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烧结台车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2.烧结台车属于烧结机的主要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将经过配料并混匀、制粒的混合料均匀地铺在不断移动的台车上,这样布满料的台车向机尾方向移动时,运行至点火器下部时,台车上的混合料中的焦粉被点燃,混合料从表层垂直向下烧结,当台车运行至机尾时,烧结过程即告完结,卸完料的空台车从下部轨道返回头部,重新开始铺料-点火-烧结-卸矿这一作业循环,从而不断地生产出烧结矿。
3.烧结台车一般为分体装配式,烧结机包括的烧结台车数量众多,数量超过150部的也不少见,每个烧结台车含有4个车轮,随着生产的不断运行,同时烧结台车无法在安装时完全保证在同一水平面上,所以车轮一直处于运行磨损状态,需定期对烧结台车车轮进行更换。原有的更换方案为将烧结台车吊离至备件区域,使用千斤顶配合自制的拉马将车轮顶开,然后将车轮吊走。但是,由于自制工装沉重,车轮拆卸比较费时费力,同时还由于烧结台车较多,单次更换的车轮较多,更换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4.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省时省力,方便操作的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
5.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设置有至少一组车轮拆装单元,所述车轮拆装单元包括车体托架、远离该车体托架且可沿着工作轴线移动的夹持部、和位于所述车体托架与夹持部之间的车体卡槽。
6.进一步的,所述夹持部包括夹持座,该夹持座朝向车体托架的一侧设置有用于夹持车轮的夹持臂,且所述夹持座上还连接有沿着工作轴线布置于所述底座上的液压伸缩杆。
7.进一步的,所述车体托架与夹持部之间设置有车轴托架,所述车轴托架与所述车体托架相向的端面之间形成所述车体卡槽。
8.进一步的,所述夹持座朝向车体托架的侧设置有车轮承托架。
9.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沿着工作轴线延伸的滑动轨道,所述夹持座底部设置有与所述滑动轨道滑动配合的滑槽。
10.进一步的,所述更换装置有两组,所述两组更换装置相向设置、且分别位于待更换车轮的烧结台车的两端,每组所述更换装置均包括至少两组所述车轮拆装单元,所述车轮拆装单元中夹持部的位置与烧结台车的待更换车轮的位置对应。
11.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的使用方法,依次包括如下步骤:1)将所述更换装置安装固定于离线检修位置;2)将烧结台车吊装到更换装置的正上方;3)
驱动夹持部沿着工作轴线朝向烧结台车方向移动,直至所述夹持部移动至所述烧结台车的车轮的正下方,停止所述夹持部的移动,并将烧结台车放下,使得车体托架支撑烧结台车的车体、以及夹持部夹持车轮;4)驱动夹持部沿着工作轴线背向烧结台车方向移动,直至夹持部带动车轮移出烧结台车相应的车轴;5)将夹持部内被拆卸下的车轮置换为待安装的车轮;6)驱动所述夹持部沿着工作轴线朝向烧结台车方向移动,直至所述待安装的车轮装入烧结台车对应的车轴上
12.如上所述,本发明涉及的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及其使用方法,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中,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通过车体卡槽固定车体,夹持部夹紧车轮后沿着工作轴线移动,对车轮进行拆装,省时省力,结构简单;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的使用方法,拆卸车轮时能够减少了安全风险,有利于检修的组织,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附图说明
13.图1为本发明中一组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的示意图;
14.图2为本发明中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工作时的示意图;
15.图3为本发明中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工作时的局部示意图。
16.附图说明:
