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空气净化器将过滤网防止在进风口的前面,过滤网和风道并排设置,占地面积较大,并且随CADR(洁净空气输出比率)的提高,空气净化器的占地面积越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空气净化器体积大占用空间多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外壳,具有内腔,外壳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一进风口,外壳的顶部设置有第一出风口;过滤网,设置在内腔内,过滤网弯曲或弯折成柱状,过滤网的轴线沿竖直方向延伸以使过滤网的侧壁与第一进风口的位置相对;风机,位于内腔内并位于过滤网的上方,风机具有第二进风口和第二出风口,过滤网的内部与第二进风口连通,第二出风口朝向第一出风口;光触媒催化结构,设置在过滤网的内部,光触媒催化结构包括紫外灯及位于过滤网和紫外灯之间的光催化层。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器还包括底座,底座可拆卸地设置在内腔内,过滤网及光触媒催化结构均设置在底座上。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器具有供电电路,底座上设置有第一导电触点,外壳上设置有第二导电触点,当底座装配在内腔中时,第一导电触点与第二导电触点相接触,以使紫外灯与供电电路连接。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器还包括位于过滤网和紫外灯之间的光催化滤网,光催化滤网形成光催化层。
进一步地,光催化层附着在过滤网上。
进一步地,光催化层的外侧设置有阻挡紫外线向外逸出的防护罩。
进一步地,空气净化器还包括隔板,隔板设置在风机和过滤网之间,隔板对应于过滤网的内腔的位置设置有过流口,过流口处设置有隔板格栅。
进一步地,第一进风口沿周向环绕设置在外壳上。
进一步地,风机包括蜗壳及设置在蜗壳内部的风轮,风轮的轴线沿水平方向设置,第二进风口包括设置在蜗壳的沿水平方向的两端的两个,第二进风口与外壳之间形成进风通道,第二出风口位于风轮的上方。
进一步地,外壳包括外壳本体及可拆卸地设置在外壳本体上的罩板,罩板的设置位置对应于过滤网。
进一步地,紫外灯为杆状,紫外灯的延伸方向与过滤网的轴线方向相同。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本申请的空气净化器的风机沿竖直方向设置过滤网及光触媒催化结构的上方,形成一种塔式结构。本申请的空气净化器的塔式结构及侧面进风和顶部出风的出风方式有效地减小了空气净化器的占地面积。具体地,第一进风口设置在外壳的侧壁上,第一出风口设置在外壳的顶部,使含有粉尘、颗粒等杂质的较重空气可以从空气净化器的侧壁进入过滤网,净化过滤后的空气从空气净化器的顶部排出,使室内空气形成对流,提高净化效果。同时,光触媒催化结构设置在过滤网的内部,使空气中的甲醛等有害气体在经过过滤网流向风机的过程中,在紫外线和光触媒的催化作用下分解,进一步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空气净化器的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的空气净化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3示出了图1的空气净化器更换过滤网及光触媒催化结构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顶外壳;11、第一出风口;13、滤网支撑板;21、左蜗壳;22、右蜗壳;3、左外壳;31、左进风格栅;4、风轮;5、后外壳;6、罩板;61、后进风格栅;7、前外壳;71、前进风格栅;8、右外壳;81、右进风格栅;9、隔板;91、隔板格栅;10、光触媒催化结构;101、过滤网;102、光催化滤网;103、紫外灯;104、底座;1041、第一导电触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空气净化器的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包括外壳、过滤网101、风机和光触媒催化结构10。其中,外壳具有内腔,外壳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一进风口,外壳的顶部设置有第一出风口11。过滤网101设置在内腔内,过滤网101弯曲或弯折成柱状,过滤网101的轴线沿竖直方向延伸以使过滤网101的侧壁与第一进风口的位置相对。风机位于内腔内并位于过滤网101的上方,风机具有第二进风口和第二出风口,过滤网101的内部与第二进风口连通,第二出风口朝向第一出风口11。光触媒催化结构10,设置在过滤网101的内部,光触媒催化结构10包括紫外灯103及位于过滤网101和紫外灯103之间的光催化层。
应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本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风机沿竖直方向设置过滤网101及光触媒催化结构10的上方,形成一种塔式结构。本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的塔式结构及侧面进风和顶部出风的出风方式有效地减小了空气净化器的占地面积。具体地,第一进风口设置在外壳的侧壁上,第一出风口设置在外壳的顶部,使含有粉尘、颗粒等杂质的较重空气可以从空气净化器的侧壁进入过滤网101,净化过滤后的空气从空气净化器的顶部排出,使室内空气形成对流,提高净化效果。同时,光触媒催化结构10设置在过滤网101的内部,使空气中的甲醛等有害气体在经过过滤网101流向风机的过程中,在紫外线和光触媒的催化作用下分解,进一步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
