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仓储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具体为一种物流仓储管理用仓储通风换气装置。
背景技术:
物流仓储主要利用自建或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物流以仓储为中心,促进生产与市场保持同步,在仓储的过程中,需要用到通风装置对仓储内部的空气进行通风换气,保持仓储室内的空气流通,通风降潮防止物品发生霉变。
但是现有的仓储通风装置在通风换气时,无法对空气内部的新风进行有效的干燥处理,大多通过设置干燥剂吸附的方式对气流内部水分进行静态接触式吸附,干燥能力较差,需频繁更换干燥剂,另外一些物理的过滤式干燥过滤手段其干燥效率低下导致通风设备风量减少,无法实现大型仓储室内的快速通风循环存在一些缺陷。
因此亟需提供一种物流仓储管理用仓储通风换气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物流仓储管理用仓储通风换气装置,通过设置大流量离心风机和冷凝冻干结构,利用分别布置于送风机构两端的预热进气机构和气流冷凝机构实现气流的剧烈温差变化,从而将气流在不减小风量的情况下实现冷凝式干燥,且通过气流与硅胶干燥剂的主动式接触实现吸附吸收,进一步提高干燥效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物流仓储管理用仓储通风换气装置,包括设备底座和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底面与设备底座的顶面固定连接,所述设备底座的顶面固定安装有离心送风机构和气流冷凝机构,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端传动连接有位于离心送风机构内部的离心扇叶,所述离心送风机构的顶端固定安装有预热进气机构,所述预热进气机构的顶端固定安装有防尘进气法兰,所述防尘进气法兰的内侧卡接有防尘滤网,所述离心送风机构的一侧与气流冷凝机构的侧面固定连接,所述气流冷凝机构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吸附干燥筒,所述气流冷凝机构的内部固定安装有若干冷凝扰流板,所述冷凝扰流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制冷管,所述制冷管的端部固定连接有压缩制冷设备,所述吸附干燥筒的内部可拆卸安装有吸附干燥滤芯,所述吸附干燥滤芯的内部填充有硅胶颗粒。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预热进气机构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加热流道,所述加热流道呈筒型结构,所述加热流道的内壁嵌入安装有电热丝,所述加热流道的内侧固定安装有若干缓流隔板,所述缓流隔板呈交错分布于加热流道的内侧,所述加热流道和缓流隔板为金属材质构件。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离心扇叶包括阻流盘和离心送风叶片,所述阻流盘位于远离离心送风机构和气流冷凝机构连通的一端,所述离心送风叶片呈圆周排列分布于阻流盘的一侧,所述离心送风叶片呈弧形片结构。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离心送风机构与气流冷凝机构连通的一侧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直径大于离心扇叶的直径,所述气流冷凝机构的内腔通过所述通孔与离心送风机构的内腔相连通。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气流冷凝机构的底面固定安装有位于冷凝扰流板下方的冷凝回收盒,所述冷凝回收盒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排水管。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冷凝扰流板呈交错分布于气流冷凝机构的内部,所述冷凝扰流板的一侧向下倾斜,所述冷凝扰流板的表面为糙面结构。
在一个优选地实施方式中,所述吸附干燥滤芯的表面开设有若干透气孔并均匀分布,所述透气孔的直径小于硅胶颗粒的颗粒直径,所述吸附干燥滤芯的一端与气流冷凝机构的内腔相连通,所述吸附干燥滤芯的另一端为封闭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大流量离心风机和冷凝冻干结构,利用分别布置于送风机构两端的预热进气机构和气流冷凝机构实现气流的剧烈温差变化,从而将气流在不减小风量的情况下实现冷凝式干燥,保证通风结构的正常风量输出,提高仓储室内的空气循环效率;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吸附干燥滤芯结构,利用可拆装的吸附干燥滤芯将大量硅胶干燥剂固定于内部,通过气流与硅胶干燥剂的主动式接触实现吸附吸收,进一步提高干燥效率,且硅胶干燥剂可通过后期处理尽心重复利用,降低维护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离心送风机构和预热进气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气流冷凝机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离心扇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吸附干燥筒内