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01774发布日期:2023-01-18 01:26阅读:68来源:国知局
加湿器的制作方法

1.本技术涉及家用电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加湿器。


背景技术:

2.加湿器能够将液态的水雾化以达到给室内空间增加湿度的目的来保持空气湿润,环节空气干燥。相关技术中,在加湿器进行出雾作业的过程中,无法直观地了解加湿器的出雾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可直观了解出雾情况的加湿器,以对加湿器的作业情况进行监控。
4.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加湿器,包括:机体,所述机体具有第一出雾口;第一照明件,所述第一照明件设于所述第一出雾口的外侧,且所述第一照明件的光照方向和所述第一出雾口的出雾方向均朝向所述机体外的同一侧,以使所述第一照明件适于朝所述第一出雾口排出的雾气投射光线。
5.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照明件被构造成投射光线具有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所述第一投射边界被构造成相对于所述第一照明件的轴线朝与所述第一出雾口正对的出雾位置倾斜,所述第二投射边界被构造成相对于所述第一照明件的轴线朝背离与所述第一出雾口正对的出雾位置倾斜。
6.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投射边界与所述第一照明件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于30
°
、且小于80
°
,所述第二投射边界与所述第一照明件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大于30
°
、且小于80
°

7.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照明件与所述第一出雾口的轴线之间的距离在2cm~8cm的范围内。
8.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照明件与所述第一出雾口的轴线之间的距离为l,所述第一出雾口的宽度尺寸为d,其中2cm≤l≤8cm,1cm≤d≤5cm。
9.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照明件包括多个,多个所述第一照明件沿围绕所述第一出雾口的方向间隔布置。
10.上述方案中,所述加湿器包括多个照明组,多个所述照明组沿所述出雾口的径向布置,且每个所述照明组均包括沿围绕所述出雾口的方向间隔布置的多个第一照明件。
11.上述方案中,所述机体包括上盖,所述上盖包括底壁、周壁和筒体,所述底壁呈环形板状,所述筒体的一端连接所述底壁的内周缘,所述周壁的一端连接所述底壁的外周缘,所述周壁围绕所述筒体设置,所述筒体内构造出所述第一出雾口,所述筒体和所述周壁之间具有容置空间,所述第一照明件设于所述容置空间内。
12.上述方案中,所述机体还包括盖板,所述盖板围绕所述筒体设置,并封盖所述容置空间,所述第一照明件设于所述盖板的内侧,且所述盖板上设有与所述第一照明件相对的
透光区,所述第一照明件产生的光线穿过所述透光区朝所述盖板外投射。
13.上述方案中,所述机体还包括围板,所述围板与所述上盖相连,并设于所述周壁和所述筒体相连,所述围板与所述筒体之间形成所述容置空间,所述盖板盖设于所述围板上,且所述盖板的周缘的至少一部分朝向所述周壁伸出所述围板,以将所述盖板上的液体朝向所述围板和所述周壁之间导流。
14.上述方案中,所述机体还包括第二出雾口,所述第二出雾口被构造成围绕所述第一出雾口的环形,所述第一照明件设于所述第一出雾口和所述第二出雾口之间。
15.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二出雾口内设有第二照明件和反光件,所述反光件与所述第二照明件沿所述第二出雾口的宽度方向相对,以使所述第二照明件适于朝向所述反光件投射光线,且所述反光件被构造成将所述第二照明件投射的光线朝所述第二出雾口反射出,且所述反光件反射后的光线投射方向、所述第一照明件的光线投射方向以及所述第一出雾口的出雾方向,均朝向所述机体外的同一侧。
16.本技术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技术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17.图1是本技术的实施例的加湿器的示意图;
18.图2是本技术的实施例的第一照明件的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的示意图;
19.图3是本技术的实施例的第一照明件和第一出雾口的尺寸示意图;
20.图4是本技术实施例的加湿器的第一照明件的一种分布示意图;
21.图5是本技术实施例的加湿器的第一照明件的另一种分布示意图;
22.图6是本技术实施例的加湿器的机体的剖视图;
23.图7是图6的a的局部放大图。
24.附图标记:
25.机体100,第一照明件11,第二照明件12,反光件13,第一出雾口101,第二出雾口102,上盖14,盖板15,围板16,底壁141,周壁142,筒体143,容置空间103。
具体实施方式
26.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参照图1,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加湿器,包括机体100和第一照明件11。其中,机体100具有第一出雾口101,经过加湿器雾化生成的雾气可以通过第一出雾口101排出至加湿器外。第一照明件11设于第一出雾口101的外侧,且第一照明件11的光照方向和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方向均朝向机体100外的同一侧,也就是第一照明件11的光照方向的朝向和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方向的朝向相同,使第一照明件11适于朝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投射光线,在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下,能够更容易观察到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进而可以更直观地观察加湿器的出雾情况。
