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42418发布日期:2018-12-21 18:56阅读:478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实验室排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



背景技术:

实验室是用于完成各种研究实验和检验的特殊场所,在生物制药、医疗、化工、烟草和科研教学等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实验人员在实验和检验的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各种挥发性较强的有毒的化学试剂和化学药品,容易被实验人员吸入体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危害。为了降低各种有毒气体对实验人员身体的危害,同时永能保证实验和检验的正常进行,通常需要在实验室内设置排风设备,将室内的有毒气体排出室外。

为了不影响实验室的正常工作,实验室的排风系统中常常设置有备用风机,目前实验室采用的备用风机,均作为一个独立的设备,这样需要对备用风机单独进行安装和调试,需预留相关的配合条件,且占地面积大。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目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使备用风机与常用风机组合为一个整体进行安装。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包括箱体、第一风机、第二风机和风阀,所述箱体内设有进风室、第一风机室、第二风机室和出风室,所述进风室与第一风机室和第二风机室均连通,所述出风室与第一风机室和第二风机室均连通,所述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风机室内,所述进风室设有排风进口,所述出风室设有排风出口,所述风阀至少包括第一风阀和第二风阀,所述第一风阀和第二风阀分别设置在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的进风口处,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分别为常用风机和备用风机,用来提供动力将实验室内产生的有毒气体从实验室内排出,常用风机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备用风机在常用风机损坏或者达到预设的运行时间时使用,风阀用来控制气流的走向,不同风阀的启闭状态可以形成不同的气体通道,在不同的风机工作时辅助对应的风机进行排风,箱体被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并在不同的功能区域内设置不同的设备,使备用风机与常用风机合理组合在一个箱体内,安装简便,占地面积小,且常用风机和备用风机在排风设备生产的过程中就已经完成配合,对现场配合条件要求低,施工周期短且造价降低。

优选的,所述风阀还包括第三风阀、第四风阀和第五风阀,所述第三风阀设置在排风进口,第四风阀设置在第二风机室和第一风机室之间,第五风阀设置在排风出口,第三风阀和第五风阀用来隔绝箱体和外部环境,在排风机停止使用时保护风机,第四风阀可以将两个风机室隔开,加强对气流的导向作用,使风机的工作效率更高。

进风室、第一风机室、第二风机室和出风室的具体位置可以根据现场的地形条件和设备的功率等因素进行设计和调整,优选的,所述第二风机室设置在第一风机室的正上方,所述进风室、第一风机室和出风室设置在同一直线上且第一风机室设置在进风室和出风室之间,使箱体的内部结构层叠紧凑,占地面积小。

优选的,所述箱体内还设有空箱,所述空箱设置在进风室、第一风机室、第二风机室和出风室的一间或者几间中,空箱为排出的气体留出足够的空间形成气体通道,缓冲风机形成的压力,使气体流通顺畅,空箱的数目和具体位置可以根据箱体的情况进行设计和调整。

优选的,所述风阀为电动风阀,电动风阀有助于实现自动控制。

优选的,所述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还包括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所述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均设置在进风室内,所述热回收装置设置在废气净化装置之后,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之前,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进风口与实验室的出风口连通,废气净化装置用来除去排出的废气中的有毒或者有害成分,使其符合国家的废气排放标准,热回收装置用来回收废气中的余热进行循环利用,提高能量的利用效率。

优选的,所述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还包括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与风阀、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或者风阀,第一风机、第二风机、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均连接控制模块用来监控各个设备的运行状态,自动控制各个风阀的启闭状态,并在第一风机出现故障时,自动完成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的切换。

