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烟气处理领域,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灰仓,尤其涉及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中非对称的灰仓。
背景技术:
垃圾焚烧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主要途径之一。目前垃圾焚烧已逐渐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途径,垃圾经过现代化的焚烧处理,体积一般可减少80%-90%,同时可以消灭各种病原体,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还可以实现资源化的利用。
现有的垃圾焚烧多采用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伴随在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中的固体颗粒物,形成飞灰,现有技术中为了更好地处理所述飞灰大都选用灰仓进行处理,目前所述灰仓主体包括飞灰储仓和位于飞灰储仓下的灰斗,其中所述飞灰储仓用于在生活垃圾焚烧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对除尘器捕集的飞灰进行暂时储存的仓体;所述灰斗则便于将飞灰排出处理。
灰仓通过输灰刮板机、斗提机及气力输送系统管线将焚烧炉飞灰收集储存。灰仓安装有仓顶除尘风机,灰仓电伴热,灰仓破拱装置,灰仓保温等附件设备。但是由于环境空气湿度较大,在夏季高温湿热的梅雨季节空气湿度更大,在此季节,灰仓内飞灰会出现潮湿结块,放灰异常的情况发生,且持续时间逐年延长。堵灰严重时会导致锅炉压火降负荷甚至被迫停炉处理,给安全稳定和生产设备高效运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生产现场文明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带来极大困扰。
目前普遍采用的灰仓外表面整体加装蒸汽加热盘管,使灰仓内部持续保温,锥体部位加装空气炮,利用压缩空气定期吹扫锥体部位积灰,保证顺畅放灰。此方案蒸汽加热盘管施工量大,成本高,蒸汽加热盘管易泄漏,将造成更大危害;空气炮定期吹扫有时间间隔,吹灰效果并不理想。需要对现有的灰仓进行技术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在实用新型内容部分中引入了一系列简化形式的概念,这将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内容部分并不意味着要试图限定出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关键特征和必要技术特征,更不意味着试图确定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灰仓,包括上下连通的飞灰储仓和灰斗,所述灰仓还包括热风循环流化装置,所述热风循环流化装置包括通过风管依次连通的风机、空气加热器以及气化板;
其中,所述风机、所述空气加热器设置于所述灰斗的外部,所述气化板设置于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
可选地,在所述灰仓中由下向上在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三层的所述气化板,每一层包括若干所述气化板。
可选地,在所述灰仓中由下向上在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设置有第一层气化板、第二层气化板和第三层气化板,其中,所述第一层气化板和第二层气化板均包括6个所述气化板,所述第三层气化板包括8个所述气化板。
可选地,所述灰斗侧壁上还设置有加热设备,所述加热设备的功率在40kW以上。
可选地,所述灰仓还设置有调减压装置,所述调减压装置插入所述灰斗的底部并与所述飞灰储仓的顶部连通。
可选地,所述调减压装置通过导压管连通所述灰斗的底部和所述飞灰储仓的顶部,以将所述灰斗的底部的气体引至所述飞灰储仓的顶部。
可选地,在所述飞灰储仓内部的顶端还设置有声波清灰装置。
可选地,所述声波清灰装置包括低频声波发生器。
可选地,所述灰斗呈锥体结构。
可选地,所述飞灰储仓的顶部还设置有料位计。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灰仓,以解决在梅雨季节或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灰仓飞灰受潮板结不能正常放灰的疑难问题,通过这种技术改造使灰仓飞灰加热并循环流化从而避免飞灰结露板结堵灰,确保灰仓飞灰顺利放至灰车,保证灰仓正常运行。
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灰仓内热风流化装置、灰仓锥斗调减压装置、声波清灰装置、斗提机下灰管隔离阀,提高灰仓整体电加热及保温效果等措施来解决飞灰潮湿板结和放灰异常这一严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由于灰仓底部受潮灰板结产生正压,灰仓上部为负压,通过调减压装置消除灰仓底部的正压,从而使灰仓空气上下流通。
2)通过热风循环流化装置使得梅雨季节或空气湿度大时飞灰温度升高,避免飞灰在灰仓内受潮结露板结,并且循环热风使飞灰充分流化。
