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30586发布日期:2019-06-05 23:01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防溅水用盖,更详细地涉及,用于防止从漂浮式加湿器排出的加湿粒子中的粗粒子的溅出的漂浮式加湿器防溅水用盖。



背景技术:

通常,加湿器是在干燥的室内人为地保持所需湿度的机构。即,加湿器为通过电对水进行粒子化或者通过制备水蒸气来向室内喷出的装置。

加湿器根据加湿方式有加热式加湿器和复合式加湿器,上述加热式加湿器通过加热器或电极棒加热水来喷出蒸汽,上述复合式加湿器为结合上述两种方法的优点。

但是,最近在上述加湿器中广泛使用便于进行清洗等管理的漂浮式加湿器。

但是,由于漂浮式加湿器为漂浮在水中使用,因此,与现有的加湿器相比,不抗外部振动且晃动多。由此,在内部制备的水滴垂直上升后滴落于内部的水面,从而产生水声,还发生水滴向外部溅出的现象。

相关技术有韩国授权专利公报第10-1479315号“用于防止冷热水器的取出水的溅出的阻尼软木塞”(公告日期:2015年01月05日)。



技术实现要素:

技术问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通过在漂浮式加湿器内部安装在本体内部实现有用于引导粗粒子的碰撞的部件的盖,来在加湿器驱动中发生晃动的情况下,可防止向外部排出粗粒子。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并不局限于以上所述的问题,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以下的记载中明确地理解未提及的其他问题。

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包括:本体,在内部具有空心空间,与漂浮式加湿器的排出口相结合;至少一个吸入部,以开口的形态形成于上述本体的下部周围,用于吸入由上述漂浮式加湿器生成的加湿粒子;排出部,形成于上述本体的上部,用于排出所吸入的上述加湿粒子;以及碰撞引导部,在空间部内从本体的下部延伸而成,用于引导一部分加湿粒子的碰撞。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上述本体可具有沿着外侧周围突出形成的固定部,从而以固定的方式插入于上述漂浮式加湿器的排出口的内部。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上述碰撞引导部可包括第一突出部,上述第一突出部具有朝向上述排出部凹陷的形状并以朝向上述本体的中心收缩的方式突出。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上述本体可包括空间部,上述空间部随着上述碰撞引导部的下部与上述第一突出部的突出的方向及形状相对应地凹入而形成为空心空间。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上述碰撞引导部还可包括第二突出部,上述第二突出部从上述本体的下侧沿着与形成有上述排出部的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而成并以朝向上述本体的中心收缩的方式突出。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上述第一突出部的高度能够以上述吸入部的高度为基准处于规定的临界范围内。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临界范围可满足0.8s≤h≤1.2s。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还可包括第一子碰撞引导部,上述第一子碰撞引导部形成于上述碰撞引导部的上部,并且沿着与上述本体的长度方向交叉的方向具有规定的长度。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上述第一子碰撞引导部的两侧端部可朝向上述本体的下侧弯曲。

并且,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还可包括第二子碰撞引导部,上述第二子碰撞引导部形成于上述碰撞引导部的上部,并且沿着上述本体的长度方向具有规定的长度。

其他实施例的具体事项包含于详细的说明及附图。

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通过在漂浮式加湿器内部安装在本体内部体现有用于引导粗粒子的碰撞的部件的盖,来在加湿器驱动中发生晃动的情况下,可防止向外部排出粗粒子。

并且,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通过上述用于引导粗粒子的碰撞的部件,来向排出部引导相对小的粒子的流动,从而可准备进一步顺畅地实现加湿功能的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而示出的立体图。

图2a为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在前面观察防溅水用盖的主视图。

图2b为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在侧面观察防溅水用盖的侧视图。

图3a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图3b及图3c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的高度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图4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的变形例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图5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的另一变形例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图6a及图6b为为了说明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安装于漂浮式加湿器的使用状态图。

符号说明

10:本体12:固定部

14:空间部20:漂浮式加湿器

22:固定部件110:吸入部

120:排出部130:碰撞引导部

132:第一突出部134:第二突出部

142: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4:第二子碰撞引导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详细说明的实施例会让本发明的优点和/或特征及实现这些优点和特征的方法更加明确。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以下所公开的实施例,能够以互不相同的各种方式实施,只是本实施例使本发明的公开完整,为了使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完整地理解本发明的范畴而提供,本发明仅由发明要求保护范围定义。在说明书全文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结构要素。

