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耙式干燥机。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干燥机,通常会采用高温蒸汽进行干燥,然而干燥过程中物料会蒸发大量的湿气,若无法将湿气排出,则物料中的含水率仍然较高,而且现有的干燥机通常是将蒸汽直接与物料接触进行干燥,无法对于一些不耐高温的易燃、调温下易氧化的膏状物料进行干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的不足,从而提供一种耙式干燥机,采用间隔式加热,而且能够及时将干燥时产生的湿气排出。
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耙式干燥机,包括底座、固定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筒体、与所述底座相固定连接的机架,所述筒内外固定设置有密封夹套,所述密封夹套于所述筒体之间形成蒸汽通道,所述密封夹套上开设有蒸汽进口以及蒸汽出口,所述筒体内转动设置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的一端与所述机架通过转动轴承相连接,所述搅拌轴由驱动装置驱动转动,所述搅拌轴上固定设置有若干用于搅拌物料的耙齿,所述筒体上设置有上料机,所述筒体一侧滑动设置有料门,所述料门由驱动气缸驱动滑动,所述料门上开设有下料口,所述筒体上连接有用于抽取筒体内湿气的抽真空管,所述抽真空管与真空泵相连接。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电机、连接于所述驱动电机的电机轴与所述搅拌轴之间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为链轮链条传动机构。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底座上固定设置有罩壳,所述机架以及所述驱动装置位于所述罩壳内。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罩壳内设置有照明灯。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筒体上连通有安全阀。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筒体上设置有吊耳。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筒体内设置有检测物料温度的温度计。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筒体上开设有用于观察筒体内物料状况的观察人孔。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耙式干燥机装置用蒸汽(热水)在密封夹套间接加热物料,并在高真空下排气,因此特别适应不耐高温、在高温下易于氧化的物料或干燥时容易产生粉末的物料(如各种燃料),以及干燥过程中排出的蒸汽或溶剂必须回收的物料干燥作业,耙式干燥机中被干燥物料含水量或溶剂量最高达到90%,而最低的只有15%。被干燥物料有浆状、膏状的、粒状的、粉状的,也可以是纤维状的,这些物料干燥后的含水率一般达到0.1%,甚至0.05%。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其中:1、底座;2、筒体;3、机架;4、驱动气缸;5、蒸汽进口;6、蒸汽出口;7、耙齿;8、上料机;9、料门;10、下料口;11、抽真空管;12、驱动装置;13、罩壳;14、照明灯;15、安全阀;16、吊耳;17、温度计;18、观察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耙式干燥机,包括底座1、固定设置于所述底座1上的筒体2、与所述底座1相固定连接的机架3,所述筒内外固定设置有密封夹套,所述密封夹套于所述筒体2之间形成蒸汽通道,所述密封夹套上开设有蒸汽进口5以及蒸汽出口6,所述筒体2内转动设置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的一端与所述机架3通过转动轴承相连接,所述搅拌轴由驱动装置12驱动转动,所述搅拌轴上固定设置有若干用于搅拌物料的耙齿7,所述筒体2上设置有上料机8,所述筒体2一侧滑动设置有料门9,所述料门9由驱动气缸4驱动滑动,所述料门9上开设有下料口10,所述筒体2上连接有用于抽取筒体2内湿气的抽真空管11,所述抽真空管11与真空泵相连接。
工作原理:被干燥物料从筒体2上方的上料机8加入,在不断转动的耙齿7的搅拌下,物料与壳体壁接触时,表面不断更新,被干燥物料受到蒸汽间接加热,而使物料水分气化,气化的水分由抽真空管11及时抽走,该机可同时采用夹层与耙齿7同时加热方式,传热面积更大,热效率高,使其获得更高的干燥效率,由于操作真空度较高,被干燥物料表面水蒸气压力远大于干燥机壳体内蒸发空间的水蒸气压力,从而有利于被干燥物料内部水分和表面水分的排出,有利于被干燥物料的水分子运动,最终达到将物料浓缩、干燥目的。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驱动装置12包括驱动电机、连接于所述驱动电机的电机轴与所述搅拌轴之间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为链轮链条传动机构。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底座1上固定设置有罩壳13,所述机架3以及所述驱动装置12位于所述罩壳13内。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罩壳13内设置有照明灯14。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筒体2上连通有安全阀15。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筒体2上设置有吊耳16。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筒体2内设置有检测物料温度的温度计17。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筒体2上开设有用于观察筒体2内物料状况的观察人孔18。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