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箱集雾组件和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107780发布日期:2021-02-27 10:57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水箱集雾组件和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加湿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水箱集雾组件和加湿器。


背景技术:

[0002]
加湿器是一种通过形成水雾来提高室内湿度的生活电器。加湿器水槽中的雾化片能够将水槽中的水雾化形成水雾,形成的水雾最终会从水箱上的出雾通道排入室内。而为了使得水槽中形成的水雾能够尽可能的从所述出雾通道流入室内,在水箱底部与雾化片相对的位置会设置集雾筋。一般加湿器中的集雾筋围在雾化片的周围,使得形成的水雾能够被聚集最终全部从所述出雾通道排出。加湿器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对出雾通道和集雾筋等处进行清洗,而集雾筋的设置使得水箱中出雾通道和集雾筋清洗不够便利。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水箱集雾组件和加湿器,以提高清洗的便利性。
[0004]
一种水箱集雾组件,包括水箱和集雾筋,所述水箱上设有出雾通道、限位件和导向部,所述集雾筋围成集雾通道,所述集雾筋上设有与所述限位件匹配的锁定件,所述集雾筋能够沿所述导向部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间移动,当所述集雾筋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锁定件与所述限位件配合锁紧,所述集雾通道与所述出雾通道连通,当所述集雾筋移动至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锁定件与所述限位件脱离,所述集雾筋能够从所述水箱上取下。
[0005]
上述方案提供了一种水箱集雾组件,所述集雾筋可以通过推移的方式在所述水箱上实现安装与拆卸,从而使用一段时间后可以将所述集雾筋从所述水箱上卸下,便于对集雾筋和水箱上的出雾通道进行清洗,提高清洗的便利性。具体地,安装时,先将所述集雾筋放置在所述第二位置,然后将所述集雾筋向第一位置推移,直至所述集雾筋上的锁定件与所述水箱上的限位件配合锁紧,所述集雾通道与所述出雾通道连通。当需要拆卸清洗时,将所述集雾筋从所述第一位置推移至所述第二位置,使得所述锁定件与所述限位件脱离,进而将所述集雾筋从所述水箱上拆下。
[0006]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水箱的底面,所述限位件设有凹口,锁定件为设置在所述集雾筋外周面的凸起,当所述集雾筋由所述第二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锁定件插入所述凹口中。
[0007]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凸起为沿所述集雾筋的外周面环绕的围边,所述导向部包括所述水箱的底壁上与所述围边抵触的部分,所述集雾筋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间移动时,所述围边与所述底壁抵触滑行。
[0008]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出雾通道的进雾口位于所述水箱的底壁上,所述限位件为多个,多个所述限位件沿所述进雾口的周向间隔设置,由所述第二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集雾筋移动方向为第一方向,所述进雾口上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直径为第一直径,所述限位件位于所述第一直径上或者位于所述第一直径远离所述第二位置的一侧。
[0009]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件为l型弯折板,所述l型弯折板的一端与所述底壁连接,所述l型弯折板与所述底壁之间形成所述凹口,所述凹口朝向所述进雾口。
[0010]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向部包括设置在所述水箱底壁上的导向凹槽,所述导向凹槽沿所述集雾筋移动的方向设置,所述集雾筋上面向所述底壁的侧面设有导向筋,当所述集雾筋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间移动时,所述导向筋在所述导向凹槽中移动。
[0011]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向部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壁上且位于所述出雾通道进口端的柱形导向槽,所述导向凹槽位于所述柱形导向槽的一侧,所述导向凹槽与所述柱形导向槽连通,所述柱形导向槽相对于所述出雾通道偏置在靠近所述导向凹槽的一侧,所述集雾筋上面向所述底壁的侧面还设有与所述集雾通道连通的导向筒,所述导向筒与所述导向筋连接,所述柱形导向槽的直径大于所述导向筒的直径,当所述集雾筋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间移动时,所述导向筒在所述柱形导向槽中移动,所述导向筒的直径不小于所述出雾通道进口端的直径。
[0012]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集雾筋包括u型的第一壳体和位于所述第一壳体的u型开口处的锥形挡水壳体,所述挡水壳体上朝向所述第一壳体内的壁面设有导雾缺口,所述挡水壳体与所述第一壳体围成所述集雾通道,所述挡水壳体与所述导向筒连通。
[0013]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导向筋包括u型的第二壳体,所述导向筒与所述第二壳体的u型开口处连接,所述导向筒与所述挡水壳体同轴设置,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相对设置。
[0014]
一种加湿器,包括底座和上述的水箱集雾组件,所述水箱集雾组件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集雾筋罩在所述底座的雾化片上。
[0015]
上述方案提供了一种加湿器,通过采用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水箱集雾组件,在需要对水箱和集雾筋进行清洗时,可以先通过推移的方式将集雾筋从水箱上卸下,从而提高清洗的便利性。
附图说明
[0016]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0017]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8]
图1为当集雾筋位于第二位置时所述水箱集雾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19]
图2为当集雾筋位于第一位置时所述水箱集雾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0]
图3为本实施例所述水箱的结构示意图;
[0021]
