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08443发布日期:2018-10-09 20:0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燃气灶,包括面板、设置在面板上的燃烧装置以及置于面板上的烹饪器具支架,燃烧装置包括位于面板上方的燃烧器和位于面板下方并与燃烧器连通的炉头,烹饪器具支架包括围在燃烧器四周的环形的底盘和设置在底盘上的支撑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上设有带中心孔的定位盘,定位盘的内侧设有与燃烧装置配合安装的安装孔,定位盘的外侧设有竖向设置并与底盘配合的限位壁,所述定位盘和所述底盘的一者上设有定位凸起,另一者上设有与定位凸起配合使用的定位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盘的外边缘向上延伸形成所述限位壁,底盘置于定位盘上且底盘的外壁与限位壁间隙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盘的中部向上拱起,所述拱起部分的侧壁形成所述限位壁,所述底盘置于定位盘上并套在拱起部分外,底盘的内壁与限位壁间隙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盘的限位壁上设置径向延伸的定位块,所述定位块构成上述定位凸起;

所述底盘呈圆筒状,底盘的底部设有所述定位口,且定位口沿底盘的高度方向竖向设置;或者,所述底盘呈片状,所述定位口径向设置在底盘上;或者,所述底盘的一侧设置断口,所述断口构成所述定位口。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盘的底部设有向下凸起的定位柱,所述定位柱构成所述定位凸起,所述定位盘上设有所述定位口,所述定位柱至少部分插置于所述定位口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上设有内凹的盛液盘,所述盛液盘构成上述定位盘。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上设有让位孔,所述定位盘安装在让位孔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气灶包括用于控制燃烧器火力大小的旋控组件,所述旋控组件设置在面板上;所述底盘上设有挡火片,所述挡火片竖向设立在燃烧器和旋控组件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凸起或定位口与所述挡火片设置在底盘的同一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头上设有与安装孔装配的螺钉,炉头与定位盘螺接,所述燃烧器安装在炉头上;所述安装孔有至少三个,至少三个安装孔周向均布在定位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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