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质烘干粉碎一体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878739发布日期:2021-12-08 15:51阅读:5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物质烘干粉碎一体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物质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生物质烘干粉碎一体化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生物质的推广越来越被重视,其中对生物质颗粒的粒径及湿度要求更为严苛,因其影响到生物质的应用程度,现阶段技术中,生物质颗粒的粉碎及烘干都是采用独立设备进行,成本大,且操作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生物质烘干粉碎一体化装置,能够根据生物质颗粒的粒径及湿度进行烘干和粉碎一体化操作,降低了成本。
4.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生物质烘干粉碎一体化装置,其从上到下依次包括相互连通的冷凝室、烘干室和磨碎室,所述烘干室和磨碎室设置在腔体内,所述冷凝室设置在所述腔体的上端;
5.所述烘干室包括设置在所述腔体上的进料管、出料管和送风管;所述进料管位于所述腔体内的开口方向倾斜向上;所述出料管位于所述送风管的上方,所述送风管的下方密封固定有倾斜向下的送料板;所述送料板用于将生物质颗粒输送到所述磨碎室中;所述进料管连接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固定在所述腔体上;
6.所述冷凝室用于将所述烘干室内的蒸汽冷凝成液体并排除;所述磨碎室用于磨细和筛选生物质颗粒。
7.进一步地,所述冷凝室内安装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的一端与所述烘干室连通,另一端位于蓄水池的上方,所述冷凝室的上端设置有排气口,所述排气口上设置有排风扇,所述排风扇用于排出所述冷凝器散发的热量;所述蓄水池上设置有排液口。
8.进一步地,所述冷凝器从上到下依次包括相互连通的进气管、带有散热片的散热管和排液管。
9.进一步地,所述磨碎室包括设置在所述腔体上的送料管、排料管a和排料管b;所述送料管与磨碎机构连通,所述磨碎机构的方向倾斜向下,所述磨碎机构的下方设置有倾斜向下的筛网,所述筛网的下方设置有倾斜向下的输送板,所述输送板用于将合格的生物质颗粒送到所述排料管b排出,所述筛网用于将不合格的生物质颗粒送到所述排料管a排出。
10.进一步地,所述磨碎机构包括上磨板和下磨板,所述上磨板上设置有若干个均布的上磨齿,所述下磨板上设置有若干个均布的下磨齿,所述上磨板固定在所述腔体上,所述下磨板下方设置有移动机构,所述移动机构用于带动所述下磨板沿纵向进行前后移动,所述移动机构设置在所述腔体上;所述上磨齿与所述下磨齿交错排列配合。
11.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机构包括相匹配的丝杠和螺母,所述螺母固定在所述下磨板
上,所述丝杠沿纵向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腔体上,所述丝杠的两侧设置有平行的直线导轨,所述直线导轨上设置有相匹配的滑块,所述滑块固定在所述下磨板上,所述直线导轨固定在所述腔体上;所述丝杠被配置成通过伺服电机进行正反转的旋转运动。
12.进一步地,所述输送板上设置有振动器。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不仅降低了成本,还提高了处理效率。在一体化装置中,整个腔体内的温度较高,间接地烘干了一部分粒径较大且不符合粒径要求的生物质,可更好地在粉碎室中进行生物质磨碎;整体上操作方便,便于管理。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图1的右视图。
16.图3为图1中磨碎机构的示意图。
17.其中:1、冷凝室;2、烘干室;3、磨碎室;4、腔体;11、冷凝器;12、蓄水池;13、排气口;14、排风扇;111、进气管;112、散热管;113、排液管;121、排液口;21、进料管;22、送风管;23、出料管;24、送料板;25、鼓风机;31、送料管;32、磨碎机构;33、筛网;34、输送板;35、排料管a;36、排料管b;37、振动器;321、上磨板;322、上磨齿;323、下磨板;324、下磨齿;325、螺母;326、丝杠;327、直线导轨;328、滑块;329、伺服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0.实施例
21.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生物质烘干粉碎一体化装置,从上到下依次包括相互连通的冷凝室1、烘干室2和磨碎室3,其中,烘干室2和磨碎室3设置在腔体4内,冷凝室1设置在腔体4的上端;烘干室2包括设置在腔体4上的进料管21、出料管23和送风管22;如图1所示,进料管21位于腔体4内的开口方向倾斜向上;出料管23位于送风管22的上方,送风管22的下方密封固定有倾斜向下的送料板24;送料板24用于将生物质颗粒输送到磨碎室3中;进料管21连接有鼓风机25,鼓风机25固定在腔体4上;冷凝室1用于将烘干室2内的蒸汽冷凝成液体并排除;磨碎室3用于磨细和筛选生物质颗粒。
