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940726发布日期:2021-12-11 13:08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


背景技术:

2.沾染危险废物的废桶作为危险废物,需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焚烧处置,焚烧价格为8000

10000元/吨,处置费用较高。利用水泥窑焚烧处置工艺,将废桶破碎后送入水泥窑处置焚烧,利用水泥窑现有设备,弥补了危废铁桶处置工艺的部分短板,但这些铁质废油桶、油漆桶类包装物,体积大,在经过固态破碎机后入水泥窑焚烧过程中往往会因桶边缘在热生料包裹下不能完全烧毁,会留下类似直径10*20毫米左右的铁质长棍,这些铁质长棍会和熟料一起进入水泥粉磨,铁质长棍经过粉磨仍留有残余物长条堵塞水泥磨机的出料壁板的壁孔,造成水泥磨出口壁板减少通风面积,造成该系统通风不畅,水泥磨机出口壁板缝孔被堵塞会影响水泥产品质量及增加水泥磨系统运转电耗,影响水泥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3.为了克服现有水泥窑焚烧处置工艺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利用水泥窑线温度高、热稳定性好及体量大等特点,处置产生的废液、废气,真正实现了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同时不会对水泥生产和环境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5.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包括废桶存储库、可回收处置系统、不可回收处置系统、以及废气废液处置系统;所述废气废液处置系统包括篦冷机和分解炉;所述废桶存储库分别连接所述可回收处置系统和不可回收处置系统,所述可回收处置系统和不可回收处置系统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液,废气送入篦冷机中燃烧分解,废液送入分解炉焚烧;废桶经过可回收处置系统和不可回收处置系统,分别被处置成可循环利用的铁桶和金属料块。
6.进一步的,所述可回收处置系统包括通过传送带依次连接第一吸残机、整形机、第一清洗机、检漏机、以及第一风干机;所述废桶存储库连接第一吸残机。
7.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吸残机、整形机、第一清洗机、检漏机、以及第一风干机中产生的废气经气路管道送入篦冷机的高温侧。
8.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吸残机和第一清洗机中产生的废液经液路管道送入分解炉焚烧。
9.进一步的,所述不可回收处置系统通过传送带依次连接第二吸残机、破碎机、第二清洗机、第二风干机、以及压料机,所述废桶存储库连接第二吸残机。
10.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吸残机、破碎机、第二清洗机、第二风干机中产生的废气经气路管道送入篦冷机的高温侧。
11.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吸残机和第二清洗机中产生的废液经液路管道送入分解炉焚烧。
12.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吸残机和第二吸残机为密闭式。
13.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清洗机和所述第二清洗机中采用清洗液进行清洗,所述清洗液包括有机液和碱液;清洗后的清洗液经沉淀后产生的废液和澄清液,废液送水泥窑分解炉焚烧,澄清液循环使用。
14.进一步的,所述检漏机、第一风干机和第二风干机均配备空气压缩机。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6.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将废桶处置工艺与水泥窑结合,利用水泥窑处置可回收废桶和不可回收废桶过程中的产生的废液、废气,实现无害化处置;并且该系统简单,不会对水泥生产和环境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示意图;
18.其中:1、废桶存储库;2、第一吸残机;2

1、第二吸残机;3、整形机;4、第一清洗机;4

1、第二清洗机;5、检漏机;6、第一风干机;6

1、第二风干机;7、破碎机;8、篦冷机;9、回转窑;10、分解炉;11、铁桶;12、压料机。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20.如图1所示,一种水泥窑协同处置废桶系统,包括废桶存储库1、可回收处置系统和不可回收处置系统、以及废气废液处置系统。
21.其中,可回收处置系统,包括第一吸残机2、整形机3、第一清洗机4、检漏机5、以及第一风干机6。
22.不可回收处置系统,包括第二吸残机2

