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46181阅读:2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特别涉及一种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如专利ZL 201510550472.9公开了一种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包括空气净化箱,空气净化箱的内底部设有底座,空气净化箱的端部设有空气净化口,空气净化箱内设有空气净化器,空气净化器设置在底座上;空气净化箱内设有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箱的上方设有导向杆,导向杆套装有滑管,滑管通过连杆与空气净化箱的顶部连接。该空气净化器不方便移动,且也不具有活性炭滤网结构,对空气进行净化控制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过出风口可以方便空气排出,通过活性炭滤网可以方便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大大提高了净化的效率的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包括空气净化器主体,空气净化器主体设置在载物座上,载物座的一侧底部设有一对第一移动轮,载物座的另一侧底部设有第二移动轮,第一移动轮与第二移动轮均为万向轮;第一移动轮与第二移动轮的形状大小相同;载物座的一侧设有第一限位板,第一限位板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的一侧,载物座的另一侧设有第二限位板,第二限位板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的另一侧;空气净化器主体的端部一侧设有第一过滤网罩,第一过滤网罩与空气净化器主体之间设有第一净化口,第一过滤网罩的外侧设有进风口,第一过滤网罩内设有第一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主体的端部另一侧设有第二过滤网罩,第二过滤网罩与空气净化器主体之间设有第二净化口,第二过滤网罩的外侧设有出风口,第二过滤网罩内设有第二活性炭滤网。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过滤网罩设置在第一底座上,第一底座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的外侧壁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过滤网罩设置在第二底座上,第二底座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的外侧壁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过滤网罩与第二过滤网罩之间设有顶座。

进一步地,所述顶座的顶部为弧形形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载物座可以方便对空气净化器主体进行运载,通过第一移动轮与第二移动轮可以方便对该空气净化器进行移动控制;通过空气净化器主体可以方便对空气进行净化,通过进风口可以方便空气吸入,通过出风口可以方便空气排出,通过第一活性炭滤网与第二活性炭滤网可以方便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大大提高了净化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包括空气净化器主体1,空气净化器主体1设置在载物座2上,载物座2的一侧底部设有一对第一移动轮3,载物座2的另一侧底部设有第二移动轮4,第一移动轮3与第二移动轮4均为万向轮;第一移动轮3与第二移动轮4的形状大小相同;载物座2的一侧设有第一限位板5,第一限位板5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一侧,载物座2的另一侧设有第二限位板6,第二限位板6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另一侧;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端部一侧设有第一过滤网罩7,第一过滤网罩7与空气净化器主体1之间设有第一净化口8,第一过滤网罩7的外侧设有进风口9,第一过滤网罩7内设有第一活性炭滤网10;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端部另一侧设有第二过滤网罩12,第二过滤网罩12与空气净化器主体1之间设有第二净化口13,第二过滤网罩12的外侧设有出风口14,第二过滤网罩12内设有第二活性炭滤网15;第一过滤网罩7设置在第一底座11上,第一底座11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外侧壁位置;第二过滤网罩12设置在第二底座16上,第二底座16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外侧壁位置;第一过滤网罩7与第二过滤网罩12之间设有顶座17;顶座17的顶部为弧形形状。

本实用新型活性炭滤网空气净化器,通过载物座2可以方便对空气净化器主体1进行运载,通过第一移动轮3与第二移动轮4可以方便对该空气净化器进行移动控制;通过空气净化器主体1可以方便对空气进行净化,通过进风口9可以方便空气吸入,通过出风口14可以方便空气排出,通过第一活性炭滤网10与第二活性炭滤网15可以方便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大大提高了净化的效率。

其中,第一过滤网罩7设置在第一底座11上,第一底座11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外侧壁位置;第二过滤网罩12设置在第二底座16上,第二底座16设置在空气净化器主体1的外侧壁位置;所以方便对第一过滤网罩7与第二过滤网罩12进行安装。

其中,第一过滤网罩7与第二过滤网罩12之间设有顶座17;顶座17的顶部为弧形形状;所以方便对第一过滤网罩7与第二过滤网罩12进行对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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