28.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加湿器,能够及时地了解加湿器的出雾状况,方便用户根据实际需求对加湿器的出雾量进行调节,而且第一照明件11设于第一出雾口101外,能够对从第一出雾口101送出的雾气投射光线,优化对雾气的照明效果,能够方便用户有足够的时间去观察。
29.相比于将第一照明件11设于第一出雾口101内的方案,本实用新型可以增加第一照明件11的照明范围,便于及时了解出雾的浓度和出雾情况,而且在水量不足时,也可以提醒用户补充水。
30.当然,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照明件11可以设置成朝向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侧投射光线;或朝背离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侧投射光线。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照明件11还可以设置为既朝向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侧投射光线;又朝背离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侧投射光线。
31.参照图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中,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光线具有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可以理解为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之间构成第一照明件11的照射范围。第一照明件11的第一投射边界被构造成相对于第一照明件11的轴线朝与第一出雾口101正对的出雾位置倾斜,其中,出雾位置可以理解为雾气从第一出雾口101排出时的位置,该出雾位置与出雾口在出雾方向上正对。第一照明件11的第二投射边界被构造成相对于预定方向第一照明件11的轴线朝背离与第一出雾口101正对的出雾位置倾斜,参照附图,第一出雾口101自下而上排出雾气,因此,前述的第一投射边界为自下而上朝向第一出雾口101倾斜的光照方向;前述的第二投射边界为自下而上的方向上朝背离第一出雾口101倾斜的光照方向。基于此,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光线落入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构成的区域中,从而可以通过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光线,直观地观察雾气从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情况,以及雾气从第一出雾口101排出之后在空间扩散的情况。
32.其中,第一投射边界为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光线中最靠近第一出雾口101的光线;第二投射边界为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光线中最远离第一出雾口101的光线,因此,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的覆盖范围可以视为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范围,通过上述设置,能够使从第一出雾口101送出的雾气能够被第一照明件11照到,且在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送出较远距离后,也能够使得第一照明件11能够为雾气提供光线,延长第一照明件11对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的照射时间和范围,优化光照效果。
33.参照图2,夹角α为第一投射边界与第一照明件11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夹角β为第二投射边界与第一照明件11的轴线之间的夹角,在实际应用中,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可以影响第一照明件11的照射范围的大小,具体地,当夹角α和夹角β越大,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构成的照射范围越大,当夹角α和夹角β越小,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构成的照射范围越小。在本实施例中,夹角α可以设置为大于30
°
、且小于80
°
,夹角β可以设置为大于30
°
、且小于80
°
,基于此,第一投射边界和第二投射边界构成的照射范围能够覆盖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范围,因此可以通过第一照明件11投射的光线,实现直观观察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
34.参照图3,进一步地,第一照明件11的布设位置同样也会影响第一照明件11的照射范围,具体地,当第一照明件11的布设位置与第一出雾口101之间的距离过大,将会导致第一照明件11无法将光线投射到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也就是第一照明件11的照射范
