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04730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热交换领域,特别涉及一种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



背景技术:

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是用来使热量从热流体传递到冷流体,以满足规定的工艺要求的装置,是对流传热及热传导的一种工业应用。换热器可以按不同的方式分类,按其操作过程可分为间壁式、混合式、蓄热式三大类;按其表面的紧凑程度可分为紧凑式和非紧凑式两类。目前,市面上的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存在有循环不充分、换热效能低、占地面积大等缺点。因此,现在亟需一种效果更好的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解决了现有技术中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循环不充分、换热效能低、占地面积大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一端设有封头,所述壳体上部设有流体A进口和流体B出口,所述壳体下部设有流体A出口和流体B进口,所述壳体内设有管板,所述管板将壳体内部空间分为两部分,分别是流体A进出部和热量交换部,所述流体A进口和所述流体A出口均设置在所述流体A进出部,所述流体B进口和所述流体B出口均设置在所述热量交换部,所述热量交换部内设有多根U型管道,所述流体A进出部内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将所述流体A进出部平均分成流体A输入部和流体A输出部,所述U型管道的一端与所述流体A输入部相连通,所述U型管道的另一端与所述流体A输出部相连通。

作为一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热量交换部设有多块挡板,多块所述挡板依次间隔安装于所述壳体的上壁和所述壳体的下壁,安装于所述壳体上壁的挡板与所述壳体下壁之间设有空隙,安装于所述壳体下壁的挡板与所述壳体上壁之间设有空隙。

作为一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隔板通过基座安装在所述流体A输入部和所述流体A输出部的分界处。

作为一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流体A输入部、所述流体A输出部和所述热量交换部的底部均设有排空阀。

作为一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U型管道由平接管和弯接管通过法兰连接为一体。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设计科学,在不增加占地面积的前提下,有效增加了热交换的路程和时间,传热迅捷、换热高效,大大节省占地投资,应用领域广阔,可广泛用于供水、热电、厂矿、食品医疗、机械轻工、民用建筑等领域及其他用途,创造了可观的节能效益。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封头;3-流体A进口;4-流体A出口;5-流体B进口;6-流体B出口;7-管板;8-热量交换部;9-隔板;10-流体A输入部;11-流体A输出部;12-挡板;13-基座;14-排空阀;15-平接管;16-弯接管;17-法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U型管式热交换设备,包括壳体1,壳体1一端设有封头2,壳体1上部设有流体A进口3和流体B出口6,壳体1下部设有流体A出口4和流体B进口5,壳体1内设有管板7,管板7将壳体1内部空间分为两部分,分别是流体A进出部和热量交换部8,流体A进口3和流体A出口4均设置在流体A进出部,流体B进口5和流体B出口6均设置在热量交换部8,热量交换部8内设有多根U型管道,流体A进出部内设有隔板9,隔板9将流体A进出部平均分成流体A输入部10和流体A输出部11,U型管道的一端与流体A输入部10相连通,U型管道的另一端与流体A输出部11相连通,热量交换部8设有多块挡板12,多块挡板12依次间隔安装于壳体1的上壁和壳体1的下壁,安装于壳体1上壁的挡板12与壳体1下壁之间设有空隙,安装于壳体1下壁的挡板12与壳体1上壁之间设有空隙,隔板9通过基座13安装在流体A输入部10和流体A输出部11的分界处,流体A输入部10、流体A输出部11和热量交换部8的底部均设有排空阀14,U型管道由平接管15和弯接管16通过法兰17连接为一体。

该设备结构设计科学,在不增加占地面积的前提下,有效增加了热交换的路程和时间,传热迅捷、换热高效,大大节省占地投资,应用领域广阔,可广泛用于供水、热电、厂矿、食品医疗、机械轻工、民用建筑等领域及其他用途,创造了可观的节能效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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