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将生活垃圾进行分选破碎处理,以便得到厨余垃圾和可燃垃圾;
将所述厨余垃圾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以便得到沼气和残余物;以及
将所述可燃垃圾进行干馏热解处理,以便得到烟气、热解油、热解气和热解残渣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将所述沼气作为气化剂对所述热解残渣炭进行气化处理,以便得到气化可燃气;
将所述气化可燃气作为燃料气用于所述干馏热解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将所述热解气作为燃料气返回用于所述干馏热解处理。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预先将所述生活垃圾在料坑内进行渗滤处理,以便分离出渗滤液;
将所述渗滤液进行所述厌氧发酵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可燃垃圾进行干馏热解处理之前进一步包括:将所述可燃垃圾进行成型处理,
任选地,所述成型处理后的可燃垃圾的平均粒径为10-100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厌氧发酵处理的温度为35-45摄氏度,时间为15-20天。
7.一种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分选破碎装置,所述分选破碎装置具有生活垃圾入口、厨余垃圾出口和可燃垃圾出口;
厌氧发酵罐,所述厌氧发酵罐具有厨余垃圾入口、沼气出口和残余物出口,所述厨余垃圾入口与所述厨余垃圾出口相连;以及
干馏热解炉,所述干馏热解炉具有燃料气入口、可燃垃圾入口、烟气出口、热解油出口和热解气出口和热解残渣炭出口,所述可燃垃圾入口与所述可燃垃圾出口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气化装置,所述气化装置具有气化剂入口、热解炭入口和气化可燃气出口,所述气化剂入口与所述沼气出口相连,所述热解炭入口与所述热解残渣炭出口相连,所述气化可燃气出口与所述燃料气入口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热解气出口与所述燃料气入口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7-9任一项述的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料坑,所述料坑具有原生活垃圾入口、渗滤液出口和生活垃圾出口,所述生活垃圾出口与所述生活垃圾入口相连,
任选地,进一步包括:成型装置,所述成型装置分别与所述可燃垃圾出口和所述可燃垃圾入口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