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锅炉技术领域,具体一种热循环锅炉。
背景技术:
锅的原义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所需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常简称为锅炉,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目前,热水锅炉结构多采用炉膛、锅筒排烟等部件组成,通过燃烧加热,最终目的实现热水供应,但是该热水锅炉功能仅仅实现水的加热,无法应用于地暖循环加热;其次,锅炉加热过程中,燃烧的出现不充分,浪费燃料,锅炉内的体积大,到时锅炉上下热交换反应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热水锅炉功能单一,锅炉燃烧不充分,锅炉内上下热交换慢以及浪费燃料的问题,提出一种热循环锅炉。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热循环锅炉,包括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设有热循环装置,所述壳体与热循环装置之间构成液体腔;所述热循环装置包括炉膛以及炉膛下设有的灰渣收集腔,所述炉膛通过热气管道连接交换腔体,循环后排烟;所述壳体的侧面对应炉膛、灰渣收集腔设有炉膛口和灰渣收集口,所述壳体还设有燃料投入装置,所述燃料投入装置的燃料输送管连接到炉膛内,所述壳体对应热循环装置的排烟部分设有排烟装置,所述壳体上还设有进水口和出水口,所述壳体上还设有热循环口。
进一步的,所述炉膛外设有风机,风机通过送风管连接炉膛。
进一步的,所述交换腔体至少一组,炉膛通过热气管道连接上部的交换腔体,交换腔体再通过热气管道连接下部的交换腔体,以此循环。
进一步的,所述交换腔体内设有若干热气管道的连接口。
进一步的,所述出水口和热循环口上均设有温度探头。
进一步的,所述壳体顶部设有吊耳。
进一步的,所述炉膛口和灰渣收集口均铰接封闭门。
进一步的,壳体上设有温度计。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热循环装置和壳体组成,结构简单,制造简单,成本低廉,本实用新型具备加热和循环加热地暖管路功能。
本实用新型通过热循环装置实现水体高效率的加热,改变原来单方向加热模式,通过交换腔体和热气管道共同给冷水加热。
本实用新型还设有温度探头可以探测水体的温度,然后对燃料投入和风量进行改变。
附图说明
图1是锅炉正面结构图。
图2是锅炉后面结构图。
图3是热循环装置结构图。
图4是交换腔体内部俯视图。
1、壳体,2、炉膛,3、灰渣收集腔,4、燃料输送管,5、送风管,6、燃料投入装置,7、温度计,8、出水口,9、交换腔体,10、热气管道,11、连接口,12、进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4所示,一种热循环锅炉,包括壳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内设有热循环装置,所述壳体1与热循环装置之间构成液体腔;所述热循环装置包括炉膛2以及炉膛2下设有的灰渣收集腔3,所述炉膛2通过热气管道10连接交换腔体9,循环后排烟;所述壳体1的侧面对应炉膛2、灰渣收集腔3设有炉膛口和灰渣收集口,所述壳体1还设有燃料投入装置6,所述燃料投入装置的燃料输送管4连接到炉膛2内,所述壳体对应热循环装置的排烟部分设有排烟装置14,所述壳体1上还设有进水口12和出水口8,所述壳体1上还设有热循环口。
所述炉膛2外设有风机,风机通过送风管5连接炉膛2。
所述交换腔体9至少一组,炉膛2通过热气管道10连接上部的交换腔体9,交换腔体9再通过热气管道10连接下部的交换腔体9,以此循环。
所述交换腔体9内设有若干热气管道10的连接口11。
所述出水口8和热循环口15上均设有温度探头。
所述壳体1顶部设有吊耳13。
所述炉膛口和灰渣收集口均铰接封闭门。
壳体1上设有温度计7。
具体运行原理:
将水体通过进水口12输入到锅炉内,然后将燃烧物投加到燃料投入装置6内,再通过燃料投入装置6的燃料输送管4送至炉膛2内,点燃燃烧物,热量进入热循环装置(如图3所示),热量从炉膛2开始,沿着热气管道10先向上,进入到上部的交换腔体9内,然后热量在交换腔体9转换,在通过热气管道10进入下部的交换腔体9,以此循环,最后交换腔体9连接排烟装置14,将烟气排出,整个流程交换腔体9和热气管道10将水体加热,加热效率快,改变原有从下向上加热的固定方式,通过热循环装置可以提供热传导,加热后的水,先通过出水口8探头进行探测温度,然后即可供应热水。
根据加热所需的能量以及加热的温度,在炉膛2外设有风机,风机通过送风管5连接炉膛2,控制进风量,进一步控制燃烧物燃烧程度,燃烧后,灰渣落入到灰渣收集腔3。
针对地暖或水管进行循环加热,将地暖管一部分伸入到热循环口内,通过热水将热量传导给地暖管,因此冷的地暖管进入锅炉内,在锅炉内过热后,出来以后就是热水,实现循环加热。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