围没有覆盖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范围,基于此,第一照明件11的位置具有一定的限制,限定第一照明件11与第一出雾口101的轴线之间的距离在2cm~8cm的范围内,或,结合第一出雾口101的宽度尺寸,确定第一照明件11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照明件11与第一出雾口101的轴线之间的距离为l,且2cm≤l≤8cm,第一出雾口101的宽度尺寸为d,且1cm≤d≤5cm。
35.参照图4,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加湿器上布置有多个第一照明件11,多个第一照明件11沿围绕第一出雾口101的方向间隔布置。在实际应用中,第一照明件11的数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一般情况下,第一照明件11的数量越多,对第一出雾口101的照射效果较佳,从而可以更好地观察加湿器的出雾情况。
36.参照图5,在本技术的实施例中,加湿器上可以布置有多个照明组,多个照明组沿出雾口101的径向布置,每个照明组中包括多个第一照明件11,照明组中的多个第一照明件11沿围绕出雾口101的方向间隔布置,从而可以通过多个照明组对第一出雾口101进行均匀照射。如图5所示,在图5中包含两个照明组,其中,外围的多个第一照明件11构成照明组1,内部的多个第一照明件11构成照明组2。
37.参照图6和图7,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中,机体100包括上盖14,其中,上盖14包括底壁141、周壁142和筒体143。底壁141呈环形板状,底壁141的外周缘与周壁142的一端连接,底壁141的内周缘与筒体143的一端连接,周壁142围绕筒体143设置,筒体143沿上下方向延伸,且在筒体143内构造出第一出雾口101,也就是第一出雾口101开设在筒体143内,基于此,周壁142和筒体143之间构造了容置空间103,第一照明件11可以设于容置空间103内。容置空间103是位于筒体143的外侧,由此可见,容置空间103内的第一照明件11是布置在第一出雾口101的外侧。
38.参照图6,机体100还包括盖板15,盖板15围绕筒体143设置,并封盖容置空间103,可以理解为,盖板15盖在容置空间103上。在容置空间103被盖板15封盖,设于容置空间103内的第一照明件11位于盖板15的内侧。盖板15能够对第一照明件11产生的光线存在一定的影响,例如,在盖板15的厚度较大,或者盖板15的材质透光度不高的情况下,会导致第一照明件11产生的光线的强度减弱,减弱了对雾气的投射效果,基于此,盖板15上还设有与第一照明件11相对的透光区,透光区可以根据第一照明件11的位置设置,或者根据第一照明件11的投射范围设置。第一照明件11产生的光线可以闯过透光区朝盖板15外投射,进而可以对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进行投射。
39.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盖板15,可以对容置空间103内的第一照明件11进行封盖,从而避免第一出雾口101排出的雾气进入到容置空间103,或者,在用户对加湿器进行加水的过程中,水流入到容置空间103而使第一照明件11的工作电路受损,导致第一照明件11无法正常工作。
40.参照图6,机体100还包括围板16,围板16与上盖14连接,并设于周壁142和筒体143相连,围板16和筒体143之间形成用于放置第一照明件11的容置空间103,也就是第一照明件11设于围板16的内侧,通过围板16可以将第一照明件11与周壁142相隔。盖板15设于围板16上,能够封盖容置空间103,也就是容置空间103是封闭的,防止加湿器外部的水进入到容置空间103内。另外,盖板15的周缘的至少一部分朝向周壁142伸出围板16,也就是在自上而下的投影中,围板16上周缘落入到盖板15的周缘的内侧,可以将盖板15上的液体朝向围板
16和周壁142之间导流,避免盖板15存在积水。在一个应用场景中,可以向加湿器的盖板15的部位加水,加入的水可以通过盖板15伸出的部分流向围板16和周壁142之间,从而可以直接从加湿器的顶部实现加水的目的。
41.参照图6,机体100还包括第二出雾口102,第二出雾口102被构造成围绕第一出雾口101的方向延伸的环形,第二出雾口102可以实现不同的出雾方式,另外,还为第二出雾口102配置对应的第一照明件11,第一照明件11可以对第二出雾口102排出的雾气投射光线,其中,第一照明件11设于第一出雾口101和第二出雾口102之间。
42.参照图6和图7,进一步地,第二出雾口102设有第二照明件12和反光件13,其中,反光件13与第二照明件12沿着第二出雾口102的宽度方向相对,从而使第二照明件12能够朝向反光件13投射光线,并且,反光件13被构造成将第二照明件12投射的光线朝第二出雾口102反射出,可以理解的,反光件13反射后的光线投射方向、第一照明件11的光线投射方向以及第一出雾口101的出雾方向均朝向机体100外的同一侧。
43.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将第二照明件12和反光件13设于第二出雾口102,当第二出雾口102排出雾气时,第二照明件12产生光线,第二照明件12产生的光线会投射到反光件13上,反光件13通过反射的方式,将投射的光线从朝第二出雾口102反射出,通过第二照明件12和反光件13的配合,向第二出雾口102排出的雾气投射光线,从而可以对第二出雾口102的出雾情况进行监测。
44.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加湿器,能够利用照明件对出雾口送出的雾气进行照明,以便于实现不同的光照效果,并能够使得加湿器具有较好的外观效果,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
4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4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4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
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4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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