进一步地,图2示出了图1的空气净化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还包括底座104,底座104可拆卸地设置在内腔内,过滤网101及光触媒催化结构10均设置在底座104上。上述结构将过滤网101、紫外灯103和光催化层等需要经常拆装更换的材料安装在可拆卸的底座104上,卸下底座104即可将过滤网101、紫外灯103和光催化层等一并卸下,完成清洗或者更换。
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外壳包括外壳本体及可拆卸地设置在外壳本体上的罩板6,罩板6的设置位置对应于过滤网。图3示出了图1的空气净化器更换过滤网及光触媒催化结构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外壳本体包括顶外壳1、左外壳3、右外壳8、前外壳7和后外壳5,装配时外壳本体各组件间固定连接,以支撑固定空气净化器的各个部件,罩板6可拆卸地设置在后外壳5上。底座104放置在滤网支撑板13上,两者之间并没有固定,因此过滤网101能够从空气净化器中拿出来。当需要拆卸过滤网101、紫外灯103和光催化层时,打开罩板6即可将底座104抽出,进而将过滤网101、紫外灯103和光催化层等卸下,方便快捷。
另一方面,空气净化器具有供电电路,底座104上设置有第一导电触点1041,外壳上设置有第二导电触点,当底座104装配在内腔中时,第一导电触点1041与第二导电触点相接触,以使紫外灯103与供电电路连接。紫外灯103与底座104上的第一导电触点1041相通,当第一导电触点1041之间通电时,紫外灯103能够亮起。上述结构使底座104在装配位置时即可与空气净化器的供电电路连接,抽出底座104时与空气净化器的供电电路断开,使用户在取出底座104时自动断电保证安全,同时不需要另设导线使紫外灯103与空气净化器的供电电路连接,进而简化了底座104的拆装过程。
具体地,第一导电触点1041和第二导电触点的材料可以是金属、导电橡胶等各种可以导电的材料,可做成弹簧、弹片、插座等形状,第一导电触点1041在底座104上的位置可以是在底部或者四个侧面,第二导电触点在外壳上的位置对应地设置在滤网支撑板13或者左外壳3、右外壳8、前外壳7和后外壳5四个侧壁上。
具体地,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还包括位于过滤网101和紫外灯103之间的光催化滤网102,光催化滤网102形成光催化层。光催化滤网102上有光催化剂,光催化剂在紫外灯103的作用下能够分解甲醛、去除异味,同时紫外灯103还能起到杀菌的作用。在空气净化器工作时,气体中的甲醛等在经过过滤网101后在紫外线和光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分解,最后从第一出风口11吹出,实现对空气的净化。
在图中未示出的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取消光催化滤网102而直接将光催化剂附在过滤网101上,即将附着有光催化层的过滤网101作为光催化层,也能实现上述效果。
进一步地,为防止紫外线射入用户眼部,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光催化层的外侧设置有阻挡紫外线向外逸出的防护罩。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空气净化器还包括隔板9,隔板9设置在风机和过滤网101之间,隔板9对应于过滤网101的内腔的位置设置有过流口,过流口处设置有隔板格栅91。隔板格栅91可以防止用户在拆装底座104或者过滤网101时触碰风机,保护用户安全。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风机包括蜗壳及设置在蜗壳内部的风轮4,风轮4的轴线沿水平方向设置,第二进风口包括设置在蜗壳的沿水平方向的两端的两个,第二进风口与外壳之间形成进风通道,第二出风口位于风轮4的上方。蜗壳包括左蜗壳21和右蜗壳22,左蜗壳21和右蜗壳22上都设计有风道进风口,因此这种风道为双侧进风风道系统。马达和风轮4固定在风道内,风轮4为双侧进风风轮。蜗壳分别与左外壳3、右外壳8、前外壳7、后外壳5、顶外壳1固定在一起,为风轮4的旋转提供了稳定的结构。同时左蜗壳21和左外壳3之间留有空间,以使空气能够从下侧沿着预留的空间通过风道上的进风口进入风道内,同样的右蜗壳22与右外壳8之间也预留了空间。
为保证空气净化器的进风量,进而保证其空气净化效率,如图1至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第一进风口沿周向环绕设置在外壳上。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左外壳3、右外壳8、前外壳7及后外壳5的罩板6上分别设置了左进风格栅31、右进风格栅81、前进风格栅71及后进风格栅61。
空气从机器外壳上的进风格栅进入空气净化器,通过通用过滤网101的过滤,光催化滤网102分解空气中的甲醛,去除异味,同时在紫外灯103的照射下杀菌消毒,然后干净的空气会通过隔板格栅91,分左右两侧进入蜗壳内,在风轮4的带动下从第一出风口11吹出空气净化器外,实现净化空气的效果。具体的空气流动方向如图2中A、B标注的方向。
具体地,本实施例的紫外灯103为杆状,紫外灯103的延伸方向与过滤网101的轴线方向相同。这样的紫外灯103可以使紫外线均匀地照射在光催化层上,提高催化分解效率。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本申请的空气净化器的风机沿竖直方向设置过滤网及光触媒催化结构的上方,形成一种塔式结构。本申请的空气净化器的塔式结构及侧面进风和顶部出风的出风方式有效地减小了空气净化器的占地面积。具体地,第一进风口设置在外壳的底部侧壁上,第一出风口设置在外壳的顶部,使含有粉尘、颗粒等杂质的较重空气可以从空气净化器的底部进入过滤网,净化过滤后的空气从空气净化器的顶部排出,使室内空气形成对流,提高净化效果。同时,光触媒催化结构设置在过滤网的内部,使空气中的甲醛等有害气体在经过过滤网流向风机的过程中,在紫外线和光触媒的催化作用下分解,进一步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