3)当灰仓空气上下流通以及循环热风使飞灰充分流化以及灰仓内壁仍然产生结灰时,可通过声波清灰装置产生声波振动使灰仓内壁结灰剥离。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下列附图在此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用于理解本实用新型。附图中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及其描述,用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灰仓整体结构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灰仓的热风循环系统结构的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灰仓的循环流化系统气化板布置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所述灰仓的声波清灰装置的示意图。
附图示例
1、灰仓 2、风机 3、空气加热器
4、气化板 5、风管 6、声波清灰装置
7、料位计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具体说明。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灰仓,所述灰仓1包括风机2、空气加热器3、气化板4、风管5、声波清灰装置6和料位计7,如图1所示。
具体地,所述灰仓包括上下连通的飞灰储仓和灰斗,其中所述飞灰储仓竖直设置,呈圆柱形结构,例如圆桶形钢结构,用于储存中转锅炉燃烧产生飞灰;所述灰斗呈锥体结构,例如所述锥体的锥角为60°左右,但并不局限于该数值。
其中,所述灰仓还包括热风循环流化装置,热风循环流化装置是将罗茨风机、电加热器、气化板通过管道连接组成的热风循环流化系统装置,确保灰仓内飞灰充分循环流化,避免飞灰在灰仓内受潮结露板结。
可选地,所述热风循环流化装置包括通过风管5依次连通的风机2、空气加热器3以及气化板4;
其中,所述风机2、空气加热器3设置于所述灰斗外面,所述气化板设置于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
其中,在所述灰仓中由下向上在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三层的所述气化板,每一层包括若干所述气化板。
在所述灰仓中由下向上在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设置有三层的所述气化板,位于下方两层包括6个所述气化板,位于顶层的包括8个所述气化板。
具体地,如图2所示,所述热风循环流化装置主要包括罗茨风机1台、电加热器1台、气化板20块及连接管路。
其中所述热风循环流化系统电加热器需要进行保护,防止罗茨风机停运后电加热器干烧损坏设备。
在灰仓内飞灰板结不能正常放灰情况下的循环流化清灰系统通过在灰罐锥体侧表面安装气化装置,分三层布置从下往上一二层分别布置6台、三层布置8台。灰仓放灰时,通过罗茨风机的风送至电加热器加热90-120度再经过分布均匀的气化板进入灰仓椎体进行循环流化,避免飞灰在灰仓内受潮结露板结,从而增加飞灰的流动性能,使放灰通畅。
其中,每一层中的所述气化板均匀的分布在所述灰斗的内侧壁上,如图3所示,以增加飞灰的流动性能,通过热风循环流化装置使得梅雨季节或空气湿度大时飞灰温度升高,避免飞灰在灰仓内受潮结露板结,并且循环热风使飞灰充分流化。
通过上述改进解决了在梅雨季节或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灰仓飞灰受潮板结不能正常放灰的疑难问题,通过这种技术改造使灰仓飞灰加热并循环流化从而避免飞灰结露板结堵灰,确保灰仓飞灰顺利放至灰车,保证灰仓正常运 行。
所述灰斗侧壁上还设置有加热设备,将现有灰仓锥体部位电伴热功率23KW增大至40kW以上,进一步提高灰仓温度。
所述灰仓内还设置有调减压装置,所述调减压装置将罐体底部集聚的带正压的气体利用导压管引至罐体顶部,起到减压目的。
其中,调减压装置插入灰斗锥体底部,并与顶部连通,由于灰仓底部受潮灰板结产生正压,灰仓上部为负压,通过调减压装置消除灰仓底部的正压,从而使灰仓空气上下流通。
其中,在所述飞灰储仓的顶部还设置有声波清灰装置,所述声波清灰装置包括低频声波发生器,如图4所示。
通过安装辅助声波清灰器,并且声波发射口垂直朝下,以通过低频声波发生器产生声波振动使灰仓内壁结灰剥离。
当灰仓空气上下流通以及循环热风使飞灰充分流化以及灰仓内壁仍然产生结灰时,可通过声波清灰装置产生声波振动使灰仓内壁结灰剥离。
可选地,声波清灰器采用不锈钢,其余所有管道为碳钢材质。
可选地,所述灰仓顶部还设置有料位计。
在本实用新型中所有系统设备启动、停运等均通过PLC与DCS对接,实现自动化控制。
所述灰仓的工作流程为:①开启罗茨风机,电加热器,使灰仓内循环流化②定时开启声波清灰装置清除仓壁结灰。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灰仓,以解决在梅雨季节或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灰仓飞灰受潮板结不能正常放灰的疑难问题,通过这种技术改造使灰仓飞灰加热并循环流化从而避免飞灰结露板结堵灰,确保灰仓飞灰顺利放至灰车,保证灰仓正常运行。
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灰仓内热风流化装置、灰仓锥斗调减压装置、声波清灰装置、斗提机下灰管隔离阀,提高灰仓整体电加热及保温效果等措施来解决飞灰潮湿板结和放灰异常这一严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由于灰仓底部受潮灰板结产生正压,灰仓上部为负压,通过调减压装置消除灰仓底部的正压,从而使灰仓空气上下流通。
2)通过热风循环流化装置使得梅雨季节或空气湿度大时飞灰温度升 高,避免飞灰在灰仓内受潮结露板结,并且循环热风使飞灰充分流化。
3)当灰仓空气上下流通以及循环热风使飞灰充分流化以及灰仓内壁仍然产生结灰时,可通过声波清灰装置产生声波振动使灰仓内壁结灰剥离。
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