图4为本实施例所述集雾筋的结构示意图。
[0022]
附图标记说明:
[0023]
10、水箱集雾组件;11、水箱;111、出雾通道;112、底壁;1121、限位件;1122、导向凹槽;1123、柱形导向槽;1124、凹口;12、集雾筋;121、集雾通道;122、第一壳体;123、挡水壳
体;1231、导雾缺口;13、锁定件;14、导向筋;15、导向筒。
具体实施方式
[0024]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0025]
如图1和图2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水箱集雾组件10,包括水箱11和集雾筋12。所述水箱11与所述集雾筋12之间可拆卸连接,在需要加湿时,将所述集雾筋12装配在所述水箱11上,使得集雾筋12所围的集雾通道121与水箱11上的出雾通道111连通,而水箱集雾组件10能够放置在加湿器的底座上,集雾筋12与底座上的雾化片相对,使得雾化形成的水雾能够被聚集后全部从所述出雾通道111排入室内。当需要对集雾筋12和水箱11进行清洗时,则将集雾筋12从水箱11上卸下,提高清洗的便利性。
[0026]
进一步具体地,如图3所示,所述水箱11上设有出雾通道111、限位件1121和导向部。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集雾筋12围成了集雾通道121,所述集雾筋12上设有与所述限位件1121匹配的锁定件13。所述集雾筋12能够沿所述导向部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间移动,如图2所示,当所述集雾筋12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配合锁紧,所述集雾通道121与所述出雾通道111连通;如图1所示,当所述集雾筋12移动至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脱离,所述集雾筋12能够从所述水箱11上取下。
[0027]
上述方案提供的水箱集雾组件10中,所述集雾筋12可以通过推移的方式在所述水箱11上实现安装与拆卸,从而使得使用一段时间后可以将所述集雾筋12从所述水箱11上卸下,便于对集雾筋12和水箱11上的出雾通道111进行清洗,提高清洗的便利性。具体地,安装时,如图1所示,先将所述集雾筋12放置在所述第二位置,然后将所述集雾筋12向第一位置推移,直至如图2所示所述集雾筋12上的锁定件13与所述水箱11上的限位件1121配合锁紧,所述集雾通道121与所述出雾通道111连通。当需要拆卸清洗时,将所述集雾筋12从所述第一位置推移至所述第二位置,使得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脱离,进而将所述集雾筋12从所述水箱11上拆下。
[0028]
具体地,如图1至图3所示,所述限位件1121位于所述水箱11的底面,所述集雾筋12可拆卸地设置在所述水箱11的底壁112上。
[0029]
进一步地,如图1至图3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件1121设有凹口1124,锁定件13为设置在所述集雾筋12外周面的凸起,当所述集雾筋12由所述第二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锁定件13插入所述凹口1124中,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配合锁紧,使得所述集雾筋12与所述水箱11之间的相对位置固定,确保加湿过程正常进行。推移的过程中即完成了集雾筋12在水箱11上的锁紧或拆卸过程,操作便利。
[0030]
可选的,所述限位件1121与所述锁定件13之间也可以为其他能够配合锁紧的结构,在这里不做具体限制。
[0031]
进一步地,如图1、图2和图4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凸起为沿所述集雾筋12的
外周面环绕的围边。所述导向部包括所述水箱11的底壁112上与所述围边抵触的部分,所述集雾筋12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间移动时,所述围边与所述底壁112抵触滑行。换言之,当所述集雾筋12在所述水箱11上切换位置时,所述围边不仅起到与所述限位件1121配合锁紧的作用,也通过与底壁112之间的抵触起到导向作用,使得所述集雾筋12能够沿着所述底壁112滑行,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之间切换。
[0032]
进一步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出雾通道111的进雾口位于所述水箱11的底壁112上。所述限位件1121为多个,多个所述限位件1121沿所述进雾口的周向间隔设置。如图1所示,由所述第二位置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集雾筋12移动方向为第一方向,所述进雾口上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的直径为第一直径,所述限位件1121位于所述第一直径上;或者所述限位件1121位于所述第一直径远离所述第二位置的一侧,这里所述第二位置为,当所述集雾筋12移动至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脱离使得所述集雾筋12能够从所述水箱11上拆下时,所述集雾筋12的几何中心所在位置。
[0033]
多个所述限位件1121的设置能够使得对所述集雾筋12的锁紧更加可靠,同时将所述限位件1121设置在所述第一直径上,或者位于所述第一直径远离所述第二位置的一侧,从而避免所述限位件1121对所述集雾筋12的移动过程产生干涉。特别是,当所述锁定件13为所述围边时,多个限位件1121与围边配合后能够可靠保障集雾筋12与水箱11之间装配的可靠性,但围边的设置势必使得所述集雾筋12外周宽度较大,为了确保所述集雾筋12能够移动到所述第一位置,避免所述限位件1121阻止围边移动,将所述限位件1121设置在所述第一直径上,或者位于所述第一直径远离所述第二位置的一侧。
[0034]
进一步地,如图1至图3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件1121为l型弯折板,所述l型弯折板的一端与所述底壁112连接,所述l型弯折板与所述底壁112之间形成所述凹口1124,所述凹口1124朝向所述进雾口。当所述集雾筋12移动到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锁定件13插入所述凹口1124中。
[0035]
进一步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导向部包括设置在所述水箱11底壁112上的导向凹槽1122,所述导向凹槽1122沿所述集雾筋12移动的方向设置,即所述导向凹槽1122沿所述第一方向设置。如图4所示,所述集雾筋12上面向所述底壁112的侧面设有导向筋14,当所述集雾筋12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间移动时,所述导向筋14在所述导向凹槽1122中移动。所述导向筋14与所述导向凹槽1122之间的配合作用为所述集雾筋12的移动过程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0036]