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为:1、设备底座;2、驱动电机;3、离心送风机构;4、气流冷凝机构;5、吸附干燥筒;6、预热进气机构;7、防尘进气法兰;8、离心扇叶;9、冷凝扰流板;10、吸附干燥滤芯;41、冷凝回收盒;42、排水管;61、加热流道;62、缓流隔板;71、防尘滤网;81、阻流盘;82、离心送风叶片;91、制冷管;101、透气孔;102、硅胶颗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附图1-5所示的一种物流仓储管理用仓储通风换气装置,包括设备底座1和驱动电机2,驱动电机2的底面与设备底座1的顶面固定连接,设备底座1的顶面固定安装有离心送风机构3和气流冷凝机构4,驱动电机2的输出端传动连接有位于离心送风机构3内部的离心扇叶8,离心送风机构3的顶端固定安装有预热进气机构6,预热进气机构6的顶端固定安装有防尘进气法兰7,防尘进气法兰7的内侧卡接有防尘滤网71,离心送风机构3的一侧与气流冷凝机构4的侧面固定连接,气流冷凝机构4的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吸附干燥筒5,气流冷凝机构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若干冷凝扰流板9,冷凝扰流板9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制冷管91,制冷管91的端部固定连接有压缩制冷设备,吸附干燥筒5的内部可拆卸安装有吸附干燥滤芯10,吸附干燥滤芯10的内部填充有硅胶颗粒102。
实施方式具体为:通过设置大流量离心风机和冷凝冻干结构,利用分别布置于送风机构两端的预热进气机构6和气流冷凝机构4实现气流的剧烈温差变化,从而将气流在不减小风量的情况下实现冷凝式干燥,保证通风结构的正常风量输出,提高仓储室内的空气循环效率;另外,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吸附干燥滤芯10结构,利用可拆装的吸附干燥滤芯10将大量硅胶干燥剂固定于内部,通过气流与硅胶干燥剂的主动式接触实现吸附吸收,进一步提高干燥效率,且硅胶干燥剂可通过后期处理尽心重复利用,降低维护成本。
其中,预热进气机构6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加热流道61,加热流道61呈筒型结构,加热流道61的内壁嵌入安装有电热丝,加热流道61的内侧固定安装有若干缓流隔板62,缓流隔板62呈交错分布于加热流道61的内侧,加热流道61和缓流隔板62为金属材质构件,实现对进入气流的辐射升温。
其中,离心扇叶8包括阻流盘81和离心送风叶片82,阻流盘81位于远离离心送风机构3和气流冷凝机构4连通的一端,离心送风叶片82呈圆周排列分布于阻流盘81的一侧,离心送风叶片82呈弧形片结构,形成大风量的离心送风。
其中,离心送风机构3与气流冷凝机构4连通的一侧开设有通孔,通孔直径大于离心扇叶8的直径,气流冷凝机构4的内腔通过通孔与离心送风机构3的内腔相连通,减小气流流通阻力提高风量。
其中,气流冷凝机构4的底面固定安装有位于冷凝扰流板9下方的冷凝回收盒41,冷凝回收盒4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排水管42,实现冷凝液的排出。
其中,冷凝扰流板9呈交错分布于气流冷凝机构4的内部,冷凝扰流板9的一侧向下倾斜,冷凝扰流板9的表面为糙面结构,糙面结构可作为水蒸气的凝结核,利于水蒸气的凝聚滴落。
其中,吸附干燥滤芯10的表面开设有若干透气孔101并均匀分布,透气孔101的直径小于硅胶颗粒102的颗粒直径,吸附干燥滤芯10的一端与气流冷凝机构4的内腔相连通,吸附干燥滤芯10的另一端为封闭结构,将气流泵送进入吸附干燥滤芯10内部,实现主动式吸附干燥,提高干燥效果。
其中,压缩制冷设备的型号为zr16m3-twd型;驱动电机2的型号为tyg30ed型。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
第一步:将吸附干燥筒5通过螺杆固定于气流冷凝机构4的端部,吸附干燥筒5的另一端与物流仓储室内进行连通,开启驱动电机2电源结构即可进行使用;
第二步:在驱动电机2的驱动下离心扇叶8在离心送风机构3得内部进行高速转动,通过离心送风叶片82的切割作用将气流通过预热进气机构6和防尘进气法兰7抽吸进入离心送风机构3中并从气流冷凝机构4处排出,在气流经过防尘滤网71和加热流道61时,分别对气流进行降尘和加热处理,提高气流的初始温度,之后气流经过气流冷凝机构4时与多个冷凝扰流板9进行接触,高温气体与制冷管91接触,温度迅速下降使得气流中水分进行冷凝析出掉落至冷凝回收盒41内部进行排出,气流最后通过吸附干燥筒5在与硅胶颗粒102的接触下,通过硅胶颗粒102对气流进行吸附干燥处理;
第三步:定期维护时,拆卸吸附干燥筒5取下吸附干燥滤芯10,对吸附干燥滤芯10进行120--180℃温度范围的加热处理,使得硅胶颗粒102内部吸收的水分热脱附析出,使之回复原原物化性质,进行重复利用。
最后应说明的几点是:首先,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上”、“下”、“左”、“右”等仅用于表示相对位置关系,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改变,则相对位置关系可能发生改变;
其次:本实用新型公开实施例附图中,只涉及到与本公开实施例涉及到的结构,其他结构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情况下,本实用新型同一实施例及不同实施例可以相互组合;
最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