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冷冻食品展示售卖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77850阅读:13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冷冻食品展示售卖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展示柜,具体是一种冷冻食品展示售卖柜。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商超卖场大多采用冷冻展示柜来展示和存放冷冻食品。先后有固定式冰柜或制冷陈列柜、直冷型冰柜或制冷陈列柜、风冷型移动卧式冰柜等冷冻展示柜产品面市,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宣传和展示柜体内陈列的冷冻食品效果。直观视觉展示效果更强烈,方便随机选购。针对冷冻食品尤其是冷冻/速冻水果产品,如速冻荔枝、速冻樱桃、速冻草莓等。一般潜在选购顾客还有解冻品鲜的需求,这通常是由现场销售服务人员额外采用特定的解冻装置完成,不仅费时费力,还有人工成本。如果能够将解冻品鲜功能集成在展示柜中,不仅可实现无人值守,节省人力物力成本,更能大大提高宣传和销售成功率。截至目前为止,尚未见市面上有此类产品出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人值守、直观展示、冷冻储藏、移动方便,具解冻品鲜功能的冷冻食品展示售卖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冷冻食品展示售卖柜,包括储水品鲜盘、冷冻储藏展示柜、制冷系统和展柜支撑架,所述展柜支撑架设置于冷冻储藏展示柜正下方,并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冷冻储藏展示柜前侧安装有冰柜门,冷冻储藏展示柜后侧安装有后面板;所述冷冻储藏展示柜的顶部面板中部开设有制冷空气导流孔,制冷空气导流孔正上方设置有导热板;所述储水品鲜盘设置于导热板正上方并与导热板直接接触;所述制冷系统安装在展示支撑架中部位置,并与冷冻储藏展示柜通过管道直接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冷冻储藏展示柜上的冰柜门和后面板上均设置有隔热透明窗。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隔热透明窗采用中空透明隔热钢化玻璃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展示柜支撑架底部安装有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热板的尺寸与冷冻储藏展示柜顶部面板的尺寸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能够将解冻品鲜功能集成在展示柜中,既达到冷冻食品传统展示柜冷冻储存要求,又达到展示品鲜目的,无人值守,直观展示、冷冻储藏,移动方便,现场展示与售卖效果更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 为本实用新型中导热板与制冷空气导流孔结构示意图。

图中:1-储水品鲜盘;2-冷冻储藏展示柜;3-制冷系统;4-万向轮;5-展示柜支撑架;6-冰柜门;7-树脂隔热层;8-隔热透明窗;9-导热板;10-制冷空气导流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冷冻食品展示售卖柜,包括储水品鲜盘1、冷冻储藏展示柜2、制冷系统3和展柜支撑架5,所述展柜支撑架5设置于冷冻储藏展示柜2正下方,并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所述冷冻储藏展示柜2前侧安装有冰柜门6(前面板),冷冻储藏展示柜2后侧安装有后面板;所述冷冻储藏展示柜2的顶部面板中部开设有制冷空气导流孔10,制冷空气导流孔10正上方设置有导热板9;冷冻储藏展示柜2其余部分均设置树脂隔热层7密闭;所述储水品鲜盘1设置于导热板9正上方并与导热板9直接接触;所述制冷系统3安装在展示支撑架5中部位置,并与冷冻储藏展示柜2通过管道直接相连,制冷系统3产生的冷气输送到冷冻储藏展示柜2中。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冷冻储藏展示柜2上的冰柜门6和后面板上均设置有隔热透明窗8。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隔热透明窗8采用中空透明隔热钢化玻璃制成,其尺寸略小于前后面板。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所述展示柜支撑架5底部安装有万向轮4,便于移动售卖柜。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所述导热板9的尺寸与冷冻储藏展示柜2顶部面板的尺寸相同。

本实用新型中储水品鲜盘1中可盛水,并陈列需解冻品鲜的冷冻食品,通过加入不同体积的水,来调整解冻品鲜温度。冷冻储藏展示柜2内可存储冷冻食品,同时达到冷冻储存与食品展示的目的。制冷系统3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冰箱制冷系统结构,可具备变频控制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通过制冷系统3冷量传递给冷冻储藏展示柜2,并经由制冷空气导流孔10和导热板9之间的空间,将剩余冷量传递给储水品鲜盘1,使储水品鲜盘1内的冰水温度处于0-4℃之间。如此,既达到冷冻食品传统展示柜冷冻储存要求,又达到展示品鲜目的,现场展示与售卖效果更佳。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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