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净化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
背景技术:2.空气净化器作为一款健康型家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用户关注。随着用户对家电需求的递增,其对家电整体的选购标准和要求也开始逐渐增加,包括对产品功能、性能、外观以及整体使用体验等。
3.空气净化器一般都会监控空气质量参数,例如甲醛含量、湿度或者是颗粒物含量。然而传统的空气净化器需要用户操控空气净化器的操控面板以查询当前的空气质量,且在查询各个参数时需要不断的切换,使用不便捷。
技术实现要素:4.基于此,针对传统的空气净化器需要用户操控空气净化器的操控面板以查询当前的空气质量,且在查询各个参数时需要不断的切换,使用不便捷的问题,提出了一种空气净化器,该空气净化器在使用时,可以在壳体的外侧根据显示颜色的不同判断当前各个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进而判断空气质量的好坏,使用便捷。
5.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6.一方面,本技术涉及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
7.壳体,所述壳体的外壁形成有至少两个显示区,所述壳体内形成有进风通道;
8.至少两个显示件,一个所述显示件对应连接于一个所述显示区;及
9.至少两个设置于所述进风通道内的检测件,每个所述检测件对应检测一种空气质量参数;其中,一个所述检测件对应一个所述显示件,每个所述显示件被设置为根据对应的所述检测件检测的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对应显示不同的颜色。
10.下面进一步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该空气净化器还包括控制模块,每个所述检测件及每个所述显示件均与所述控制模块通信连接,所述控制模块根据所述检测件检测的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对应控制所述显示件显示不同的颜色。
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有所述显示区沿所述壳体的长度方向布设,所述进风通道内设有至少两个沿所述进风通道的延伸方向布设的检测区,一个所述检测区对应一个所述显示区,一个所述检测件对应装设于一个所述检测区。
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壳体包括至少两个分体,每个所述分体均设有通道,所述分体依次连接且所有所述通道连通形成所述进风通道,每个所述分体的外壁设有显示区,每个所述通道内设有所述检测区。
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分体为透明壳体,所述分体的外壁涂覆或包覆有银白色涂层。
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该空气净化器还包括过滤组件,所述过滤组件设置于所述
进风通道内,并设置于更靠近所述进风通道的进风口的所述检测区处。
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该空气净化器还包括风机,所述风机设置于所述进风通道内,用于驱使空气沿所述进风通道的进风口进入并沿所述进风通道的出风口排出。
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检测件为湿度传感器、颗粒物传感器以及甲醛传感器中的一种。
1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显示件能够显示的颜色为绿色、蓝色及红色。
1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显示件包括至少两排并联连接的显示单元,每个所述显示单元包括至少两个串联连接的显示灯。
2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该空气净化器还包括脚轮,所述脚轮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底部。
21.上述空气净化器,通过各个检测件去对应检测不同的空气质量参数,每个所述显示件可以根据对应的所述检测件检测的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对应显示不同的颜色,由于各个显示件对应设置于不同的显示区处,且各个显示区位于壳体外侧,因此用户只需要在壳体的外侧根据显示颜色的不同判断当前各个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进而判断空气质量的好坏,使用便捷。
附图说明
22.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书用于解释说明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使用的附图做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4.此外,附图并不是1:1的比例绘制,并且各个元件的相对尺寸在附图中仅示例地绘制,而不一定按照真实比例绘制。
25.图1为一实施例中的空气净化器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26.图2为一实施例中空气净化器的结构示意图。
27.附图标记说明:
28.10、空气净化器;100、壳体;110、分体;120、显示区;130、进风通道;132、检测区;200、检测件;300、显示件;310、显示灯;400、控制模块;500、风机;600、过滤组件;700、脚轮;800、控制面板;900、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30.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
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1.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2.传统的空气净化器需要用户操控空气净化器的操控面板以查询当前的空气质量,且在查询各个参数时需要不断的切换,使用不便捷。基于此,提出了一种空气净化器10,该空气净化器10在使用时,可以在壳体100的外侧根据显示颜色的不同判断当前各个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进而判断空气质量的好坏,使用便捷。
33.请参照图1和图2,一实施例中的空气净化器10,包括壳体100、至少两个显示件300、至少两个检测件200及风机500,壳体100的外壁形成有至少两个显示区120,一个显示件300对应连接于一个显示区120。壳体100内形成有进风通道130,风机500设置于进风通道130内,用于驱使空气沿进风通道130的进风口进入并沿进风通道130的出风口排出。一个检测件200对应一个显示件300,每个检测件200对应检测一种空气质量参数。其中,每个显示件300被设置为根据对应的检测件200检测的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对应显示不同的颜色。例如,显示件300能够显示的颜色为绿色、蓝色及红色。颜色不同代表不同的参数值或者是不同的参数范围。
