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48401发布日期:2022-03-20 03:05阅读:162来源:国知局
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有机玻璃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


背景技术:

2.有机玻璃在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生产有机玻璃的原料通常是有机玻璃油。获取有机玻璃油的途径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熔化石油,另一种是熔化废旧有机玻璃。采用熔化废旧有机玻璃获得有机玻璃油的方法可以减少石油资源的消耗,实现废旧有机玻璃的循环利用,已成为有机玻璃油制造的重要方法。
3.回收和利用废旧有机玻璃不仅可以减少石油的消耗量,而且可以实现废旧有机玻璃的重复使用,符合国家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政策。废旧有机玻璃回收利用的主要途径是采用加热的方法让废旧有机玻璃产生熔化,生成有机玻璃油气,再经过冷凝和蒸馏生成有机玻璃油。
4.现有有机玻璃废料在回收降解时通常采用火烧加热的方式,在加热的过程中不仅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同时热利用效率非常低,存在不够节能环保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解决现有有机玻璃废料降解时热利用率低,不够节能环保的问题。
6.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7.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包括炉体,所述炉体顶部设置有螺旋输送机构,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出料端与炉体连通,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进料端连通有储料仓,所述炉体内设置有加热器,所述加热器为加热箱体,所述加热箱体连通有加热管,所述加热箱体内设置有加热介质,所述炉体内设置有搅拌器,所述炉体内位于加热箱体上方还设置有物料分布器,所述炉体顶部连通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开设有物料出口和冷却水口,所述炉体底端还设置有出渣器。
8.进一步地,所述加热介质为导热油和熔盐。
9.进一步地,所述炉体底部位于出渣器旁的加热管进口端处还设置有加热介质加热器。
10.进一步地,所述搅拌器包括设置在炉体顶部外侧的搅拌电机,搅拌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伸入炉体内,所述搅拌轴上设置有若干搅拌杆。
11.进一步地,所述冷凝器下侧还安装有冷凝器支架。
12.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本实用新型中,包括炉体,所述炉体顶部设置有螺旋输送机构,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出料端与炉体连通,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进料端连通有储料仓,所述炉体内设置有加热器,所述加热器为加热箱体,所述加热箱体连通有加热管,所述加热箱体内设置有加热介质,所述炉体内设置有搅拌器,所述炉体内位于加热箱体上方还设置有物料分布器,所述炉
体顶部连通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开设有物料出口和冷却水口,所述炉体底端还设置有出渣器。
14.通过该设置,储料仓内的有机玻璃废料经过螺旋输送机构送入炉体内,物料分布器使得有机玻璃废料在炉体内分布均匀,便于有机玻璃废料与加热箱体的接触更充分。加热降解时,搅拌器能够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搅拌,使其加热更充分,加热介质通过加热管导入加热箱体内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加热,有机玻璃废料中的高分子化合物受热汽化,并通过冷凝器冷凝后从物料出口排出,剩余的废渣从出渣器排出。通过加热箱体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加热,大大提高了热利用效率,同时摆脱了传统工艺火烧废料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更加环保节能,有效解决了现有有机玻璃废料降解时热利用率低,不够节能环保的问题。
15.2、本实用新型中,所述加热介质为导热油和熔盐。通过该设置,导热油和熔盐作为加热介质,加热效果好,热传递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其中: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加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19.图中标记:1-炉体、2-螺旋输送机构、3-储料仓、4-加热箱体、5-物料分布器、6-冷凝器、7-物料出口、8-冷却水口、9-出渣器、10-加热介质加热器、11-搅拌电机、12-搅拌轴、13-搅拌杆、14-冷凝器支架、15-加热管。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1.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2.应注意到: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3.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
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4.此外,术语“水平”、“竖直”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或悬垂,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25.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使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原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6.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包括炉体,所述炉体顶部设置有螺旋输送机构,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出料端与炉体连通,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进料端连通有储料仓,所述炉体内设置有加热器,所述加热器为加热箱体,所述加热箱体连通有加热管,所述加热箱体内设置有加热介质,所述炉体内设置有搅拌器,所述炉体内位于加热箱体上方还设置有物料分布器,所述炉体顶部连通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开设有物料出口和冷却水口,所述炉体底端还设置有出渣器。
27.进一步地,所述加热介质为导热油和熔盐。
28.进一步地,所述炉体底部位于出渣器旁的加热管进口端处还设置有加热介质加热器。
29.进一步地,所述搅拌器包括设置在炉体顶部外侧的搅拌电机,搅拌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伸入炉体内,所述搅拌轴上设置有若干搅拌杆。
30.进一步地,所述冷凝器下侧还安装有冷凝器支架。
31.本实用新型在实施过程中,储料仓内的有机玻璃废料经过螺旋输送机构送入炉体内,物料分布器使得有机玻璃废料在炉体内分布均匀,便于有机玻璃废料与加热箱体的接触更充分。加热降解时,搅拌器能够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搅拌,使其加热更充分,加热介质通过加热管导入加热箱体内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加热,有机玻璃废料中的高分子化合物受热汽化,并通过冷凝器冷凝后从物料出口排出,剩余的废渣从出渣器排出。通过加热箱体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加热,大大提高了热利用效率,同时摆脱了传统工艺火烧废料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更加环保节能,有效解决了现有有机玻璃废料降解时热利用率低,不够节能环保的问题。
32.实施例1
33.一种箱体式高温降解炉,包括炉体,所述炉体顶部设置有螺旋输送机构,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出料端与炉体连通,所述螺旋输送机构的进料端连通有储料仓,所述炉体内设置有加热器,所述加热器为加热箱体,所述加热箱体连通有加热管,所述加热箱体内设置有加热介质,所述炉体内设置有搅拌器,所述炉体内位于加热箱体上方还设置有物料分布器,所述炉体顶部连通有冷凝器,所述冷凝器开设有物料出口和冷却水口,所述炉体底端还设置有出渣器。
34.通过该设置,储料仓内的有机玻璃废料经过螺旋输送机构送入炉体内,物料分布器使得有机玻璃废料在炉体内分布均匀,便于有机玻璃废料与加热箱体的接触更充分。加热降解时,搅拌器能够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搅拌,使其加热更充分,加热介质通过加热管导
入加热箱体内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加热,有机玻璃废料中的高分子化合物受热汽化,并通过冷凝器冷凝后从物料出口排出,剩余的废渣从出渣器排出。通过加热箱体对有机玻璃废料进行加热,大大提高了热利用效率,同时摆脱了传统工艺火烧废料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更加环保节能,有效解决了现有有机玻璃废料降解时热利用率低,不够节能环保的问题。
35.实施例2
36.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加热介质为导热油和熔盐。通过该设置,导热油和熔盐作为加热介质,加热效果好,热传递效率更高。
37.实施例3
38.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炉体底部位于出渣器旁的加热管进口端处还设置有加热介质加热器。
39.实施例4
40.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搅拌器包括设置在炉体顶部外侧的搅拌电机,搅拌电机的输出端连接有搅拌轴,所述搅拌轴伸入炉体内,所述搅拌轴上设置有若干搅拌杆
41.实施例5
42.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冷凝器下侧还安装有冷凝器支架。
43.如上所述即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前文所述为本实用新型的各个优选实施例,各个优选实施例中的优选实施方式如果不是明显自相矛盾或以某一优选实施方式为前提,各个优选实施方式都可以任意叠加组合使用,所述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参数仅是为了清楚表述实用新型的验证过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仍然以其权利要求书为准,凡是运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结构变化,同理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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