图1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而示出的立体图,图2a为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在前面观察防溅水用盖的主视图,图2b为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在侧面观察防溅水用盖的侧视图。

参照图1、图2a及图2b,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120的防溅水用盖包括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以及碰撞引导部130。

本体10作为中空的中空体,在内部可形成有截面为圆形的圆筒形状的空心空间。在本体10的内部空间可实现从漂浮式加湿器120排出的加湿粒子的流动。

本体10可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相结合,使得从漂浮式加湿器120排出的加湿粒子可直接通过。

为此,本体10可具有沿着外侧周围突出形成的固定部12。

作为一例,在本体10中,固定部12能够以固定的方式插入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内部。此时,在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内周可形成有卡定台肩(未图示)或固定闩(未图示)等作为用于固定固定部12的部件(参照图7的“22”)。

作为另一例,本体10能够以固定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上端部的方式放置。优选地,固定部12从本体10突出的长度大于等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外周与内周之间的长度,使得本体进一步稳定地放置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上端。

吸入部110能够以开口的形态形成于本体10的下部周围。

即,吸入部110可通过在本体10的下部开放周围的一部分来形成,在本实施例中在本体10可形成有两个吸入部110,但是不局限于数量。

吸入部110可吸收由漂浮式加湿器120生成的加湿粒子,由此,加湿粒子可向本体10的内部空间移动。

通过开放本体10的上部来形成排出部120,考虑加湿程度可仅开放一部分或全部。

排出部120可以排出从吸入部110吸入的加湿粒子中,未与所要后述的碰撞引导部130碰撞的一部分粒子。

碰撞引导部130可以在空间部14部的内部中,向本体10的下部延伸,以便引导一部分加湿粒子的碰撞。

即,碰撞引导部130可执行用于引导在从吸入部110吸入的加湿粒子中大于空气粒子的粒子的碰撞的作用。

在漂浮在水面使用的漂浮式加湿器120的特性上,与通常的固定式加湿器相比,通过产生晃动来可改变加湿排出口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在所排出的加湿粒子中尺寸大的粒子不垂直滴落,并向周围溅出的问题。

为了缓解这种问题,在本发明中通过实现碰撞引导部130来可阻隔排出大粒子。

以下,参照图3a至图3c、图4及图5,对碰撞引导部130进行详细说明。

作为参照,图3a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而示出的正剖视图,图3b及图3c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的高度而示出的正剖视图,图4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的变形例而示出的正剖视图,图5为为了说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碰撞引导部的另一变形例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如图3a所示,碰撞引导部130可包括从本体10的下部向上部延伸而形成的第一突出部132。

第一突出部132具有朝向排出部120凹陷的形状,并可突出,具体地,能够以朝向本体10的中心收缩的方式突出。由此碰撞引导部130可具有越靠近上部越狭窄的形态的倾斜结构。

其中,可同时考虑正常的加湿功能及防止粗加湿粒子的溅出的功能,来实现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

即,在第一突出部132具有相对低的高度的情况下,无法有效地实现粗加湿粒子的阻隔,与此,相反地,在第一突出部132具有相对高的高度的情况下,与粗加湿粒子一同还阻隔小的加湿粒子,从而有可能降低加湿效果。

为此,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以吸入部110的高度为基准可处于规定的临界范围内。

上述范围可满足0.8s≤h≤1.2s。其中,s为吸入部110的高度,h为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

如图3b所示,作为一例,可实现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比吸入部110的高度低于规定长度。例如,可实现为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为吸入部110的高度的80%。

如图3c所示,作为另一例,可实现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比吸入部110的高度高于规定长度。例如,可实现第一突出部132的高度可以为吸入部110的高度的120%。

因如上所述的结构,大于从吸入部110吸收的加湿粒子中的空气粒子的粒子与第一突出部132相碰撞,从而未被排出,并且可预防尺寸大的粒子向外部溅出。

另一方面,第一突出部132还可通过引导所吸入的加湿粒子中小于空气粒子的粒子,来使流动变得顺畅。

如图4所示,碰撞引导部130还可包括第二突出部134,上述第二突出部134从本体10的下部向与漂浮式加湿器120相结合的方向延伸而形成。

第二突出部134可以朝向与形成有排出部120的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具体地,能够以朝向本体10的中心收缩的方式突出。由此,碰撞引导部130可具有越靠近下部越狭窄的形态的倾斜结构。

