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冷冻除湿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28105发布日期:2022-04-07 02:46阅读:122来源:国知局
一种冷冻除湿系统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气体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冷冻除湿系统。


背景技术:

2.冷冻除湿机按功能可分为升温性、恒温性和降温性三种;在除湿机实际使用中,常需要在这三种功能之间相互切换,以保证除湿的同时也能控制气体的温度。为了实现除湿机对气体的温度,常见的冷冻除湿系统设计包括2个冷凝器,一个置于蒸发器的后方对除湿后气体进行再加热,另一个外置的冷凝器单独作为冷凝器,在运转中按需切换运转2个冷凝器,分别实现升温除湿和降温除湿的功能,但该型式没有恒温功能,因此房间温度难以稳定,波动很大,影响用户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目的就是为了弥补已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冷冻除湿系统,可实现多种除湿模式互相切换运转,包括降温除湿模式、升温除湿模式、恒温除湿模式。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蒸发/冷凝器于主蒸发器的后方,其中蒸发/冷凝器可通过三通阀来切换工作模式,可分别切换为蒸发器和冷凝器,当蒸发/冷凝器切换为蒸发器时,冷冻除湿系统运转于降温除湿模式,此时蒸发/冷凝器与主蒸发器共同承担蒸发器的角色,两个蒸发器同时工作可产生更多的除湿量;当蒸发/冷凝器切换为冷凝器模式、且主冷凝器进口管路上的电动调节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时,由于主冷凝器此时不运转,此时冷冻除湿系统运转于升温除湿模式;当蒸发/冷凝器切换为冷凝器模式、且主冷凝器进口管路上的电动调节阀门处于开启状态时,由于主蒸发器和蒸发/冷凝器均处于运转状态,此时冷冻除湿系统运转于近恒温除湿模式,此时可通过调节主冷凝器进口管路上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控制制冷剂流量来调节2个冷凝器上的散热量分配,使得处于冷凝器模式下的蒸发/冷凝器的散热量与主蒸发器的冷量相匹配直至本冷冻除湿系统的进风温度与出风温度相同或接近。
4.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5.一种冷冻除湿系统,包括有风机、压缩机、主蒸发器、蒸发/冷凝器、主冷凝器、三通阀、第一单向阀、第二单向阀、第一节流降压装置和电动调节阀门,所述的主蒸发器和蒸发/冷凝器并列设置,所述的风机安装在蒸发/冷凝器的侧面,所述的蒸发/冷凝器通过管路依次连接电动调节阀门和三通阀的第一接口,三通阀的第二接口和第三接口分别连接压缩机的回气口和排气口;所述压缩机的排气口连接至主冷凝器,所述主冷凝器的出口连接第一节流降压装置的入口,第一节流降压装置的出口分别连接第一单向阀和第二单向阀的入口,第一单向阀和第二单向阀的出口分别连通至主蒸发器和蒸发/冷凝器;所述主蒸发器的出口连接至压缩机的回气口。
6.通过所述的三通阀和电动调节阀门使所述蒸发/冷凝器的功能在蒸发器和冷凝器之间切换。
7.在所述的第一单向阀和第二单向阀的出口之间设有连接管路,并且在连接管路上
设有第二节流降压装置,第二节流降压装置的出口和入口分别连接主蒸发器和蒸发/冷凝器。
8.在所述的压缩机和主冷凝器之间的管路上设置有排气电动调节阀门。
9.通过所述的蒸发/冷凝器和三通调节阀、电动调节阀门的控制,该蒸发/冷凝器可切换于多种运行模式下,包括蒸发器模式、冷凝器模式、非运行模式;
10.当所述蒸发/冷凝器在蒸发器运行模式下,本实用新型运行于降温除湿模式,也相当于空调制冷模式,即对所处理气流进行降温并除湿。
11.当所述蒸发/冷凝器运行于非运行模式下,即与三通阀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且主冷凝器前方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处于开启状态,此时也为降温除湿模式,但蒸发/冷凝器由于管路封闭处于非循环状态,只有主蒸发器处于运转状态,这种这模式下,由于蒸发器面积小于双蒸发器,因此蒸发器对应的气体露点温度更低,适合于对相对湿度更低的气流进行除湿。
12.当所述蒸发/冷凝器在冷凝器运行模式下,且主冷凝器前方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此时制冷剂循环于主蒸发器和蒸发/冷凝器之间,由于制冷循环的冷凝器的热量大于蒸发器的显热制冷量,本实用新型处于升温除湿模式。
13.当所述蒸发/冷凝器在冷凝器运行模式下,且主冷凝器前方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处于可调节的开启状态,此时制冷剂循环于主蒸发器、蒸发/冷凝器之间和主冷凝器,通过对排气电动调节阀门的调节控制流经主冷凝器的制冷剂流量,流经处于冷凝器工作模式下的蒸发/冷凝器的压缩机排气量也得到调节,因此调节了蒸发/冷凝器作为冷凝器模式的散热量,从而实现了可调节温度的恒温除湿。
14.另外,所述蒸发/冷凝器的工作模式由冷凝器切换为蒸发器模式时,可先关闭与三通阀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使得蒸发/冷凝器中处于非循环状态,此时蒸发/冷凝器中的制冷剂将流经第二节流降压装置进入主蒸发器,直至蒸发/冷凝器中的制冷剂压力等于或接近主蒸发器中的制冷剂压力,此时可再开启与三通阀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并切换三通阀与压缩机吸气口连接,由于蒸发/冷凝器中的压力已经降低,此时切换三通阀不会引起制冷剂因高压突然切换为低压而发生的大量涌向压缩机所造成的损坏可能性。
