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84352发布日期:2020-04-07 15:4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基座(100),设有与所述基座(100)的底部并横向置于所述基座(100)相对侧的第一引射管(101)和第二引射管(102);

火盖(1),设置在基座(100)之上,并且与基座(100)之间形成相对独立的第一混气室(151)以及第二混气室(152);

第一燃气通道(200),设于所述基座(100)的底部并纵向贯穿所述基座(100)中央位置,包括有与所述第一混气室(151)、第一引射管(101)相连通、并位于第一引射管(101)两侧的第一流道(201)和第二流道(202);以及

第二燃气通道(300),与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00)并排设置,同样设于所述基座(100)的底部并纵向贯穿所述基座(100)中央位置,包括有与所述第二混气室(152)、第二引射管(102)相连通、并位于第二引射管(102)两侧的第三流道(301)和第四流道(302);并且,所述第一流道(201)、第二流道(202)、第三流道(301)和第四流道(302)的上游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扰流件(4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件(400)包括有板体,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流道(201)、所述第二流道(202)、所述第三流道(301)和所述第四流道(302)的上游中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盖(1)包括有环状的本体(11),所述本体(11)的环状顶壁(12)与分别自该环状顶壁(12)的内侧边缘、外侧边缘竖直或倾斜向下延伸的内环壁(13)、外环壁(14)之间形成混气室(15),所述混气室(15)内设置有竖向的环状分隔板(4),以将所述混气室(15)分隔为位于内侧的所述第一混气室(151)和位于外侧的所述第二混气室(15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第二混气室(152)内具有相对隔离的空气补充室(2),所述空气补充室(2)至少在其中一个壁上开有与外界空气相流体连通的进气孔(21),并且所述的外环壁(14)在对应该空气补充室(2)的位置开设有与该空气补充室(2)相流体连通的第一出气孔(141),所述外环壁(14)于所述第一出气孔(141)的下方沿周向开设有至少一个与所述第二混气室(152)相连通的主火孔(142),所述第一出气孔(141)和与该第一出气孔(141)所对应的所述主火孔(142)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第二混气室(152)内具有至少两个相对隔离的空气补充室(2),并沿所述第二混气室(152)的周向排列。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补充室(2)包括有顶壁以及自顶壁向下延伸的侧壁,所述顶壁为所述火盖本体(11)的环状顶壁(12)中的一部分,所述顶壁上开有所述进气孔(2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开有第一出气孔(141)的外环壁部分直接作为空气补充室(2)的外侧壁,所述的空气补充室(2)的侧壁有三个:与所述外侧壁相对的第一侧壁(23),连接外侧壁与第一侧壁(23)的第二侧壁(24)、第三侧壁(25)以及底壁。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补充室(2)的侧壁有四个:邻近所述第一出气孔(141)且与第一出气孔(141)所在外环壁具有间隔的第四侧壁(22),与所述第四侧壁(22)相对的第一侧壁(23),以及连接外环壁与第一侧壁(23)的第二侧壁(244)、第三侧壁(25),其中第四侧壁(22)上开有第二出气孔(221),所述第二出气孔(221)和第一出气孔(141)通过传输通道(3)相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侧壁(23)为所述环状分隔板(4)中的一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4~9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壁(14)于所述第一出气孔(141)的下方开设有与所述第二混气室(152)相连通的主火孔(142),所述主火孔(142)沿所述本体(11)周向地间隔设置有至少两个。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壁(14)于各主火孔(142)所在的第一部分(143)局部沿所述本体(11)径向内缩,所述外环壁(14)局部构成遮挡在所述主火孔(142)上方的挡水檐。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气孔(141)设置有至少两个,各个第一出气孔(141)与各个所述主火孔(142)依次间隔布置,所述外环壁(14)于各第一出气孔(141)所在的第二部分(144)周向地开设有第一凹槽(1411),该第一出气孔(141)贯通所述第一凹槽(1411)并连通相邻的所述主火孔(142)。

13.根据权利要求4~9任意一项所述的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壁(13)沿周向间隔地设有上下两排的第一内火孔(131)和第二内火孔(132),所述第一内火孔(131)与第二内火孔(132)的根部相交并与所述第一混气室(151)相连通。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环壁(13)于所述第一内火孔(131)和第二内火孔(132)的之间具有自内向外逐渐向上倾斜的斜面(133),该斜面(133)均与所述第一内火孔(131)以及第二内火孔(132)的出火口局部相交。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环壁(14)的顶面于径向贯通有与所述混气室(15)相隔离的至少一个空气补充通道(5),各所述空气补充通道(5)的入气口(51)开设在所述外环壁(14)上,所述空气补充通道(5)的出气口(52)沿着所述本体(11)的径向向内延伸至邻近所述第一内火孔(131)。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火盖,其特征在于:各个所述入气口(51)与各个所述主火孔(142)依次间隔布置,所述外环壁(14)于各入气口(51)所在的第三部分(145)周向地开设有第二凹槽(1451),该入气口(51)贯通所述第二凹槽(1451)并连通相邻的所述主火孔(142)。

1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引射管(101)内腔沿气流方向依据横截面的变化分为第一收缩部(1011)以及与所述第一燃气通道(200)相连的第一平直部(1012),所述第一收缩部(1011)围成的腔体的横截面由至少两个同心的圆或至少两个近似圆的椭圆相交而成,与所述第一引射管(101)适配的第一喷嘴分别设置于所述圆的圆心或椭圆的中心处。

1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引射管(102)内腔沿气流方向依据横截面的变化分为第二收缩部(1021)以及与所述第二燃气通道(300)相连的第二平直部(1022),所述第二收缩部(1021)围成的腔体的横截面由至少两个同心的圆或至少两个近似圆的椭圆相交而成,与所述第二引射管(102)适配的第二喷嘴分别设置于所述圆的圆心或椭圆的中心处。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燃气灶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基座,该基座设有与基座的底部并横向置于基座相对侧的第一引射管和第二引射管;以及设置在基座之上的火盖,并且与基座之间形成相对独立的第一混气室以及第二混气室;第一、二燃气通道,设于基座的底部并纵向贯穿基座中央位置,包括有与第一、二混气室、第一、二引射管相连通、并位于第一、二引射管两侧的第一流道和第二流道以及第三流道和第四流道;并且,各流道的上游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扰流件,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将传统的混气室、引射管、基座一体化,同时也将传统的内、外环火盖也一体化设计,从而使得整个燃烧器小型化。

技术研发人员:程永超;郑军妹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8.09.30
技术公布日: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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