22.这里的送风管22的数量可以是若干个,且自上而下均匀分布,送风管22设置在腔体4的前后壁上,出料管23位于从上到下第一个送风管22的上方,送料板24位于从上到下最后一个送风管22的下方;进一步地,根据需要,对送风管22进行数量的选取,此处不再赘述。
这里的鼓风机25用于将生物质颗粒斜向上吹进烘干室2中。
2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冷凝室1内安装有冷凝器11,冷凝器11的一端与烘干室2连通,另一端位于蓄水池12的上方,冷凝室1的上端设置有排气口13,排气口13上设置有排风扇14,这里的排风扇14用于排出冷凝器11散发的热量;蓄水池12上设置有排液口121。冷凝室1中冷凝的水排到蓄水池12中,并从排液口121排出。
24.优选地,上述冷凝器11从上到下依次包括相互连通的进气管111、带有散热片的散热管112和排液管113。这里的散热管112根据需要进行数量的选取,此处不再赘述。
2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磨碎室3包括设置在腔体4上的送料管31、排料管a35和排料管b36;送料管31与磨碎机构32连通,磨碎机构32的方向倾斜向下,磨碎机构32的下方设置有倾斜向下的筛网33,筛网33的下方设置有倾斜向下的输送板34,输送板34用于将合格的生物质颗粒送到排料管b36排出,筛网33用于将不合格的生物质颗粒送到排料管a35排出。
26.优选地,上述磨碎机构32包括上磨板321和下磨板323,上磨板321上设置有若干个均布的上磨齿322,下磨板323上设置有若干个均布的下磨齿324,上磨板321固定在腔体4上,下磨板323下方设置有移动机构,该移动机构用于带动下磨板323沿纵向进行前后移动,该移动机构设置在腔体4上;上磨齿322与下磨齿324交错排列配合,保证生物质颗粒被磨碎。
27.优选地,上述移动机构包括相匹配的丝杠326和螺母325,螺母325固定在下磨板323上,丝杠326沿纵向可转动地设置在腔体4上,丝杠326的两侧设置有平行的直线导轨327,直线导轨327上设置有相匹配的滑块328,滑块328固定在下磨板323上,直线导轨327固定在腔体4上;丝杠326通过伺服电机329进行正反转的旋转运动。
2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输送板34上设置有振动器37,该振动器37采购的现有产品,保证本实用新型运行过程中生物质颗粒不发生堆积现象。
29.具体地,当检测生物质颗粒的粒径达标度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将生物质颗粒通过送料管31送入下磨板323上,通过移动机构带动上磨板321和下磨板323运动,通过上磨齿322和下磨齿324的配合将生物质颗粒粉碎,粉碎后的生物质颗粒通过下磨板323的一侧落在筛网33上,通过振动器37的振动,达标的生物质颗粒通过排料管b36排出,未达标的生物质颗粒通过排料管a35排出,然后将未达标的生物质颗粒再次通过送料管31送入下磨板323上进行二次粉碎。
30.当检测生物质颗粒的湿度及粒径达标度都不符合使用要求时,但相对粒径过大满足不了向上烘干效果时,生物质颗粒通过上述过程进行粉碎,达标后的生物质颗粒通过进料管21进入腔体4内的烘干室2中,然后送风管22通过外部的热气源启动,将热气送入烘干室2内,并将生物质颗粒向上吹,粒径达标的生物质向上,烘干后通过出料管23排出,蒸汽通过进气管111进入散热管112中,热量通散热片扩散并且通过排气口13上设置的排风扇14将热量排出,冷凝水落入蓄水池12中排出。
31.当生物质颗粒湿度过大不符合使用标准时,生物质颗粒通过进料管21进入烘干室2内,启动进气管8,将热气通过导热管2进入烘干器12内,然后送风管22通过外部的热气源启动,将热气送入烘干室2内,并将生物质颗粒向上吹,粒径达标的生物质向上,烘干后通过出料管23排出,蒸汽通过进气管111进入散热管112中,热量通散热片扩散并且通过排气口
13上设置的排风扇14将热量排出,冷凝水落入蓄水池12中排出。粒径未达标的生物质颗粒会落在送料板24,并顺着送料板24进入下磨板323上进行粉碎,粒径达标后再进行烘干。
32.本实用新型可用其他的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主要特征的具体形式来概述。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方案都只能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说明而不能限制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指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上述的说明并未指出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因此,在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相当的含义和范围内的任何改变,都应认为是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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