15.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蒸发/冷凝器以及相应的三通阀、电动调节阀门、单向阀等,实现了冷冻除湿机的多种工作模式切换,包括升温除湿、降温除湿、恒温除湿,大大完善了冷冻除湿的功能。
16.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7.1、本冷冻除湿系统,可全面实现多种除湿模式,包括升温除湿、降温除湿、恒温除湿。
18.2、处于降温除湿下,本实用新型等同于制冷空调模式,且蒸发面积可分2档调节,通过这种方式可调节降温除湿的显热比,可满足用户更多需求。
19.3、恒温模式下温度可调,且温度波动小。
20.4、各种除湿模式的相互切换平顺,模式切换时无需停压缩机。
附图说明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2.如图1所示,一种冷冻除湿系统,包括风机11、压缩机1、主蒸发器4、蒸发/冷凝器5、主冷凝器2、第一节流降压装置3、第二节流降压装置6、三通阀7、第一单向阀9、第二单向阀10、电动调节阀门8、排气电动调节阀门12等部件组成的冷冻除湿系统。
23.被处理的气体在风机11的驱动下依次流经主蒸发器4和蒸发/冷凝器5,其中蒸发/冷凝器5通过管路连接电动调节阀门8和三通阀7的第一接口7a,三通阀的第二接口7b和第三接口7c分别连接压缩机1的回气口和排气口。所述压缩机1的排气口连接至主冷凝器2,且在压缩机1和主冷凝器2之间的管路上设置另外一个排气电动调节阀门12。所述主冷凝器2的出口连接第一节流降压装置3的入口,第一节流降压装置3的出口连接第一单向阀9和第二单向阀10的入口,两个单向阀的出口分别连通至主蒸发器4和蒸发/冷凝器5,且在所述两个单向阀的出口之间设有连接管路,并且该连接管路上设有第二节流降压装置6,该第二节流降压装置6的出口和入口分别连接主蒸发器4和蒸发/冷凝器5;所述主蒸发器4的出口连接至压缩机1的回气口。
24.所述蒸发/冷凝器5的功能在蒸发器和冷凝器之间切换,其切换方式是通过所述三通阀7和与三通阀7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8,当该电磁阀8处于开启状态下且三通阀7的连接方式为第一接口7a连接第二接口7b时,此时蒸发/冷凝器5和电动调节阀门8通过三通阀7连通于压缩机1回气口,由于蒸发/冷凝器5与压缩机1回气口连通,所述蒸发/冷凝器5处于低压的蒸发器模式,此时由于2台蒸发器共同运转,降温面积更大,除湿量将大于单独运转主蒸发器。另外,如需更低的蒸发温度,可将与所述三通阀7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8关闭,此时蒸发/冷凝器5将不流通制冷剂,处于非运转状态,只有主蒸发器4对气流进行降温除湿,因此蒸发温度更低。因此通过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可在降温模式下按需调节的蒸发面积和蒸发温度,例如在湿度较低时,需要更低的蒸发器露点温度才能除湿。
25.所述三通阀7和与三通阀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8处于开启状态下且三通阀7连通于压缩机1的排气口时,由于与压缩机1排气连通,所述蒸发/冷凝器5的工作状态为冷凝器,如将主冷凝器2前方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12关闭,则压缩机1的所有排气进入所述蒸发/冷凝器5,然后冷凝后的液态制冷剂流经第二节流降压装置6进入主蒸发器4,再回到压缩机1。在该模式下由于制冷系统的冷凝器散热量大于蒸发器制冷量,因此此时本冷冻除湿系统处于升温除湿模式。
26.所述三通阀7和与三通阀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8处于开启状态下且三通阀7连通于压缩机1排气口时,由于与压缩机1排气连通,所述蒸发/冷凝器5的工作状态为冷凝器,如将主冷凝器2前方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12开启,则压缩机1的部分排气进入所述蒸发/冷凝器5,通过对主冷凝器2前方的排气电动调节阀门12进行调节,可实现对两个冷凝器的散热量进行调节分配,使得处于冷凝器工作模式下的蒸发/冷凝器5的散热量与主蒸发器4的显热制冷量相匹配,因此此时本冷冻除湿系统处于恒温除湿模式,且通过调节排气电动调节阀门12的开度,可实现在除湿的同时对温度的调节。
27.另外,所述蒸发/冷凝器5的工作模式由冷凝器切换为蒸发器模式时,可先关闭与三通阀7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8,使得蒸发/冷凝器5中处于非循环状态,此时蒸发/冷凝器中的制冷剂将流经第二节流降压装置6进入主蒸发器4,直至蒸发/冷凝器5中的制冷剂压力等于或接近主蒸发器4中的制冷剂压力,此时可再开启与三通阀7连接的电动调节阀门8,并切
换三通阀7与压缩机吸气口连接,由于蒸发/冷凝器5中的压力已经降低,此时切换三通阀7不会引起制冷剂因高压突然切换为低压而发生的大量涌向压缩机1所造成的损坏。
28.本实用新型不仅可用于冷冻除湿系统,同样可用于同样结构形式的空调系统等装置,采用同样原理管路系统,同样受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
29.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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