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锅炉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分体式燃烧组件。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燃烧器一般存在体积大、重量重、安装不方便,对锅炉与燃烧器连接口要求高;点火时有时会发生爆燃现象,燃烧不充分,NOX排放高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分体式燃烧组件,解决点火时有时会发生爆燃现象,燃烧不充分,NOX排放高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分体式燃烧组件,包括点火部件、燃烧部件和固定部件,所述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所述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穿过所述固定部件与燃气主管连接,所述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与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连接,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设置在锅炉上。
进一步,所述点火部件包括点火电极、燃气辅管和引火导管,所述燃气辅管入气端穿过所述固定部件,所述燃气辅管与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连接,所述点火电极固定设置在所述燃气辅管出气端内侧,所述引火导管入气端设置在所述引火导管出气端,所述引火导管出气端临近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所述引火导管与所述燃气辅管通路连接。
进一步,所述燃烧部件包括火焰探测器、燃气主管和主燃烧头,所述主燃烧头固定设置在所述燃气主管出气端,所述主燃烧头临近所述引火导管出气端,所述火焰探测器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上。
进一步,所述点火部件和所述燃烧部件外部套设有风速调节风筒,所述风速调节风筒外侧固定设置在锅炉内壁上。
进一步,所述风速调节风筒包括拉手、一次风筒、二次风筒和三次风筒,所述三次风筒套设在所述点火部件和所述燃烧部件外侧,所述一次风筒设置与所述三次风筒的前方,所述一次风筒孔径小于三次风筒,所述二次风筒可前后滑动设置于所述一次风筒和三次风筒之间,所述二次风筒前端孔径与所述一次风筒一致,所述二次风筒后端孔径与所述三次风筒孔径一致,所述拉手可滑动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上,所述拉手与所述二次风筒连接。
所述三次风筒的入风端设置有导风板,所述导风板固定设置所述固定部件上。
进一步,所述三次风筒与所述锅炉内壁通过法兰可拆卸固定连接。
进一步,所述燃气主管的入气端设置有控制燃气通断的燃气蝶阀。
进一步,所述固定部件上设置有观火孔。
进一步,所述固定部件为燃烧器固定盘。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分体式燃烧组件,包括点火部件、燃烧部件和固定部件,所述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所述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穿过所述固定部件与燃气主管连接,所述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与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连接,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设置在锅炉上。这样,在锅炉上设置有固定部件,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固定在固定部件上,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点火时,点火部件先通过少量燃气,并点燃,带点火稳定后打开燃烧部件的燃气通道,由于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燃烧部件的燃气会被点火部件点燃,有效避免了锅炉内冲有一定量的燃气后点燃燃气,使燃气发生爆燃现象,而且点火和燃烧采用分体式的结构,更加便于安装及维护。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具有的优点是:结构简单,方便安装及维护;有效防止燃气爆燃,提高操作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侧视图。
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点火电极,2、引火导管,3、一次风筒,4、二次风筒,5、三次风筒,6、主燃烧头,7、法兰,8、燃烧器固定盘,9、观火孔,10、火焰探测器,11、风筒拉杆,12、燃气蝶阀,13、导风板,14、燃气主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分体式燃烧组件,包括点火部件、燃烧部件和固定部件,所述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所述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穿过所述固定部件与燃气主管14连接,所述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与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连接,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设置在锅炉上。