅助取风管12与辅助取风口3连接。
常用取风管11内设置有第一蝶阀6,辅助取风管12内设置有第二蝶阀7,第一蝶阀6、第二蝶阀7通过控制器(图中未示出)的控制实现打开或关闭,第一蝶阀6、第二蝶阀7在余热锅炉投运时通过控制器的控制而打开,在余热锅炉停运时关闭。常用取风管11内位于第一蝶阀6与常用取风口4之间设置有第一测温元件5,辅助取风管12内位于第二蝶阀7与辅助取风口3之间设置有第二测温元件8,该第一测温元件5、第二测温元件8均为温度计。
通过在窑头篦冷机1的高温段增加一个辅助取风点来进行辅助取风,使得一台余热锅炉使用多个取风点,并通过安装耐高温钢制的烟道将烟气引入余热锅炉总烟道处,使余热锅炉2的入口烟温得到提高。考虑到余热锅炉设计温度不能超过500℃,在辅助取风管和常用取风管上均安装蝶阀和测温元件,方便控制入炉的温度,如果温度过高将关小辅助取管上的蝶阀,确保锅炉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余热锅炉窑头取风系统由于在取风母管上与窑头篦冷机1连接的一端设置常用取风管11和辅助取风管12,常用取风管11与常用取风口4 连接,辅助取风管12与辅助取风口3连接,这使得进入余热锅炉2的温度得到了提高,烟气温度从原来的330-380℃之间涨至390℃-430℃,蒸汽温度得到很大提高,产汽量得到了提高,在提升设备的安全性能的同时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据统计,对于一台6.5T/h的余热锅炉,每小时多产汽0.8T/h,每小时多发电150KW.h,每年按照6500小时运行时间,电价按照0.5元/kw.h计算,每年产生的直接经济增益为:6500小时×150KW.h×0.5元/kw.h=48.75万元。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