17.100、底座;110、车体托架;120、车体卡槽;130;车轴托架;140、滑动轨道;200、夹持部;210、夹持座;220、夹持臂;230、车轮承托架;240、滑槽;250、液压伸缩杆;300、烧结台车;310、车轴;320、车轮;321、车轮槽;330、车体;400、拆装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18.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19.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20.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包括底座100,该底座100上设置有至少一组车轮拆装单元400,该车轮拆装单元400包括车体托架110、远离该车体托架110且可沿着工作轴线方向移动的夹持部200、和位于车体托架110与夹持部200之间的车体卡槽120。其中,工作轴线延伸的方向为:当烧结台车300位于该更换装置的工作位置时,也就是车轮位于夹持部内时,车轮320沿着车轴310的轴线被拆除或者被安装的方向;或者说,工作轴线、与该工作轴线对应的车轮320的轴线、以及用于安装该车轮320的车轴310的轴线三者共线。
21.在该更换装置进行工作时,车体托架110靠近烧结台车300侧,用于支撑烧结台车300,并且车体330被卡在车体卡槽120内。在拆卸车轮320时,夹持部200夹紧车轮320后,朝
着背离烧结台车300的方向移动,车轮320随着夹持部200的移动脱离车轴310;在安装车轮320时,夹持部200夹紧车轮320后,朝着靠近烧结台车300的方向移动,车轮320随着夹持部200的移动被安装在车轴310上。该更换装置结构简单,对车轮320进行自动拆装,省时省力。
22.如图2和图3所示,夹持部200包括夹持座210,该夹持座210朝向车体托架110的一侧设置有用于夹持车轮320的夹持臂220,且夹持座210上还连接有沿着工作轴线方向布置于底座100上的液压伸缩杆250。液压伸缩杆250驱动夹持座210沿着工作轴线方向移动,进而使得夹持座210带动夹持着车轮的夹持臂220移动。夹持臂220可采用“l”型结构,且与夹持座210铰接。“l”型结构的夹持臂220与位于车轮320外圆周面上的车轮槽321适配,进而更牢固得夹紧车轮320。同时,由于夹持臂220与夹持座210的铰连接,夹持臂220沿着上下延伸的旋转中心线朝着夹持座210两侧张开,方便调整夹持臂220与车轮320夹持情况。
23.如图1和图2所示;车体托架110与夹持部200之间设置有车轴托架130,车轴托架130与车体托架110相向的端面之间形成车体卡槽120。在拆装车轮320时,车轴托架130用于支撑车轴310,同时,在拆卸车轮320时,该车轴托架130面向车轴托架130的端面用于抵住车体330。该车轴托架130、车体卡槽120和车体托架110的布置,使得该车轮拆卸装置的结构更加得紧凑。
24.如图1所示,夹持座210朝向车体托架110的一侧设置有车轮承托架230。本实施例中,在安装车轮320时,车轮承托架230与夹持臂220的配合,用于放置待安装车轮320,保证待安装车轮320在夹持部200移动的过程中位置确定,顺利安装在车轴310上。
25.如图2和图3所示,底座100上设置有沿着工作轴线方向延伸的滑动轨道140,夹持座210底部设置有与滑动轨道140滑动配合的滑槽240。该滑动轨道140与滑槽240用于引导夹持部200沿着工作轴线方向移动。
26.优选的,如图2和图3所示,烧结台车共配置有四个车轮320,,两侧各有两个车轮320,为了能够一次性拆装四个车轮320,本实施例中,上述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配置有两组,两组更换装置相向设置、且分别位于待更换车轮320的烧结台车300的两端,每组更换装置均包括两组车轮拆装单元400,每个拆装单元400中夹持部200的位置均对应设置于烧结台车300待更换车轮320附近。
27.如此,每个夹持部200均对应拆装烧结台车300上的一个车轮320,因此,该更换装置能够一次性得同时拆装烧结台车上的所有车轮320,能够大幅提高车轮320的更换速度,进而提供检修效率。当烧结台车上的车轮320为更多数量时,也可以相应地增加更换装置的数量、和/或更换装置中车轮拆装单元400的数量。
28.如图1、图2和图3所示,与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对应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烧结台车车轮的更换装置的使用方法,依次包括如下步骤:1)将更换装置安装固定于离线检修位置;2)将烧结台车300吊装到更换装置的正上方;3)驱动夹持部200沿着工作轴线朝向烧结台车300方向移动,直至夹持部200移动至烧结台车300的车轮320的正下方,停止夹持部200的移动,并将烧结台车300放下,使得车体托架110支撑烧结台车的车体330、以及夹持部200夹持车轮320;4)驱动夹持部200沿着工作轴线背向烧结台车300方向移动,直至夹持部200带动车轮320移出烧结台车300相应的车轴310;5)将夹持部200内被拆卸下的车轮320置换为待安装的车轮320;6)驱动夹持部200沿着工作轴线朝向烧结台车方向移动,直至待安装的车轮320装入烧结台车对应的车轴310上。使用该方法对烧结台车300的车轮320进
行定期更换,单次拆卸车轮320较多,特别适用于烧结台车300较多的情况,省时省力,减少了安全风险,有利于检修的组织,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9.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