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火力发电厂高压给水射水抽气加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9836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火力发电厂节能减排领域,涉及一种火力发电厂高压给水射水抽气加热装置。



背景技术:

在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硝采用最多的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温度对脱除NOx效率影响很大,在机组低负荷工况,进省煤器的给水温度下降,使后续加热给水的烟气温度也下降,从而低于了烟气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的最佳反应温度范围,脱硝效率下降,NOx含量增大,氨逃逸增加,以致无法达到环保要求。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反应区的烟气温度,提高进省煤器前的给水温度以减少烟气的吸热量,从而保证反应区的温度在要求范围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方案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火力发电厂高压给水射水抽气加热装置,通过射水抽气装置抽吸高温蒸汽,得到温度较高的高压给水,提高进煤器前的给水温度减少烟气的吸热量。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专利是采取如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的:

一种火力发电厂高压给水射水抽气加热装置,包括高压加热器、射水抽气器和升压泵;高压加热器安装在省煤器给水管路上,省煤器给水管路连接有给水旁路,射水抽气器和升压泵顺着水流方向依次安装在给水旁路上,射水抽气器进气管连接至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的一抽段、二抽段、三抽段或冷段,通过射水抽气器抽吸参数较低的高温蒸汽,为省煤器提供温度较高的高压给水。

进一步,射水抽气器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安装有电动闸阀、止回阀和调节阀。

进一步,射水抽气器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连接有温度变送器和压力变送器,射水抽气器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的电动闸阀、止回阀、调节阀、温度变送器和压力变送器均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连接。

进一步,给水旁路上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安装有电动闸阀。

进一步,射水抽气器进水端连接有压力变送器,射水抽气器出水端连接有温度变送器,给水旁路上的电动闸阀、压力变送器和温度变送器分别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连接。

进一步,在省煤器给水管路的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安装有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连接的温度变送器。

本实用新型的火力发电厂高压给水射水抽气加热装置,包括高压加热器、射水抽气器和升压泵,通过射水抽气器抽吸火力发电厂汽轮机参数较低的高温蒸汽,为省煤器提供温度较高的高压给水,加热给水到较高温度,用于保证烟气脱硝效率,加热效果明显、投资低、系统简单,解决了低负荷烟气脱硝温度不达标的问题,解决了低负荷下低参数蒸汽加热能力不足问题,有很好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进一步,射水抽气器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及给水旁路上安装有电动闸阀、止回阀、调节阀、温度变送器和压力变送器等检测和控制装置,其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连接直接连接,通过火力发电厂DCS系统连接控制装置工作,使用方便,实用性更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高压加热器;2-射水抽气器;3-升压泵;4-电动闸阀;5-止回阀;6-调节阀;7-DCS系统;8-温度变送器;9-压力变送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申请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火力发电厂高压给水射水抽气加热装置,包括高压加热器1、射水抽气器2和升压泵3;高压加热器1安装在省煤器给水管路上,省煤器给水管路连接有给水旁路,射水抽气器2和升压泵3顺着水流方向依次安装在给水旁路上,射水抽气器2进气管连接至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的一抽段、二抽段、三抽火力发电厂或冷段,通过射水抽气器2抽吸参数较低的高温蒸汽,为省煤器提供温度较高的高压给水。

射水抽气器2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安装有电动闸阀4、止回阀5和调节阀6;射水抽气器2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连接有温度变送器8和压力变送器9,射水抽气器2进气管与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连接的管路上的电动闸阀4、止回阀5、调节阀6、温度变送器8和压力变送器9均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集散控制系统)7连接,通过火力发电厂DCS系统实现远程监控和控制。

给水旁路上在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安装有电动闸阀4,射水抽气器2进水端连接有压力变送器9,射水抽气器2出水端连接有温度变送器8,给水旁路上的电动闸阀4、压力变送器9和温度变送器8分别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7连接。

在省煤器给水管路的进水端和出水端分别安装有与火力发电厂DCS系统7连接的温度变送器8。

通过高压射水抽汽抽吸参数相对较低的高温蒸汽,得到温度较高的高压给水,低参数蒸汽可选择为一抽、二抽、三抽或冷段,在机组低负荷时,使给水加热到足够温度,进而保证锅炉烟气侧满足烟气脱硝(SCR)最佳反应的温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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