因如上所述的结构,在加湿粒子吸入于吸入部110之前,大于空气粒子的加湿粒子中的一部分与第二突出部134相碰撞,从而可第一次阻隔粗加湿粒子中的一部分粒子的排出。

并且,粗加湿粒子中未与第二突出部134相碰撞的其他粒子吸入于吸入部110,从而可以第二次碰撞。由此,通过双重阻隔粗加湿粒子的排出,来可进一步方便地使用漂浮式加湿器120。

如图5所示,本体10可包括通过碰撞引导部130的内侧的一部分凹陷而形成的空间部14。

空间部14作为碰撞引导部130的下部凹入而形成的空心空间,能够与第一突出部132的突出的方向及形状相对应地凹入。由此,空间部14可具有越靠近上部越狭窄的形态的倾斜结构。

因如上所述的结构,在加湿粒子吸入于吸入部110之前,大于空气粒子的加湿粒子中的一部分流入空间部14而碰撞,从而可第一次阻隔粗加湿粒子中的一部分粒子的排出。

并且,粗加湿粒子中未与第二突出部134相碰撞的其他粒子吸入于吸入部110,从而可以与第一突出部132第二次碰撞。

图6a及图6b为为了说明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的防溅水用盖而示出的正剖视图。

参照图6a,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120的防溅水用盖可包括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碰撞引导部130以及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

本发明另一实施列的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以及碰撞引导部130具有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及碰撞引导部130相同及类似的结构,因此省略具体说明,并对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进行详细说明。

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以具有规定长度的方式形成于碰撞引导部130的上部,并可向与本体10的长度方向交叉的方向配置。

由此,粗加湿粒子中未与第一突出部132相碰撞的其他粒子与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相碰撞,从而可双重阻隔粗加湿粒子的排出。

并且,可以改变与第一突出部分132相碰撞的粗加湿颗粒的流动,使得不沿向下方向以外的方向移动,从而可以更有效地阻隔粗加湿粒子的排出。

此时,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的两侧端部可向本体10的下侧弯曲。即,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的两端可具有向下弯曲的形状。

由此,使流动弯曲,使得与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相碰撞的加湿粒子在最大范围内向下方移动,从而可倍加阻隔排出粗加湿粒子的效果。

作为参考,本实施例中的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实现为截面呈矩形,但是并不限定于此,可由多种形状实现,如椭圆形、正四边形等。

参照图6b,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120的防溅水用盖可包括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碰撞引导部130及第二子碰撞引导部144。

本发明另一实施列的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以及碰撞引导部130具有与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本体10、吸入部110、排出部120及碰撞引导部130相同及类似的结构,因此省略具体说明,并对第二子碰撞引导部144进行详细说明。

第二子碰撞引导部144以具有规定长度的方式形成于碰撞引导部130的上部,并可向本体10的长度方向配置。

由此,粗加湿粒子中未与第一突出部132相碰撞的其他粒子与第一子碰撞引导部142相碰撞,从而可双重阻隔粗加湿粒子的排出。

并且,引导为所吸入的加湿粒子中小于空气粒子的小粒子朝向排出部120,从而还可使流动变得顺畅。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120的防溅水用盖安装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使用状态图。

如图7所示,本发明实施例的漂浮式加湿器120的防溅水用盖可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相结合。

本发明实施例的防溅水用盖可以通过沿着本体10的外侧周围突出形成的固定部分12以固定的方式插入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出口内。此时,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内周可以形成卡定台肩(未图示)或固定闩(未图示)等作为用于固定固定部12的部件22。

若防溅水用盖插入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内,则可向外部引导已排出的加湿粒子的引导盖子可与排出口的上端相结合使用。

另一方面,虽未图示,但是防溅水用盖中能够以固定于漂浮式加湿器120的排出口的上端部的方式放置固定部12。

由此,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防溅水用盖可从漂浮式加湿器120拆装,从而可增加使用的便利性。

到目前为止,虽然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的情况下,能够进行多种变形。因此,本发明的范围不应局限于上述的实施例,而是应根据后述的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的范围及与该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等同的内容而定。

如上所述,本发明虽然通过限定的实施例和附图进行了说明,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实施例,只要是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就能从这种记载中进行多种修改及变形。因此,本发明应只通过发明要求保护范围来掌握,且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的等同或等价的变形应全部视为属于本发明思想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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