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9005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水素生成系统,特别是指一种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



背景技术:

请参阅图1,其是为已知过滤器的侧视图。过滤器1包括过滤装置11以及容器12。过滤装置11设置于容器12内,并将水过滤之后,让使用者可以饮用。

此外,水素机是为目前常用的家庭设备之一,虽然目前市面上已有各种功能的水素机,但并没有结合上述过滤功能以及电解水功能的水素机。

据此,如何提供一种具滤水功能的水素系统已成为目前急需研究的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包括一容器、一过滤装置以及一水素生成系统。过滤装置设置于容器内。水素生成装置连接过滤装置。

其中该水素生成装置连接于该过滤装置的底部。

其中该水素生成装置连接于该过滤装置的顶部。

其中该水素生成装置包括至少一开孔。

还包括一控制开关,控制该水素生成装置的开启或关闭。

其中该水素生成装置包括:

至少一液体容置空间;

至少一防水空间;

一控制电路,设置于该至少一防水空间;以及

一电极装置,电性连接该控制电路,且设置于该至少一液体容置空间。

其中该水素生成装置包括一无线电力供应单元,设置于该至少一防水空间。

其中该水素生成装置包括一定电源,设置于该至少一防水空间。

承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结合目前的过滤器的过滤功能以及水素装置的电解水功能,以便于用户在饮用过滤水的同时,亦可饮用到电解水,据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使用者可饮用到过滤之后干净、无杂质的水质,并同时吸收到电解水之后产生的氢气及氧气。

附图说明

为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以下结合实施例及附图详细说明如后,其中:

图1为已知过滤器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的侧视图;

图3为水素生成装置的立体图;以及

图4为水素生成装置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2,其是为本实用新型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的侧视图。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2包括一过滤装置11、一容器12以及一水素生成装置21。过滤装置11设置于容器12内,并连接水素生成装置21。

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中,水素生成装置21可连接于过滤装置11的底部或顶部,其是可视使用者需求而定。进一步而言,水素生成装置21可配合过滤装置11的结构设计连接方式,例如以螺纹连接,或是喇叭式开口的连接,于本实用新型中并不以此为限。再者,根据水素生成装置21与过滤装置11的连接方式,使用者可自行决定饮用过滤之后再电解的饮用水,或者电解之后再过滤的饮用水。换句话说,当水素生成装置21连接于过滤装置11的顶部时,使用者是先饮用电解之后再过滤的饮用水。当水素生成装置21连接于过滤装置11的底部时,使用者是先饮用过滤之后再电解的饮用水。

请参阅图3,其是为水素生成装置的立体图。水素生成装置21包括至少一开孔211,以便于电解之后的水从开孔流出。

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2包括一控制开关(未图示),可设置于容器12的外壳上,用于控制水素生成装置21的开启或关闭。控制开关包括触碰传感器,是于使用者接触触碰传感器时产生作动。

请参阅图4,其是为水素生成装置的剖面图。水素生成装置21包括至少一液体容置空间212、至少一防水空间213、一控制电路214以及一电极装置215。控制电路214设置于至少一防水空间213。电极装置215电性连接控制电路214,且设置于至少一液体容置空间212。

控制电路214包括定电源以及/或者无线电力供应单元。无线电力供应单元及定电源设置于至少一防水空间213。无线电力供应单元包括无线电力接收元件及无线电力传输元件,其是可以无线的方式提供水素生成装置21电力。或者,控制电路214亦可以定电源的方式提供水素生成装置21电力,亦即,水素生成装置21可以无线方式传输电力,或者以设置在水素生成装置21内的独立电源进行电解水的动作。

此外,当水素生成装置21以无线方式传输电力时,电力供应单元可分成无线电力传输元件以及无线电力接收元件。例如,无线电力接收元件可设置于水素生成装置21的控制电路214内,并将水素生成装置21放置于另一无线电力传输元件上,以接收无线电力传输元件传输的电力。有关无线电力供应单元或者定电源的详细作动原理及设计可参考申请人中国台湾专利案号TW105200547“无线电力供应的水素产生器”内容所述,于此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过滤装置的水素生成系统结合目前的过滤器的过滤功能以及水素装置的电解水功能,以便于用户在饮用过滤水的同时,亦可饮用到电解水,据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使用者可饮用到过滤之后干净、无杂质的水质,并同时吸收到电解水之后产生的氢气及氧气。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可行实施例,非因此即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运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为的等效结构变化,均理同包含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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