这样,在锅炉上设置有固定部件,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均固定在固定部件上,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点火时,点火部件先通过少量燃气,并点燃,带点火稳定后打开燃烧部件的燃气通道,由于点火部件设置在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一侧,燃烧部件的燃气会被点火部件点燃,有效避免了锅炉内冲有一定量的燃气后点燃燃气,使燃气发生爆燃现象,而且点火和燃烧采用分体式的结构,更加便于安装及维护。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具有的优点是:结构简单,方便安装及维护;有效防止燃气爆燃,提高操作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点火部件包括点火电极1、燃气辅管和引火导管2,所述燃气辅管入气端穿过所述固定部件,所述燃气辅管与所述固定部件固定连接,所述点火电极1固定设置在所述燃气辅管出气端内侧,所述引火导管2入气端设置在所述引火导管2出气端,所述引火导管2出气端临近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所述引火导管2与所述燃气辅管通路连接。这样,点火时,燃气从燃气辅管的入气端进入燃气辅管内,当燃气流经点火电极1位置处时,点火电极1点燃燃气辅管内的燃气,燃气在引火导管2的端部进行燃烧,因为引火导管2出气端临近所述燃烧部件的燃烧端,所以引火导管2可以点燃燃烧部件流经的燃气,完成点火。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燃烧部件包括火焰探测器10、燃气主管14和主燃烧头6,所述主燃烧头6固定设置在所述燃气主管14出气端,所述主燃烧头6临近所述引火导管2出气端,所述火焰探测器10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上。这样,燃烧部件包括燃气主管14和主燃烧头6,主燃烧头6固定设置在所述燃气主管14出气端,燃气从燃烧主管的入气端进入,流往燃气主管14的出气端,因为燃烧头固定设置在所述燃气主管14出气端,燃气被排放至祝燃烧头;在点火时,燃气从燃气辅管的入气端进入燃气辅管内,当燃气流经点火电极1位置处时,点火电极1点燃燃气辅管内的燃气,燃气在引火导管2的端部进行燃烧,火焰探测器10对锅炉内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引火导管2被点燃后,发出信号,便于工作人员向燃烧主管内通燃气,因为主燃烧头6临近所述引火导管2出气端,所以在引火导管2出气端燃烧时,会将主燃烧头6流出的燃气点燃,以完成点火。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点火部件和所述燃烧部件外部套设有风速调节风筒,所述风速调节风筒外侧固定设置在锅炉内壁上。这样,在点火部件和燃烧部件外部套设有风速调节风筒,通过风速调节风筒来控制进入风速调节风筒内的空气量,使天然气与空气充分混合,分层混合,分层燃烧,充分燃烧,降低炉内表面燃烧温度,降低氮氧化合物的生成。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风速调节风筒包括拉手11、一次风筒3、二次风筒4和三次风筒5,所述三次风筒5套设在所述点火部件和所述燃烧部件外侧,所述一次风筒3设置与所述三次风筒5的前方,所述一次风筒3孔径小于三次风筒5,所述二次风筒4可前后滑动设置于所述一次风筒3和三次风筒5之间,所述二次风筒4前端孔径与所述一次风筒3一致,所述二次风筒4后端孔径与所述三次风筒5孔径一致,所述拉手11可滑动设置在所述固定部件上,所述拉手11与所述二次风筒4连接。这样,在主燃烧头6燃烧时,为了保证天然气与空气充分混合,降低氮氧化合物的生成,所以空气的进入量是需要控制的,本申请中,所述三次风筒5套设在所述点火部件和所述燃烧部件外侧,所述一次风筒3设置与所述三次风筒5的前方,所述二次风筒4可前后滑动设置于所述一次风筒3和三次风筒5之间,这样空气从三次风筒5的进气端进入三次风筒5内,空气依次经过三次风筒5、二次风筒4和一次风筒3最后排出,当二次风筒4滑动至三次风筒5一侧时,空气的排出孔径为一次风筒3的孔径,当二次风筒4滑动至一次风筒3一侧时,空气的排出孔径为三次风筒5的孔径,以调节空气量。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三次风筒5的入风端设置有导风板13,所述导风板13固定设置所述固定部件上。这样,燃气在主燃烧头6燃烧时,由于燃气的动力,在燃烧时候都会发生旋转,为了适应燃烧环境,在三次风筒5的入风端设置有导风板13,在空气进入三次风筒5前,通过导风板13的导流作用,使得空气发生旋转。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三次风筒5与所述锅炉内壁通过法兰7可拆卸固定连接。这样,三次风筒5通过法兰7与锅炉内壁可拆卸连接,在安装或拆卸时,只需安装或拆卸法兰7即可完成安装或拆卸,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燃气主管14的入气端设置有控制燃气通断的燃气蝶阀12。这样,在气主管的入气端设置控制燃气通断的燃气蝶阀12,通过控制燃气蝶阀12的通断即可实现燃气的通断,控制方便,大大提高安全性。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燃气辅管的入气端设置有控制燃气通断的燃气开关。这样,通过控制燃气开关的通断即可实现燃气的通断,控制方便,大大提高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固定部件上设置有观火孔9。这样,现在一般的锅炉都采用封闭式燃烧的结构,其材质通常情况下都是铁质,看不到锅炉内的燃烧情况,为了能够看到锅炉内的燃烧情况,本申请在固定部件上设置有观火孔9,可以对锅炉内的燃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以便控制进入锅炉内的燃气量,避免燃气浪费。
本实用新型的分体式燃烧组件,如图1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固定部件为燃烧器固定盘8。这样,方便各部件的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