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59970发布日期:2021-04-21 01:10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灶具面板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


背景技术:

2.在灶具设备中,控制面板为必要的设置之一,现有的灶具前面板在日常的清洁或检修过程中对前面板进行拆卸时,操作步骤复杂,使用不方便;另外,现有的面板上下固定点较多,拆卸不容易,维修和清洁不方便;现有的前面板为l形,其上容易被烹调时的汤汁或油烟脏污不便于清理,使用不方便,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使用时整体为倒l形状,且上部外凸较多,可以减少烹调时的汤汁和油烟对下面的控制件脏污,清洁或维修时拆卸便捷。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包括拆卸结构本体,所述拆卸结构本体包括左支撑架和右支撑架,所述左支撑架和右支撑架上均开有限位孔,所述左支撑架和右支撑架上安装有前面板,所述前面板上设有卡舌和控制件安装孔,所述前面板的底部设有安装孔,所述前面板的左侧焊接在左支撑架上,所述前面板的右侧焊接在右支撑架上,所述左支撑架、右支撑架与前面板呈对称焊接。
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前面板上设置有进气槽7。
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前面板上部位侧面宽度大于前面板下部位侧面的宽度。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安装孔的内部设置有紧固螺栓。
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包括左支撑架;右支撑架;限位孔;前面板;卡舌;控制件安装孔;进气槽;安装孔。
9.1.该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前面板为倒l形状,且上部外凸较多,可以减少烹调时的汤汁和油烟对下面的控制件脏污,清洁或维修时拆卸便捷。
10.2.该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倒l形的下檐开有进气槽,可以改善进气效率;前面板底部的两个安装孔通过紧固螺丝将前面板固定在设备上,安装或拆卸均比较方便。
11.3.该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满足不同情况下的使用,功能多样。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的进气槽的结构示意图;
14.图中:1、左支撑架;2、右支撑架;3、限位孔;4、前面板;5、卡舌;6、控制件安装孔;7、
进气槽;8、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15.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16.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燃气灶具前面板可拆卸结构,包括拆卸结构本体,所述拆卸结构本体包括左支撑架1和右支撑架2,所述左支撑架1和右支撑架2上均开有限位孔3,所述左支撑架1和右支撑架2上安装有前面板4,所述前面板4上设有卡舌5和控制件安装孔6,所述前面板4的底部设有安装孔8,所述前面板4的左侧焊接在左支撑架1上,所述前面板4的右侧焊接在右支撑架2上,所述左支撑架1、右支撑架2与前面板4呈对称焊接。
1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前面板4上设置有进气槽7,通过进气槽可以改善进气效率。
1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前面板4上部位侧面宽度大于前面板4下部位侧面的宽度,前面板为倒l形状,且上部外凸较多,可以减少烹调时的汤汁和油烟对下面的控制件脏污,可减少清洁次数。
1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前面板底部的两个安装孔通过紧固螺丝将前面板固定在设备上,安装或拆卸均比较方便,且安装孔位置在底部不易看见,整个炉体看上去一致性好,更加的美观,凸显更高档次。
20.当使用本装置时,通过将前面板4上的卡舌插人台面板下檐内侧,左右支撑架上的限位孔3,挂在炉体支架的螺丝上,通过前面板4上的安装孔8从底部进行固定,增加隐蔽性,整体美观现档次。固定点少便于后期的快速拆卸清洁或维修使用。在使用本装置时,通过前面板4上的控制件安装孔6便于控制旋钮的安装和拆卸;本装置的前面板4结构为倒l形的下檐上开有进气槽7,可以改善进气效率;前面板为倒l形状,且上部外凸较多,可以减少烹调时的汤汁和油烟对下面的控制件脏污,清洁或维修时拆卸便捷。
21.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2.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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