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发酵产物的干燥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发酵产物的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2.发酵是指人们借助微生物在有氧或无氧条件下的生命活动来制备微生物菌体本身、或者直接代谢产物或次级代谢产物的过程,发酵产物主要应用于食品工业、生物、化工等领域。
3.对于发酵产物的干燥目前存在以下不足:发酵产物容易粘结成块,受热不均,整体热效率差,从而造成烘干时间过长,生产效率低下,影响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4.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酵产物的干燥装置,解决了发酵产物容易粘结成块,受热不均,整体热效率差,从而造成烘干时间过长,生产效率低下,影响生产效率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发酵产物的干燥装置,该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置于所述干燥箱底部开口处的出料斗、置于所述干燥箱顶端开口处的进料斗、置于所述干燥箱内且置于所述进料斗下方的预处理结构、置于所述干燥箱内且置于所述预处理结构下方的干燥结构、置于所述干燥箱外部一侧的鼓风结构以及置于所述干燥箱另一侧且与所述干燥结构和预处理结构连接的驱动结构,
6.所述预处理结构包括第一预处理结构和第二预处理结构,所述第一预处理结构与所述第二预处理结构水平设置且之间的间隙处于所述进料斗的正下方,所述鼓风结构的出风端与所述干燥结构连通且转动连接。
7.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第一预处理结构包括与所述干燥箱转动连接的第一连接轴以及置于所述第一连接轴上且与所述第一连接轴轴线垂直的第一搅拌杆。
8.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第二预处理结构包括与所述干燥箱转动连接的第二连接轴以及置于所述第二连接轴上且与所述第二连接轴轴线垂直的第二搅拌杆,所述第一搅拌杆与所述第二搅拌杆交错设置。
9.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干燥结构包括中空连接杆以及置于所述中空连接杆上且与所述中空连接杆的中心轴线水平设置的干燥板,所述干燥板上设有出风槽,所述中空连接杆上设有出风口,所述出风槽通过所述干燥板内的连通槽与所述中空连接杆内的中空部分连通的。
10.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中空连接杆两端与所述干燥箱内壁转动连接,所述中空连接杆一端与所述鼓风结构的出风端连通且转动连接。
11.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鼓风结构包括鼓风管、置于所述鼓风管一端的鼓风机以及置于所述鼓风管内的加热丝,所述鼓风管远离所述鼓风机的一端与所述干
燥结构连接。
12.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驱动结构包括第一驱动电机、置于所述第一驱动电机输出端的第一驱动轴、第二驱动电机、置于所述第二驱动电机输出端的第二驱动轴、套设在所述第二驱动轴上的驱动齿轮,
13.所述第一驱动轴远离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的一端与所述第一预处理结构通过联轴器连接,所述第二预处理结构上设有与所述驱动齿轮通过链条连接的第一从动轮,所述干燥结构上设有与所述驱动齿轮通过链条的第二从动轮。
14.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第一驱动电机与所述第二驱动电机的驱动方向相反。
1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使得发酵产物在干燥过程中分散,不易粘结成块,从而使得受热均匀,整体热效率好,配合干燥结构的设计,在出风口和出风槽以及干燥板的转动过程中均有风力的产生,对发酵产物的干燥效果好,有利于发酵产物的干燥,从而加快发酵产物的干燥速度,提高干燥效果,保证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16.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发酵产物的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发酵产物的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8.附图标记:1.干燥箱、2.出料斗、3.进料斗、4.预处理结构、5.干燥结构、6.鼓风结构、7.驱动结构、41.第一预处理结构、42.第二预处理结构、411.第一连接轴、412.第一搅拌杆、421.第二连接轴、422.第二搅拌杆、51.中空连接杆、52.干燥板、53.出风槽、54.出风口、61.鼓风管、62.鼓风机、63.加热丝、71.第一驱动电机、72.第一驱动轴、73.第二驱动电机、74.第二驱动轴、75.驱动齿轮、76.第一从动轮、77.第二从动轮。
具体实施方式
19.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示范性实施例做出说明,其中包括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各种细节以助于理解,应当将它们认为仅仅是示范性的。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做出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会背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同样,为了清楚和简明,以下的描述中省略了对公知功能和结构的描述。
20.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21.实施例一:
22.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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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示出了一种发酵产物的干燥装置,该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1、置于所述干燥箱1底部开口处的出料斗2、置于所述干燥箱1顶端开口处的进料斗3、置于所述干燥箱1内且置于所述进料斗3下方的预处理结构4、置于所述干燥箱1内且置于所述预处理结构4下方
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 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4.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35.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 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 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 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