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燃气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
背景技术:
燃气灶作为家用的高危电器,其运作原理和构造,对厨房安全、燃气灶的寿命以及燃气灶热效率的影响很大,通常火孔的直径太大,或燃烧器内有杂物会导致火进入燃烧器内部燃烧,此时便称为回火现象。如果燃气灶面板采用玻璃面板,发生回火后,会烧到玻璃面板甚至导致玻璃炸裂的可能,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现有的燃气灶解决回火的方案都是将防回火隔热板固定在底壳上,在底壳上拉伸起凸台平面,打上2颗螺钉后用于固定防回火隔热板。此种固定方式的缺点主要是浪费隔热板的材料,而且螺钉打在底壳上容易滑牙,并且为了保证隔热板的稳定性,需要至少2颗螺钉固定。现有防回火隔热板的安装结构虽然解决了发生回火会烧到玻璃面板的问题,但其结构安装复杂,维修拆卸麻烦,使用多颗螺钉固定导致安装拆卸程序繁琐,并且防火隔热板固定在底壳上浪费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炉头防回火隔热板安装复杂,维修拆卸程序繁琐,浪费材料的技术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包括炉头、引射管和防回火隔热板,所述引射管与所述炉头连接,所述防回火隔热板设置于所述引射管上面且固定于所述引射管的进气口处。
其中,所述引射管设有定位柱,用于定位安装所述防回火隔热板。
其中,所述定位柱至少为两个。
其中,所述防回火隔热板设有与定位柱相匹配的定位孔。
其中,所述防回火隔热板通过螺栓与所述引射管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螺栓的个数为至少1个。
其中,所述防回火隔热板的四周边缘处垂直设置有挡板。
其中,所述挡板设置有开口,用于通过空气进气管和燃气进气管。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燃气灶,包括上述的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和燃气灶,解决了现有燃气灶炉头防回火隔热板安装复杂,维修拆卸程序繁琐,浪费材料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将防回火隔热板设置于引射管上面且固定于所述引射管的进气口处方便安装以及后续的拆卸维修,并且节省了防回火隔热板的材料;通过定位柱将防回火隔热板与引射管卡接又进一步减少了安装程序,方便工程人员安装维修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的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的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分解示意图
附图标记:1.炉头;2.引射管;3.防回火隔热板;4.定位柱;5.定位孔;6.螺栓;7.挡板;8.开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能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包括炉头1、引射管2和防回火隔热板3,所述引射管2与所述炉头1连接,所述防回火隔热板3设置于所述引射管2上面且固定于所述引射管2的进气口处。
所述引射管2设有定位柱4,所述定位柱4通常与引射管2一体成型或者固设与引射管2上,其作用主要用于定位安装所述防回火隔热板3;所述定位柱4至少为两个,两个定位柱4完全可以定位防回火隔热板3的安装位置;同时,所述防回火隔热板3设有与定位柱4相匹配的定位孔5,定位孔5可以设计成通孔,安装后定位柱4凸露于防回火隔热板3的外面,也可以设计成容纳定位柱4的鼓包形式,其只要能够卡住定位柱4以定位防回火隔热板3的安装。
所述防回火隔热板3通过螺栓6与所述引射管2固定连接,螺栓6主要起到锁止作用,将螺栓6拧紧后通过定位柱4和定位孔5的定位使防回火隔热板牢牢的安装在引射管2上,使其不至于晃动。所述螺栓6的个数为至少1个,通常情况下,1个螺栓足够将防回火隔热板3卡紧,同时也减少了耗材和安装拆卸程序。
进一步的,所述防回火隔热板3的四周边缘处垂直设置有挡板7,挡板7能够更好的起到防回火和隔热作用。同时所述挡板7设置有开口8,用于通过空气进气管和燃气进气管。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燃气灶,包括上述的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炉头防回火隔热装置和燃气灶,解决了现有燃气灶炉头防回火隔热板安装复杂,维修拆卸程序繁琐,浪费材料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中将防回火隔热板设置于引射管上面且固定于所述引射管的进气口处方便安装以及后续的拆卸维修,并且节省了防回火隔热板的材料;通过定位柱将防回火隔热板与引射管卡接又进一步减少了安装程序,方便工程人员安装维修操作。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在上述的实施例的基础上得到,除了上述实施例所描述的连接关系外,对其结构进行连接关系的修改进而实现相同的目的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