34.上述空气净化器10,通过各个检测件200去对应检测不同的空气质量参数,每个显示件300可以根据对应的检测件200检测的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对应显示不同的颜色,由于各个显示件300对应设置于不同的显示区120处,且各个显示区120位于壳体100外侧,因此用户只需要在壳体100的外侧根据显示颜色的不同判断当前各个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进而判断空气质量的好坏,使用便捷。
35.请参照图1和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该空气净化器10还包括控制模块400,每个检测件200及每个显示件300均与控制模块400通信连接,控制模块400根据检测件200检测的空气质量参数的大小对应控制显示件300显示不同的颜色。其中,控制模块400可以是微控制单元或单片机等控制单元。
36.显示件300可以是一整个发光部件,也可以是多个发光部件组合形成。例如,请参照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显示件300包括至少两排并联连接的显示单元,每个显示单元包括至少两个串联连接的显示灯310。如此,通过多个显示灯310组合形成显示件300,可以提升显示亮度。各个显示灯310可以与控制模块400电性连接,由控制模块400供电,控制其工作。具体地,显示灯310可以为led灯。
37.可以理解的是,各个显示区120可以根据设计需要进行布设。例如,各个显示区120可以沿着壳体100的周向进行布设。又例如,请参照图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有显示区120沿壳体100的长度方向布设,如此,用户可以更加直观的观测各个控制质量参数。其中,壳体100的长度方向为图2中的l方向。
38.同理,各个检测件200在进风通道130内的装设位置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例如,各个检测件200可以沿着进风通道130的周向进行布设。又例如,请参照图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进风通道130内设有至少两个沿进风通道130的延伸方向布设的检测区132,一个检测件200对应装设于一个检测区132,一个检测区132对应一个显示区120。可以理解的是,请参照图2,在该实施例中,显示区120是一个壳体100外侧的一个区域,该区域所对应的进气通道内部的区域正好就是与显示区120所显示参数对应的检测区132的位置。请参照图1,进风通道130的延伸方向为图1中的l1方向。
39.在一些实施例中,检测件200可以为湿度传感器、颗粒物传感器以及甲醛传感器中的一种。如此,可以用过湿度传感器检测空气中的湿度,通过颗粒物传感器检测空气中的颗粒物含量,通过甲醛传感器检测空气中的甲醛含量。
40.请参照图1和图2,下面以显示区120、显示件300、检测件200及检测区132均为三个为例阐述该空气净化器10的使用方式。三个显示区120沿着壳体100的长度方向布设,三个检测区132沿着进风通道130的延伸方向布设,一个显示件300对应装设于一个显示区120,一个检测件200对应装设于一个检测区132,一个检测件200对应一个显示件300。沿着壳体100的高度递减方向,三个显示件300依次用于显示湿度、颗粒物含量及甲醛含量,因此三个检测件200依次为湿度传感器、颗粒物传感器及甲醛传感器。显示件300能够显示的颜色为绿色、蓝色及红色。其中,壳体100的高度递减方向为图1中l2方向。
41.例如,当湿度为0-35%时,位于最上层的显示件300显示绿色;当湿度为36%-70%时,位于最上层的显示件300显示蓝色;当湿度为71%-100%,位于最上层的显示件300显示红色。
42.当检测到颗粒物含量为0mg/m
3-35mg/m3(优),此时位于中间层的显示件300显示绿色;当检测到颗粒物含量为36mg/m
3-115mg/m3(良),此时位于中间层的显示件300显示蓝色;当检测到颗粒物含量>116mg/m3(差),此时位于中间层的显示件300显示红色。
43.当检测到甲醛的含量为0mg/m
3-0.1mg/m3(优),位于最下层的显示件300显示绿色;当检测到甲醛的含量为0.1mg/m
3-0.2mg/m3(良),位于最下层的显示件300显示蓝色;当检测到甲醛的含量为>0.2mg/m3(差),位于最下层的显示件300显示红色。
44.在前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该空气净化器10还包括过滤组件600,过滤组件600设置于进风通道130内。如此,通过过滤组件600对进入进风通道130内的空气进行过滤,提升沿进风风道的出风口排出的空气的质量。进一步,该过滤组件600设置于更靠近进风通道130的进风口的检测区132处,如此,通过过滤组件600可以更加及时的对进入进风通道130的空气进行处理,避免污染进风通道130内的其他部件。具体地,过滤组件600可以为高效复合过滤网,如此可过滤颗粒物和除甲醛等。
45.壳体100可以是一体成型结构,也可以是各个分体结构拼接形成。例如,请参照图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壳体100包括至少两个分体110,每个分体110均设有通道(未示出),分体110依次连接且所有通道连通形成进风通道130,每个分体110的外壁设有显示区120,每个通道内设有检测区132。其中,相邻两个分体110可以通过焊接或者是铆接或者是胶接的方式进行连接。
46.进一步地,为了避免显示区120处的光线太亮影响用户观测,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分体110为透明壳体100,分体110的外壁涂覆或包覆有银白色涂层。
47.请参照图1,在前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该空气净化器10还包括脚轮700,脚轮700设置于壳体100的底部,进而方便移动该空气净化器10。请参照图1,该空气净化器10该包括底座900,脚轮700通过底座900连接于壳体100的底部,控制模块400连接于底座900上。
48.请参照图1,在前述任一实施例的基础上,该空气净化器10还包括操控面板,控制面板800可以为触摸屏,通过控制面板800可对空气净化器10进行操控,同时该控制面板800可以显示过滤组件600的使用寿命等数据。
4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5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51.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52.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53.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