本实用新型实施的优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包括箱体、第一风机、第二风机和风阀,所述箱体内设有进风室、第一风机室、第二风机室和出风室,所述进风室与第一风机室和第二风机室均连通,所述出风室与第一风机室和第二风机室均连通,所述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风机室内,所述进风室设有排风进口,所述出风室设有排风出口,所述风阀至少包括第一风阀和第二风阀,所述第一风阀和第二风阀分别设置在第一风机和第二风机的进风口处,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将箱体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使备用风机与常用风机合理组合,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安装,具有安装简便,占地面积小且对现场配合条件要求低,施工周期短,造价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一种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包括箱体1、第一风机2、第二风机3和风阀4,所述箱体1内设有进风室11、第一风机室12、第二风机室13和出风室14,所述进风室11与第一风机室12和第二风机室13均连通,所述出风室14与第一风机室12和第二风机室13均连通,所述第一风机2设置在第一风机室12内,所述第二风机3设置在第二风机室13内,所述进风室11设有排风进口111,所述出风室14设有排风出口141,所述风阀4包括第一风阀4、第二风阀4、第三风阀4、第四风阀4和第五风阀4,所述第一风阀4设置在进风室11和第一风机室12之间,第二风阀4设置在进风室11和第二风机室13之间,所述第三风阀4设置在排风进口111,第四风阀4设置在第二风机室13和第一风机室12之间,第五风阀4设置在排风出口141,所述风阀4均为电动风阀4,排风进口111与实验室的气体管道连通,排风出口141与外界气体管道连通,第一风机2和第二风机3分别为常用风机和备用风机,用来提供动力将实验室内产生的有毒气体从实验室内排出,常用风机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备用风机在常用风机损坏或者达到预设的运行时间时使用,箱体1被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并在不同的功能区域内设置不同的设备,使备用风机与常用风机合理组合在一个箱体1内,安装简便,占地面积小,且常用风机和备用风机在排风设备生产的过程中就已经完成配合,对现场配合条件要求低,施工周期短且造价降低。

所述第二风机室13设置在第一风机室12的正上方,所述进风室11、第一风机室12和出风室14设置在同一直线上且第一风机室12设置在进风室11和出风室14之间,层叠紧凑的设置,使占地面积更小。

所述箱体1内还设有空箱15,所述空箱15包括第一空箱15,第二空箱15,第三空箱15、第四空箱15,所述第一空箱15设置在进风室11内且设置在进风室11与第一风机室12相接触处,第二空箱15和第三空箱15设置在第二风机室13中且分别设置在第二风机3的进风口和出风口,所述第四空箱15设置在第一风机室12内且设置在第一风机2的出风口处。

所述实验室专用排风设备还包括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所述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均设置在进风室11内,所述热回收装置设置在废气净化装置之后,第一风机2和第二风机3之前,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进风口与实验室的出风口连通,废气净化装置用来除去排出的废气中的有毒或者有害成分,使其符合国家的废气排放标准,热回收装置用来回收废气中的余热进行循环利用,提高能量的利用效率。

所述实验用排风设备还包括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与风阀4,第一风机2、第二风机3、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均连接,控制模块用来监控风阀4,第一风机2、第二风机3、废气净化装置和热回收装置的运行状态和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并在第一风机2损坏或者达到预设的运行时间时,自动切换风机,且在使用不同的风机时,自动控制各个风阀4的启闭状态,形成相适应的气体通道,所述控制模块可以选用DDC或PLC控制器。

在排风的运行过程中,正常状态下,第一风机2运行,第一风阀4、第三风阀4和第五风阀4开启,第二风阀4和第四风阀4关闭,排风进口111、进风室11、第一风机室12、出风室14和排风出口141形成气体通路,有毒废气在第一风机2的驱动力作用下,经过排风进口111进入排风设备后,经净化装置的净化,除去废气中的有毒成分,再经热回收装置回收热能后由第一风机2从出风室14的排风出口141排出;在第一风机2损坏或者达到预设的运行时间时,排风进口111、进风室11、第二风机室13、出风室14和排风出口141形成气体通路,有毒废气在第二风机3的驱动力作用下,经过排风进口111进入排风设备后,经净化装置的净化,除去废气中的有毒成分,再经热回收装置回收热能后由第二风机3从出风室14的排风出口141排出;在排风设备停止运行的过程中,所有风阀4均关闭。

本实用新型实施的优点: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将箱体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使备用风机与常用风机合理组合,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安装,具有安装简便、占地面积小且对现场配合条件要求低,施工周期短,造价低,自动控制,使用方便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技术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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