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快速冷热交换机组。
背景技术:
在我国北方四季分明的地区,冬季取暖多使用燃煤取暖设备,夏季制冷多使用电力压缩机空调设备,燃煤取暖设备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严重,热能损耗较大,为此国家大力提倡使用清洁环保的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煤气、瓦斯气等可燃气体以及二甲醚甲醇等作为取暖燃料。现有技术中的燃气取暖设备多为燃气水暖采暖炉或直燃式速热燃气机组,燃气水暖采暖炉还是以水为介质,存在着升温速度慢、热损多、运行时间长、开炉不能停怕低温冻管堵塞,能耗高等问题。直燃式速热燃气机组一开即热,随用随开,不怕低温冻管,制造成本及运行成本低,能源利用率高,加热及采暖效果好,适合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无需供暖供热的企业及单位,节能、环保效果明显。但这种直燃式速热燃气机组结构复杂,安装施工难度大,普通用户难以接受,且不具有夏季制冷功能,需要重复投资安装制冷设备,不利于推广普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快速冷热交换机组,该机组具有安装维护方便、升温速度快、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设备投资少的优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快速冷热交换机组,其特征在于:包括长方体形换热箱体、位于换热箱体侧方的燃烧机、位于换热箱体底部的风机、位于换热箱体顶部的排烟换气管道,所述换热箱体自外向内依次为外壳、保温层、循环水冷凝管网、换热箱腔体,换热箱腔体内设置盘旋环绕的直燃换热管,排烟换气管道中心为排烟管,排烟管外周套设换气管,直燃换热管底端与燃烧机连通、上端穿过换气管与排烟管连通,所述循环水冷凝管网与循环水管路连通,所述换气管底部与风机的进风口连通,风机的出风口吹向换热箱腔体内,所述换热箱体设有通向室内的出风口。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直燃换热管为薄壁不锈钢管。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换气管上端设有位于室外的室外进气口、中部设有位于室内的室内进气口、室外进气口和室内进气口之间设有转换开关。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换热箱体外部设有一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与风机、燃烧机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快速冷热交换机组同时具有快速采暖、快速制冷功能,采暖时,直接利用燃烧机加热直燃换热管,然后利用直燃换热管对换热箱腔体内的空气进行加热,由出风口将热空气送出作为采暖热源气体,即开即热,不怕低温冻管,能源热利用率高,节能环保。制冷时冷水在循环水冷凝管网内流动,循环水冷凝管网对换热箱腔体内的空气进行冷却,冷空气由出风口送出作为制冷气体。本实用新型结构紧凑,设备体积小,安装使用方便,节能环保效果明显。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快速冷热交换机组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快速冷热交换机组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对应的部件名称为:1燃烧机、2风机、3外壳、4保温层、5循环水冷凝管网、6换热箱腔体、7直燃换热管、8排烟管、9换气管、10出风口、11室外进气口、12室内进气口、13主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快速冷热交换机组,包括长方体形换热箱体、位于换热箱体侧方的燃烧机1、位于换热箱体底部的风机2、位于换热箱体顶部的排烟换气管道,所述换热箱体自外向内依次为外壳3、保温层4、循环水冷凝管网5、换热箱腔体6,换热箱腔体内设置盘旋环绕的直燃换热管7,排烟换气管道中心为排烟管8,排烟管外周套设换气管9,直燃换热管底端与燃烧机连通、上端穿过换气管与排烟管连通,所述循环水冷凝管网与循环水管路连通,所述换气管底部与风机的进风口连通,风机的出风口吹向换热箱腔体内,所述换热箱体设有通向室内的出风口10。所述换气管上端设有位于室外的室外进气口11、中部设有位于室内的室内进气口12、室外进气口和室内进气口之间设有转换开关。所述换热箱体外部设有一主控制器13,主控制器与风机、燃烧机连接。所述直燃换热管为薄壁不锈钢管。
基于上述结构设计的快速冷热交换机组,排烟管8及室外进气口11安装在室外,出风口10位于室内,排烟管8与室外进气口11预留足够的距离以保证进入室内的空气新鲜。燃烧机1与气体燃料管或液体燃料管连接,循环水冷凝管网与冷水管连通,冷水管路采用地下冷水循环使用。在取暖使用时,燃烧机1启动,冷水管关闭,燃烧机1将混合着燃料的混合气体点燃送至直燃换热管8,混合气体在燃烧过程中迅速将直燃换热管7加热,直燃换热管7将换热箱腔体6中的气体迅速加热,换热箱腔体6中的气体中的热气体在风机2的吹力作用下,由出风口10送至需要取暖的室内,达到取暖的目的。在制冷使用时,燃烧机1不启动,冷水管内的水循环流动,循环水冷凝管网5对换热箱腔体6内的空气进行冷却,经过冷却的气体在风机2的吹力作用下由出风口10送至需要制冷的室内,达到制冷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主控制器13可设定开关机时间并可自动控制燃烧机的火焰强度及风机转速。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最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均属于权利要求书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