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水箱、水槽和用于对水槽内的水进行雾化的雾化装置,所述水箱与所述水槽之间设置有进水流路和回水流路,所述水箱能够通过所述进水流路向所述水槽补水,所述水槽内的水能够经所述回水流路回流至所述水箱内,在所述回水流路上设置有第一除菌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菌装置包括臭氧杀菌装置、紫外灯和/或水触媒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杀菌装置包括臭氧产生部和气液混合部,所述臭氧产生部用于产生臭氧,所述气液混合部用于将产生的臭氧与所述回水流路中的水混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流路上设置有第一水流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回水流路上的水由所述水槽向所述水箱流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流路上设置有开关装置或单向装置,所述开关装置用于控制所述回水流路的通断,所述单向装置构造为仅允许所述回水流路上的水由所述水槽向所述水箱的方向流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湿设备还包括用于对水槽内的水进行除菌的第二除菌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菌装置包括紫外灯、臭氧杀菌装置和/或水触媒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湿设备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水槽内的水流动的第二水流驱动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加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水流驱动装置包括气泵和/或搅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