进一步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所述导向部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壁112上且位于所述出雾通道111进口端的柱形导向槽1123。所述导向凹槽1122位于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一侧,所述导向凹槽1122与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连通,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相对于所述出雾通道111偏置在靠近所述导向凹槽1122的一侧。如图4所示,所述集雾筋12上面向所述底壁112的侧面还设有与所述集雾通道121连通的导向筒15,所述导向筒15与所述导向筋14连接。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直径大于所述导向筒15的直径,当所述集雾筋12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之间移动时,所述导向筒15在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中移动。
[0037]
在装配的过程中,先将所述导向筋14和所述导向筒15分别对位放置在所述导向凹槽1122和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中,开始阶段所述集雾筋12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所述导向筒15贴紧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侧壁上靠近所述导向凹槽1122的部分。如图1所示,此时所述
导向筒15与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侧壁上远离所述导向凹槽1122的部分间隔设置。然后在所述导向筋14与所述导向凹槽1122的限位导向作用下,沿第一方向将所述集雾筋12推移至所述第一位置,此时如图2所示所述导向筒15贴紧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侧壁上远离所述导向凹槽1122的部分,且所述导向筒15与所述出雾通道111连通,使得所述集雾通道121中的水雾能够排入所述出雾通道111中。
[0038]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筒15的直径不小于所述出雾通道111进口端的直径。确保当所述集雾筋12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导向筒15与所述出雾通道111连通。
[0039]
进一步地,当所述底壁112上设有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时,如图3所示,所述限位件1121位于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外周,所述集雾筋12在移动的过程中,所述锁定件13可以与所述水箱11的底面抵触滑动,从而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之间能够在配合锁紧状态和脱离状态之间切换。
[0040]
进一步具体地,如图4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集雾筋12包括u型的第一壳体122和位于所述第一壳体122的u型开口处的锥形挡水壳体123,所述挡水壳体123上朝向所述第一壳体122内的壁面设有导雾缺口1231,所述挡水壳体123与所述第一壳体122围成所述集雾通道121。当所述锁定件13包括所述围边时,所述围边沿所述第一壳体122和所述挡水壳体123的外周环绕。
[0041]
进一步地,所述挡水壳体123与所述导向筒15连通,进而所述集雾通道121中的水雾能够通过所述导向筒15排入所述出雾通道111中。
[0042]
进一步具体地,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所述导向筋14包括u型的第二壳体,所述导向筒15与所述第二壳体的u型开口处连接,所述导向筒15与所述挡水壳体123同轴设置,所述第一壳体122与所述第二壳体相对设置。如图4所示,当所述锁定件13包括所述围边时,所述第一壳体122与所述第二壳体分别位于所述围边的上下两侧。
[0043]
装配时,将所述第二壳体和所述导向筒15分别对位插入所述导向凹槽1122和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中,此时所述第二壳体的u型弯折部可以与所述导向凹槽1122的上远离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的一端贴合。然后沿所述第一方向推移所述集雾筋12,直至所述导向筒15与所述出雾通道111对位连通,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配合锁紧,在移动的过程中所述第二壳体上相对的两个侧壁与所述导向凹槽1122贴合。所述第一壳体122中的水雾通过所述导雾缺口1231进入所述挡水壳体123所围空间中,所述挡水壳体123所围空间中的水雾进入所述导向筒15中,最后进入所述出雾通道111,排入室内。拆卸时,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反方向推移所述集雾筋12,使得所述锁定件13与所述限位件1121脱离,然后将所述导向筒15和所述第二壳体从所述柱形导向槽1123和所述导向凹槽1122中抽出。
[0044]
进一步地,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加湿器,包括底座和上述的水箱集雾组件10,所述水箱集雾组件10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集雾筋12罩在所述底座的雾化片上。
[0045]
上述方案提供了一种加湿器,通过采用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水箱集雾组件10,在需要对水箱11和集雾筋12进行清洗时,可以先通过推移的方式将集雾筋12从水箱11上卸下,从而提高清洗的便利性。具体地,当所述集雾筋12包括所述第一壳体122和所述挡水壳体123时,所述第一壳体122和所述挡水壳体123罩在所述底座的雾化片上。
[004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

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7]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8]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9]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50]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0051]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52]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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