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竹芯香制作的晾晒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37120发布日期:2018-09-04 21:43阅读:3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竹芯香制作的辅助设备,特别是指一种用于竹芯香制作的晾晒设备。



背景技术:

竹芯香的制备过程中都需要进行晾晒操作。目前的竹芯香晾晒操作都是人工将铺有竹芯香的晒框移动至室外的架子上,当天气由晴转雨时,往往很难及时将晒框全部搬回至室内,致使许多竹芯香被淋湿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影响其生产进度,给厂家带来严重损失。另外,在晒框的搬移过程中,晒框上的竹芯香很容易因颠簸而掉落,晒框的搬移也非常费力,影响了搬移速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竹芯香制作的晾晒设备,以克服现有的竹芯香晾晒操作中搬移晒框费力费时、搬移效率低、易颠簸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用于竹芯香制作的晾晒设备,包括棚架、滑动件、卷扬机、手扶架以及操作面板。该棚架包括立柱、三角架、纵向导轨和横向滑轨,三角架架设于两个立柱的顶端,若干组并排分布的三角架通过两条平行的纵向导轨固定连接为一体,纵向导轨装配于三角架的底端,横向滑轨可自由滑动地装配于该纵向导轨上。所述滑动件可自由滑动地装配在该横向滑轨上,三角架的顶部固定覆盖有遮雨棚,遮雨棚为玻璃遮雨棚或者透明塑料遮雨棚,遮雨棚为呈150°~175°的人字形遮雨棚。所述卷扬机固定装配于该滑动件上,该卷扬机用于带动该手扶架升降。手扶架配置有左夹杆、右夹杆,左夹杆和右夹杆的上端铰接装配于手扶架上,左夹杆和右夹杆的中部之间铰接装配有伸缩气缸,左夹杆和右夹杆的下端分别固定装配有压杆,压杆与晾晒竹芯香的晒框配合使用。该操作面板固定设于该手扶架上,该操作面板用于控制该卷扬机和伸缩气缸的运行。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本实用新型晾晒装置结构简单,通过遮雨棚和棚架的配置,使得竹芯香的晾晒无惧雨天,夜晚时间也可以不用搬移晒框,减少晒框的搬移操作,也有效利用了夜晚时间以加快竹芯香晾干;另外,棚架的导轨系统的采用,使压杆可到达设定区域内的任意位置,使用十分便捷,位置的精准度非常的好;此外,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晾晒装置可以有效地降低人员的劳力强度以及减少人员的投入,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晒框的搬移效率;最后,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压杆与晒框的配合使用,使得压杆嵌入晒框后能够适当作用力地压住晒框上的竹芯香,能够有效防止搬移过程中竹芯香散乱、掉落的情况发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晾晒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拆除遮雨棚的本实用新型的晾晒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局部X的放大图。

图4为与本实用新型的晾晒设备相配适的晒框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3,用于竹芯香制作的晾晒设备,包括棚架1、滑动件2、卷扬机3、手扶架4以及操作面板5,棚架1顶部覆盖有遮雨棚6;遮雨棚6为玻璃遮雨棚6或者透明塑料遮雨棚6,遮雨棚6为呈150°~175°的人字形遮雨棚6。该棚架1包括立柱11、三角架14、纵向导轨12和横向滑轨13。三角架14架设于两个立柱11的顶端,若干组并排分布的三角架14通过两条平行的纵向导轨12固定连接为一体,纵向导轨12装配于三角架14的底端,横向滑轨13可自由滑动地装配于该纵向导轨13上。该滑动件2可自由滑动地装配在该横向滑轨13上;该卷扬机3与该滑动件2固定连接;该操作面板5设于该手扶架4上;该手扶架4通过该卷扬机3实现升降;手扶架4配置有左夹杆41、右夹杆42,左夹杆41和右夹杆42的上端铰接装配于手扶架4上,左夹杆41和右夹杆42的中部之间铰接装配有伸缩气缸43,左夹杆41和右夹杆42的下端分别固定装配有压杆44,压杆44与晾晒竹芯香8的晒框7配合使用。参照图4,通过该操作面板5控制该卷扬机3和伸缩气缸43的运行,从而调节左夹杆41和右夹杆42的压杆44之间的间距至合适间距,然后压杆44进入晒框7的安装位上,再操作伸缩气缸43使得两个压杆44的间距适当缩小,此时控制卷扬机3上行即可吊起晒框7。本实用新型晾晒装置结构简单,通过遮雨棚6和棚架1的配置,使得竹芯香的晾晒无惧雨天,夜晚时间也可以不用搬移晒框7,减少晒框7的搬移操作,也有效利用了夜晚时间以加快竹芯香8晾干;另外,无动力导轨系统的采用,使吊钩41可到达设定区域内的任意位置,通过对手扶架4施加作用力和操作面板5的操作,即可快速将指定位置的晒框7吊起和移动,使用十分便捷,位置的精准度非常的好;此外,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晾晒可以有效地降低人员的劳力强度以及减少人员的投入,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晒框7的搬移效率。最后,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压杆44与晒框7的配合使用,使得压杆44嵌入晒框7后能够适当作用力地压住晒框7上的竹芯香8,能够有效防止搬移过程中竹芯香8散乱、掉落的情况发生。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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