1、破碎机7、第二清洗机4

1、第二风干机6

1、以及压料机12。
23.废气废液处置系统,为水泥窑系统的一部分,包括篦冷机8、回转窑9和分解炉10,篦冷机8和分解炉10分别与回转窑9连接。
24.沾染危险废物的工业废桶(铁桶)作为工业危险废弃物,该工业废桶中可能残存含酸、碱、无机类、矿物油、或油脂,也可能含有机溶剂、涂料、油漆等,将该工业废桶送入废桶存储库1后,依据产生厂家提供的安全资料信息再经厂区内专业人员检测后,将工业废桶分为可回收废桶和不可回收废桶;其中,可回收废桶送入可回收处置系统,不可回收废桶送入不可回收处置系统。
25.在可回收处置系统中,废桶存储库1通过传送带依次连接第一吸残机2、整形机3、第一清洗机4、检漏机5、以及第一风干机6。
26.第一吸残机2对可回收废桶进行吸残工艺,用于将可回收废桶内的残留物回收至残留物储桶中进行存储,不同的有机溶剂残液配备单独残留物储桶进行收集,以防止不同的有机溶剂和其他残留物反应。倒残工位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开关桶盖阶段挥发出的有机废气。
27.该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液以及废气,废液主要为废油水/烃水混合物、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而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甲苯、以及甲苯二等。其中,废气通过气路管道送入水
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的高温侧,废液则通过液路管道送水泥窑分解炉10中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
28.整形机3进行整形工艺,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整形,比如,可以配有空气压缩机,通过压缩空气机向可回收废桶内通入压缩空气(0.2~0.3mpa),可回收废桶内部因空气压力膨胀,整形机3对可回收废桶的桶口、桶边进行整圆,达到修复桶形的效果。整形结束后,废气经气路管道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 的高温侧,在高温环境下燃烧、氧化、分解。
29.还可以采用磁吸或者机械挤压的方式进行整形,同样能达到修复桶形的效果。
30.第一清洗机4是对整形后的可回收废桶进行清洗工艺,采用清洗溶剂对可回收废桶的内壁和外壁进行清洗,该清洗溶剂可分为有机液和碱液,可根据废桶内残液的检验分析不同的结果对应使用;清洗后清洗液经沉淀后,废液通过液路管道送水泥窑系统的分解炉10焚烧分解,澄清液则循环使用;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废气则通过气路管道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的高温侧燃烧分解。
31.检漏机5是对清洗后的废桶进行检漏工艺,检漏机5配备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对桶内充气(气压在0.1~0.15mpa),通过检查空气压力差检测废桶有无漏孔。该工艺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废桶和废气,不合格的废桶人工送至不可回收处置系统的破碎机7进行破碎处理,而废气则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 8的高温侧。
32.第一风干机6是对检漏后的废桶进行吹干工艺,第一风干机6配备空气压缩机,对桶内壁通过充入压缩空气进行吹扫,避免桶内残留溶剂。而产生的废气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的高温侧。
33.也就是说,可回收处置系统中,可回收废桶依次通过吸残工艺、整形工艺、清洗工艺、检漏工艺以及吹干工艺,将可回收废桶制成可循环利用的铁桶,从而实现废桶的回收利用,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气路管道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的高温侧,产生的废液则通过液路管道送水泥窑分解炉10中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
34.在不可回收处置系统中,废桶存储库1通过传送带依次连接第二吸残机 2

1、破碎机7、第二清洗机4

1、第二风干机6

1、以及压料机12。
35.第二吸残机2

1是针对不可回收废桶进行吸残工艺,其工作过程同第一吸残机2一致,再此不赘述。
36.破碎机7是对不可回收废桶进行破碎处理的工艺,破碎机采用两轴刀片结构,利用轴转速差,将不可回收废桶撕裂为片状物料。由于破碎机7启动以及不可回收废桶在撕裂摩擦中会产生热量,加速了废桶中有机物的挥发产生废气,该挥发性废气通过气路管道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进行高温燃烧、氧化、分解。
37.第二清洗机4

1是对已经破碎成片状的物料进行清洗工艺,在该工序过程中,同第一清洗机4一样,仍需添加清洗溶剂,并根据残液的不同结果对应使用有机液和碱液;清洗后清洗液经沉淀后,废液通过管道送水泥窑系统的分解炉10焚烧分解,澄清液则循环使用。
38.第二风干机6

1是对经过清洗的片状物料进行吹干,同第一风干机6一样,配置空气压缩机,对物料进行吹扫吹干,其中产生的废气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的高温侧,在高温环境下燃烧、氧化、分解。
39.但该步骤的吹干工艺不是必需的工艺,如不需要吹干,可以跳过该工艺直接进入压料机12。
40.压料机12是对破碎的片状的物料进行压锭工艺,经清洗过的物料可吹干也可以不吹干,送入压料机12压制成具有一定体积的金属料块,从而便于送入钢厂炼钢。
41.也就是说,在不可回收处置系统中,不可回收废桶依次通过吸残工艺、破碎工艺、清洗工艺、吹干工艺、以及压锭工艺,将不可回收废桶制成金属料块,实现不可回收废桶的无害化处理,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气路管道送入水泥窑系统的篦冷机8进行高温燃烧、氧化、分解,产生的废液则通过液路管道送水泥窑分解炉10中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
42.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无论是可回收处置系统的第一吸残机2,还是不可回收处置系统中的第二吸残机2

1,均为密闭式设备;如果部分废桶残余物为固态,跳过该吸残工序。
43.废气废液处置系统中,篦冷机8和分解炉10分别与回转窑9连接;回转窑 9作为水泥窑系统的重要设备,是煅烧水泥熟料矿物最终形成的主要设备;分解炉10的主要功能是承担水泥窑系统中燃烧、换热和碳酸盐分解任务;而篦冷机8的主要功能是对水泥熟料进行冷却,同时为回转窑9及分解炉10提供燃烧空气。
44.当水泥窑停窑检修时,废气通过进入水泥窑的废气处理系统,达到排放标准后由风机排到大气中,废水通过水泥窑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利用或排放。
45.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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